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JEN (indigo gi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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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民国四.五十年代的外省人
时间Fri Jul 29 00:37:14 2005
题外话,这一串讨论群中,有人提到公务员待遇跟配给问题。
不妨从几个司法官的口述史来看公务人员的生活。
以下几个例子出自司法院司法行政厅所编之台湾法界耆宿口述历史第一辑,
2004年12月出版。主访人是王泰升、潘光哲、陈仪深(参与陈瑞堂访问)。
这本书所访问的是四位大法官和一位最高法院院长,谈他们的
教育、法界经历,其中也有受访人提到了司法人员的待遇问题
。
台中县清水的王甲乙(司法训练所第一期,做到最高法院院长)
提到:
「以前司法官待遇微薄,与其他公务员一样。民国51年我担任
高雄地方法院庭长时,每月薪水约800元左右,往往到了月底
,还因没钱买菜,全家只好以配给米煮成稀饭,扮点配给的食
油,再洒上葱花过一餐,有一次我们家还是吃稀饭配盐巴。大
家都认为法官会收人贿赂,究实而论,由於刑事法官能够判刑
,而普通百姓怕坐牢,因此司法黄牛作祟。也会有人想走後门
,自然会有极少数害群之马的法官渎职。不过一般说来,绝大
多数的法官其实还是洁身自爱的。」该书页242
王甲乙在访问中提到他有两个女儿。
奉天省盖平县的张承韬(长春法政大学法律系毕,做到司法院
大法官)这麽讲:
民国四十三至五十年间我任职台中地方法院推事,待遇非常低
,薪水均交内人支配,量入为出。偶至月底,见菜谱大变,咸
鱼、咸蛋、花生米上桌。咸鱼、咸蛋、花生米其实营养价值不
低,惟不见青菜、肉,令我不解。或因临时的红白喜帖支出,
致内人财务调度捉襟见肘,就不去菜市场,改去邻近小店赊帐
购物,幸因信用良好,店家愿意赊帐,始渡过窘境。迨至最高
法院任职後[按:1968年4月起张任最高法院推事],时严家淦
先生任行政院长,台湾经济起飞,司法官整体待遇亦随之改善
。
我无积蓄,住各级法院眷舍,小孩教育经费,幸有教育补助费
、大学学费不贵之故,自己不必出太多钱。该书页138。
张承韬在访问中提到他有三个儿子。
四川省綦江县的杨与龄(政治大学法律系毕,做到司法院大法官)
提到:
我在台南实习期间本为半年,後来延长为一年。因法官的人数
不足,在还没结束实习前,被调派到台中地院以学习司法官的
身分办理推事事务。实习期间收入很少,我们每月的薪俸是新
台币140元左右,而法官大概是270元,但是作的事和应酬却是
和法官一样的。那段时间林彬部长对司法官和书记官要求很高
,对每位部属相当严格,只要一有工作疏失,电话或信件就马
上到来。所以可以说,当时几乎没有一位法官敢贪污。林部长
律己甚严,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司法人员无形地士气都提高起
来。照我看来,他可以说是工作累死的。当时中央政府经费需
由省府补助,省政府的公务人员薪水要比中央高。因为法官在
台湾省内工作,高院院长需参加省府会议,所以陈诚担任省主
席时,同意法官薪水比照省府公务人员办理。民国41年後陈诚
任行政院长时,台湾经济和生活水平也比较好了,同年3月,
总统蒋公指示:「将司法人员待遇特予以提高,但以实际负责
审判检察业务者为限。」林部长乃提议另支司法补助俸,以改
善法官生活。我记得刚开始时荐任法官是240元,这才较一般
公务人员为高。见该书p.66-67
另该访问中附了杨与龄在嘉义地院庭长任内宿舍,饲养北平鸭
、来亨鸡的照片,时间是1957-58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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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rius1979:以前的老师他在民国五十年订了一条西装裤 218.160.51.18 07/29
2F:→ Darius1979:他有说过那是他半个月的薪水.... 218.160.51.18 07/29
3F:→ inosen:那时一般台湾中下层家庭可能也买不起西装裤这东西 220.139.80.102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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