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nweli (tenwe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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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关於明朝对台湾的主权问题
时间Tue Apr 14 01:08:28 2009
※ 引述《HEARTMAN (青空)》之铭言:
: : 你们老师太弱,学生请不要跟着...
: : 1.日本投降是全面的、依据波茨坦宣言的无条件投降,投降对象包含中美英俄等国~~
: : 在终战昭书就写的清清楚楚:
: : 朕深?世界?大势?帝国?现???监?非常?措置?以?时局?收拾???欲?兹?忠良??尔臣民?告?朕
: : ?帝国政府???米英支苏四国?对?其?共同宣言?受诺??旨通告?????
: : 朕深鉴於世界大势及帝国之现状,欲采取非常之措施,收拾时局。兹告尔等臣民,朕已饬
: : 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支(支那,即中国)、苏四国,愿受诺其共同宣言。
: : 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於密苏理号上与与各国签下降书,而中华民国代表也签了字,代表
: : 是徐永昌。隔一日日本的降书也向国民政府递交降书。
: : 所以说日本没有向中华民国投降,那他是向空气投降吗?
: 他是向中国投降,当时的代表政府是国民政府(尚未行宪)
你不是提了中国战区中文降书?
最後一段怎麽写?
: : 2.请和我说一下,什麽叫联合国最高统帅?
: : 联合国最高统帅这个名词根本是个误用,麦克阿瑟此时应该是驻日盟军最高司令,若一个
: : 历史学家这都能搞错,那也不能期待他的历史。
: 联合国最高统帅是中国战区中文降书所使用的用语。
: 当时的中文降书将同盟国的英文Allied Powers翻译成联合国,
: 此与後来的联合国形式与组织上不等同。
这里就是学史必须搞清楚的地方,虽然中文降书的确是这样写。
但是麦克阿瑟此时的职位的确不是联合国最高统帅,在盟军上并无此位阶。
唯此命令虽由麦克阿瑟所发布,实际上系战前各会中盟军各国领袖的共识。
再说麦克阿瑟是联合国最高统帅就真的是....
: : 3.一般命令第一号的对向是谁?
: : 一般命令第一号是说明日军投降的对象,没有做主权区分,事实上麦克阿瑟没有这权力。
: : 然而台湾的主权则是在日本降伏文书,波兹坦宣言,开罗宣言中被认定应由中华民国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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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哪里证明?完全无法由这三者证明台湾主权交由谁,
: 降服文书完全没有提及主权交割问题,何来认定?
: 波兹坦宣言,英文为Proclamation公告,虽有署名却不具国际法效力,
: 仅能说他决定某方向的处置原则,开罗宣言竟然还有人相信是依据之一......@@
: 所以仅能说明美国倾向给了中国一个礼物,台湾,後来英国也抗议,
日本降伏文书遵守的是那个宣言?
公告是可经由条约加以俱国际法效力的。
至於开罗宣言,若只有开罗宣言那本来就没什麽,只是波兹坦宣言没事要依据开罗宣言,
日本投降没事要依据 波兹坦宣言,旧金山合会又要依据日本降伏文书和波兹坦宣言,你
要说波兹坦宣言无效,那你干脆说日本投降无效了。
: 虽未提及日本,再对日合约签定前,只是终止作战行为,而要等条约签署後才算终战,
: 故台湾的主权当然还没定,中国战区的投降联合国统帅当然可以指派谁接收,
日本降约就是确定了日本放弃抵抗,停止战争,接受无条件投降。
台湾主权这 时的确可以说需要:处理:
: : ,请记得1945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接受了日本的投降,至於北部越
: : 南日军向国军投降时,国民政府可以没派出中华民国河内省行政长官出去...可见两者之
: : 不同。
: 国民政府接收中国战区(包含台湾以及北纬十六度以北的越南),
: 并不意味可以享有此地区的主权,这点跟苏联接收东北一样。
: 陈仪依据的命令是什麽?对日合约还未签订,更遑论主权交割,
: 片面的宣布也引来英美抗议,外交部长王世杰的书信与公文你可以查一下。
当时中华民国政府的确是有偷吃步的嫌疑,不过英美也仅为抗议,在尔後联合国各会上可
未曾提过丝毫重新托管台湾的要求。
: : 4.中华民国与日本之间到底有没有战後条约?
: : 《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
: : 第一○条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
: : 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
: : 其後裔;中华民国法人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
: : 法律规章所登记之一切法人。
: : 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之换文(民国 41 年 04 月 28 日签订)
: : * (一)照会 第一号
: : 关於本日签订之日本国与中华民国间和平条约,本代表谨代表本国政府提及贵我双方所成
: : 立之了解,即:本约各条款,关於中华民国之一方,应适用於现在在中华民国政府控制下
: : 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
: : 无论是以主权在民的想法 ,或是主权系合法行使权力的根据亦或是实际行使权力的事实
: : ,中华民国在二战後确确实实的拥有台澎金马地区的主权。
: 中华民国是否能代表中国在旧金山合约中就已经被质疑,
: 根本无法参加旧金山和会,对日合约是美国斡旋下才签的,
: 因为你再不签人家要跟别人签了啦,你又不是代表中国的,
: 如果对於日本的终战合约中日本已经放弃对台湾的主权,
: 那怎麽放弃後又能对他行使其他交割动作呢????
中华民国此时仍拥有联合国席次,国际承认,虽被质疑,但最後结果是日本仍选择与中华
民国签订二战後中日之间和平条约,此为事实,不容辩驳。
再来旧金山和约签订国并不包含日本降伏文书对象之中华民国,故有关日本与中华民国间
之主权问题,尚应由两国来签订,盖因无论对英美而言,台湾澎湖在日本降伏文书所依
据之波兹坦宣言,在波兹坦宣言中明列之开罗宣言已被认定为日本之侵略领土,是故日本
在旧金山宣言中所说放弃台湾主权,是遵守日本降伏文书之精神,然英美等国在此主权问
题上并无与日本相冲突,其关系者为中华民国,是故两地之主权系由《中华民国与日本国똊间和平条约》协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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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EARTMAN:完全跳针,明天再说XDDD 04/14 01:18
2F:→ tenweli:楼上自婊? 04/14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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