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ickSilver (QuickSil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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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中时] 利字摆中间 冠古蹟 却先拆
时间Sat Feb 23 21:57:53 2008
中国时报 2008.02.23
利字摆中间 冠古蹟 却先拆
林家群/特稿
台北县芦洲市李家秀才厝暗夜被纵火,烧出部分民众「利字摆中间」,对於
老建筑被指定古蹟与历史建筑後无法利用的担心,更凸显政府多年来高唱保护本土
文化下,仍有多起值得保存的建筑被「先下手为强」拆掉的案例,显示部分人士的
艺术人文素养有待提升。
依照文化资产保护法的规定,建筑可以被指定为古蹟或登录为历史建物,其
中以「古蹟」经指定後,必须原地原貌保存,其修缮与保养依法由政府负担九成经
费,地主负担一成经费,而地主在部分税赋上享有免税优惠,以及容积率移转配额
;文资法更规定任何人不得破坏古蹟,如有破坏将被依文资法规定处以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与罚金。至於建筑被登录为历史建筑後,地主修缮须保存其风貌,却未规定
不能拆除,因此曾发生被登录为历史建物遭地主拆除的事,主管机关只能两手一摊
,毫无办法,这部分必须由文建会针对文资法有关历史建物的登录後的保存义务,
再做更明确的规范。
台北县市都曾发生过类似状况,最有名当属九十一年间北市文化局要将甘州
街的大稻埕长老教会建筑指定为古蹟前夕,教会以老教堂安全堪虞为由将教会拆除
,当时北市文化局长龙应台听闻此事还潸然泪下。
台北县近两年也发生旧三峡农会老建筑以及莺歌农会谷仓被拆毁的事:三峡
农会老建筑县府向农会建议可以保存,并愿协助找方法保存,但农会却突然拆掉了
,日前新的大楼已经启用。莺歌农会谷仓一案,县府建议莺歌农会可将谷仓拆除後
,在莺歌陶博馆旁的农会土地易地重建保存原貌,当全案仍在协调时,农会去年突
然决定将谷仓拆掉,文化局虽一再力劝,仍逃不过拆毁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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