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gaboost (最爱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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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什麽是台湾地位未定论?
时间Mon Jan 7 09:10:34 2008
※ 引述《TOYOTOMI ( )》之铭言:
: (以下用词皆不很精确,简单介绍一下。麻烦大家别太挑剔)
: 因为国际法上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各国主权至高无上不得被侵犯
: 因此国际条约的生效必须当事国签约承认
: 历史上涉及台湾主权的几个重要条约或国际协订是
: 马关条约、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旧金山和约
: 中日马关条约「中国将台湾的主权永久割让给日本」
: 开罗宣言「日本投降後,必须将台湾主权归还给中国」
: 波茨坦宣言「重申开罗宣言」
: 旧金山和约中国代表:「日本将台湾主权归还中国」
: 旧金山和约日本代表:「日本放弃台湾主权」
: 因此简单来说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的当时....拥有台湾主权的国家「日本」
: 皆没有参与这两个国际条约的签订....所以并不对日本产生效力
: 战後的旧金山和约...也因为双方对「日本将台湾主权归还中国」或者是
: 「日本放弃台湾主权」没有敲定....所以变成了一份和约各自表述的情形
你们跳过了"日华和平条约"(看得懂日文的可以看一下)
http://www.ioc.u-tokyo.ac.jp/~worldjpn/documents/texts/docs/19520428.T1J.html
出处:日本外交主要文书,年表(1),511-513页,条约集,日中关系基本资料集,34-38页
文书名:日华平和条约(日本与中华民国之间的和平条约)
场所:台北
年月日:1952年4月28
第一条
日本与中华民国之间的战争,由此条约发生後终止.
第二条
日本国基於1951年9月8日日本与美国於旧金山所签订条约(旧金山条约)之第二条
放弃对台湾,澎湖群岛,新南群岛及西沙群岛所有之权利,权限及请求权.
第四条
对1941年12月9日之前,日本国与中国之间所缔结之所有条约,协约与协定,做为无效
(笔者按:割让台湾的马关条约为明治28年(1895)4月17日)
第五条..论文还没弄完,我懒得翻XDDDDDDDDD
大家对照着看吧...(茶)
真要成立台湾国,要打独立战争,那就快一点吧...
但我还真不晓得我们的"法国佬"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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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の歌 大风歌
大风起こって,云飞扬す. 大风起兮 云飞扬
威は海内に加わって故乡に归る. 威加海内兮 归故乡
安にか猛士を得て四方を守らしめん. 安得猛士兮 守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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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07.70.166
※ 编辑: megaboost 来自: 221.107.70.166 (01/07 09:17)
1F:推 yxl:第四条的"中国"两个字 定义恐怕会有争议? 01/07 09:23
2F:→ megaboost:那时中华民国还是中国的代表 01/07 09:26
3F:→ megaboost:如果要说大清国不是中国的话,那我也没话说了 01/07 09:27
4F:推 Dissipate:中华民国继承大清国所有权利义务 否则干麽不继承不平等 01/07 09:54
5F:→ Dissipate:条约 清朝就是中国 一楼不要把人当傻子 01/07 09:55
6F:推 yxl:我可没把人当傻子 只是单纯提出疑惑 照楼上这样讲 01/07 18:03
7F:→ yxl:现在中国的"合法代表"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吗?那这笔帐又怎麽算? 01/07 18:03
8F:→ megaboost:老大,你的时间会不会跳过头?签约是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01/07 18:50
9F:→ megaboost:成为"中国合法代表"是几年? 01/07 18:50
10F:→ megaboost:当时签约时,我们可还是坐在联合国的中国位子上 01/07 18:51
11F:→ megaboost:还是对代表性有问题?看第十条,人家挑明写"中华民国" 01/07 19:04
12F:→ megaboost:看第十条内定义的中华民国居民与法人 01/07 19:06
13F:推 scaredreal:この条约の适用上,中华民国の国民には,台湾及び澎湖 01/07 22:34
14F:→ scaredreal:白纸黑字都写明了 你还有疑义? 啥未定论根本是狗屁 01/07 22:34
15F:→ visorkk:坐在联合国的中国位子上就能代表中国?法律能规定事实? 05/15 22:59
16F:→ visorkk:现在台湾立法说人有两个鼻子人就会有两个鼻子吗? 清醒点 05/15 23:00
17F:推 lingjj:想要争辩法律问题又要质疑法律是否能规定现实?支持台独的都 07/25 05:11
18F:→ lingjj:人争辩时前後立场都这麽不一致吗? 07/25 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