作者TOYOTOMI (偷油偷米)
看板TW-history
标题Re: [问题] 关於二战後在日本的台湾人
时间Tue Oct 27 09:37:35 2009
※ 引述《Bismarck (Kaiser)》之铭言:
: 以我爷爷的例子来说,他1945年8月日本降服时将近毕业,不过我从未听他说过当时
: 有限制台湾人必须在何时之前离开日本的规定。
: 据他的说法是,当时他在军校里的队长告诉他,不用急着回去,因为战争结束海上航行
: 不危险,要何时回去都没问题,但是他归心似箭所以只在日本多留三个月就回台湾了。
: 另外,他还说当时他的队长在努力要让他进大学,以这种情况来说,似乎在1952年之前
: 并没有存在台湾人必须限期离开日本或者脱产之事。不过我爷爷一人的情况可能不适合
: 拿来做通例,有待其他人的考证。
因为这篇讨论的时间点是在1952年
也就是盟军对日和约(旧金山和约)以及其对台湾、澎湖主权地位变动相关的附属子约
日华和约(台北条约)签署生效後所产生的国际法效果.....
所以在1945年到1952年这七年之间
台湾、澎湖人的国籍尚未发生变动...依然是「日本人」
你爷爷的例子正好就是在这七年之间...所以他的国籍尚未发生变动
一直到1952年才依据日华和约产生变动
当然日华和约没有给予台湾、澎湖人民「犹豫期」是否合於国际公法
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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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1.36.225
1F:推 Bismarck:照原文的说法,他一开始只是说二战结束後,等到第二段才 10/27 10:01
2F:→ Bismarck:说他查到1952年以後的情况,而我也只回答上半部,下半部 10/27 10:02
3F:→ Bismarck:并没有回答。 10/27 10:03
4F:→ Bismarck:不过硬要说的话,也有中华民国政府在1946年就片面给予台 10/27 10:03
5F:→ Bismarck:湾人中国国籍的事实存在,虽然曾经受到英国的抗议便是。 10/27 10:04
6F:→ TOYOTOMI:因为占领军政府任意改变占领区的主权状态是违反国际法的 10/27 11:47
7F:→ TOYOTOMI:就好像以色列片面以耶路撒冷基本法改变耶路撒冷城的国际 10/27 11:48
8F:→ TOYOTOMI:法地位...这是不具备国际法效力的 10/27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