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odWar (怒火燎原)
看板TTU-AFL
标题[转录] Re: [校园] 敢问两位候选人几个问题
时间Wed May 26 22:35:25 2010
※ 本系列文转自 看板 NTU
作者 longdistance (fastball) 看板 NTU
标题 Re: [校园] 敢问两位候选人几个问题
时间 Sat May 22 17:41:3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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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感谢您提问问这三个好问题,以下是我的答覆,请参考
一.为什麽学校需要有学生会长?
1.核心概念
学校为何要有学生会长的基本原理,其实是与一个社会上为甚麽要有政府是相同的,
根据霍布斯的巨灵论,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人人都追求自己利益的极大化,而所有人的
利益间却不能调和,最後导致人人为占的自然状态,因此出现政府,维持价值的权威性分
配。
此一概念虽然不能类比到学生会的概念上,因为学生会并不具备有
「人人同意作为价
值的权威性分配」之特色,然而,我们却可以藉由
「个人利益不能推导致集体利益」的观
点来讨论学生会的必要性,如同霍布斯所谓,在校园内,
若每个人不断追求自己利益的极
大化,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必定会相互争夺,举例而言,若没有意见统合的机制,若校
车要收费,则社科院学生皆会受到影响,但对每个个别的社科院学生来说,最好的策略却
是:「让其他人去争取,争取过後我就可以享受校车的好处」,而却不是牺牲时间成本与
劳力成本,去换取可坐校车的利益,这种现象也可以用赛局理论中的囚徒困境模式解释之
。因此,学生会之所以存在,及是要解决上述的
「公共财与搭便车」现象下的「囚犯困境
」,亦即,
藉由学生会作为学生之代表,代表所有学生负担此一「公共财」,同时团结学
生之意见以向外反映,汇整所有学生之意见,并由其代表来实践,藉以避免如此之「囚徒
困境」。
2.扮演中介者
以下将详细说明学生会存在的原因,第一项是
扮演中介者之角色,如前所述,学生会
主要的角色,就是在
「全体学生」与「学校、社会之间」扮演一个中介者的角色,因每个
学生都会有自己的事务,而无可避免的,
整体学生就会变成一个松散的概念,因此学生会
就成为一个统合机制,将学生之意见汇整起来,并「代表」学生与学校,甚至社会来互动
,至於如何代表的问题,依照现行的学生自治法规,就是各级选举,但是这样的代表在实
质上仍然是不足的,这也是为什麽我们主张
「院系协调小组」、「学生共同体」的概念,
因为必须要透过更多的制度性管道,才能汇整到更完整的学生意见,才更能在实质上「代
表」学生。
3.协调学生
学生会的第二个角色则是:
协调学生。如前所述,在霍布斯的理论下,每人有追求自
己利益极大化的情况下,会发生冲突的自然状态。在校园中亦可类比,因每个学生都会有
一部分的「专属利益」,这类利益是零和的,是排他性、敌对性的(例如:每个人都想要
有很大很大的空间),然而这些利益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是会相冲突的,因此,学生会就
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协调各方利益,在有完整的意见汇整管道之後,
学生会就可以作
为一个平台,来协调各方相互冲突的零和利益,以达到全体利益的极大化。
4.对外沟通
学生会的第三个角色就是,
代表学生,对外界(包含校方、社会、政府等)发声,这点
就关系到了每个学生身为公民或是身为台大学生的一个社会责任,
学生会(在具备足够的
实质代表性前提下),可以代表学生,与校方沟通,或甚至可以代表学生、代表台大,对
社会、对政府发声,表达台大学生,甚至一般青年所关心的议题、所认定的政策方向等。
二.学生会长的权力义务?
1.学生会长的权力
学生会长的权力,具体上依照《国立台湾大学学生自治规程(学生宪章)》的规定,
包含了许多细节上的事项,包括参与各级会议,筹划各项施政等。而在较为规范性,或是
较为高层次的抽象部分,我个人认为学生会长的权力,
是来自於其背後的学生,学生的权
利源自於「学生自主」之基本精神,而学生会长在获得学生的授权後,具备有一定的权力
以代表全体学生,在我认为,这些权力应包括,
向校方表达学生集体意见并争取之的权力
、在社会上代表台大学生发言或行动的权力,以及对内部汇整、协调各级学生意见的权力
。
2.学生会长的义务
学生会长的义务,同样的在具体法规上,也是依照自治规程的规定,包含至学代会报
告施政方针、规划预算案等等的规定;然而较重要的,同样在规范层面上,
学生会长的义
务,最重要的就是确实的反映全体学生的意见、即时的汇整内部相冲突的意见,亦即,学
生会长有义务,要积极的去完整化他的代表性,并且将学生的意见协调归一,
而不应背离
学生主流意见,单纯依照学生代表性会长的形式上代表权,迳行向校方甚至社会发表属於
个人或少数人看法的言论或行为,这一点我认为是作为一个学生会长,最重要的义务。
至於为什麽一定要我来当学生会长,最主要的原因在於,
本人在社科院学生会长任内
即有许多成功争取权益、协调各级意见以及对内强化代表性的一些经验,而这些经验,又
与上述这些学生会存在之原因与毕要性息息相关,我认为透过这些经验,我可以在基础上
,更完备地
强化学生会对於学生代表性的汇集能力、各级学生意见的协调能力以及代表学
生向外争取权益或是发表意见看法的能力,而同时这些经验,又都是独一无二的(至少在
这次的选举中是这样),因此我才会认为我能够胜任学生会长的角色;另外,在实践能力
上,
我相信我与我的团队的实践能力,是具备有一定的水准的,只要是提出来、承诺要做
的事,我们都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完全的做到,我们都是经过一些资料收集後,认为可行才
提出来。相信大家从社科院学生会长任内的各项政绩可以得到验证。总结而言,我认为我
个人的特殊经验以及我个人与我的团队的实践力,可以让我具备有上述这些学生会长所必
要的条件,因此才会认为我有这个资格胜任学生会长。
以上几点回答,谢谢各位的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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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0.198
※ 编辑: longdistance 来自: 140.112.200.198 (05/22 17:42)
1F:推 tngs123:推~ 05/22 17:51
2F:推 tomlovego:最後一段第3行 「必」要性 是这样吧?@@ 05/22 18:00
3F:推 stevie9421:推~ 回答得很好! 05/22 18:04
4F:推 RoyEdo:支持~~认真负责又诚恳!! 05/22 18:10
5F:推 wildfish326:推! 回答地很棒! 05/22 18:21
※ 编辑: longdistance 来自: 140.112.4.186 (05/22 19:01)
6F:推 eric795:推认真的回答! 05/22 19:03
7F:→ nagy:我似乎看到有一行推文不见了... 05/22 19:06
8F:推 h2a5p4p9y:推认真回答! 05/22 19:07
9F:推 lmc66:推 05/22 19:25
10F:推 wearytolove:关於删推文的情况,已寄信询问。 05/22 19:31
11F:推 lingary:挺一个LP ~~~ 05/22 19:48
12F:推 butterflyann:推 05/22 19:51
13F:推 nagy:抱歉弄错了..... 05/22 20:19
14F:→ wearytolove:已确认无删推文情形 05/22 20:20
15F:→ a855341:板煮好辛苦XDD 05/22 20:29
16F:推 peter4710032:推一个 05/22 21:22
17F:推 gooogle79:推一个 05/22 21:23
18F:推 JeffBuckley:霍布斯新解~ 05/22 22:31
19F:推 hazelkao:厉害!! 05/22 23:56
20F:推 lynn102205:很认真耶 05/23 01:35
21F:→ irio11:第三个问题WHY YOU? 我觉得有答跟没答一样 PLZ be specific 05/23 15:21
22F:→ irio11:至少举出几个明确的事件 造成什麽重大改变 这样才知道为什 05/23 15:22
23F:→ irio11:麽非你不可 不然 参选的人 都会说我做了很多 很有成效 05/23 15:23
24F:→ irio11:到底做什麽了?? 说来听听 05/23 15:23
25F:→ thrush:与楼上有相同疑问 05/23 15:59
26F:→ thumbskid:w推~ 05/24 00:59
作者 ccyares (chen) 看板 NTU
标题 Re: [校园] 敢问两位候选人几个问题(二号 陈乙棋)
时间 Sat May 22 22:25: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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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棋学长你好:
在这麽多种政府论中,你引用
霍布斯理论作为你的「核心概念」应该有你的深意吧?
霍布斯在《利维坦》里试图回答的,是
社会秩序如何可能的问题。他认为自然法「只在
内心范畴(Foro Interno)中是有约束力的。但在外部范畴(Foro Externo)中,也就是把
它们付诸行动时,就不永远如此。」(p.120)因此才需要有国家机器用以维持秩序、保
护众人,以免人人陷於"Every man against every man"的自然状态之中。
但我觉得
你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在霍布斯的理论中,在政府形成之时,其实同时伴随
一种契约的诞生。这种契约的约束力是单向的。政府一旦被赋予权威之後,人民就几乎
没有任何管道可以制衡他了。换句话说,
在霍布斯的国度,如果执政者不甩,人民根本
拿任何「民怨」没皮条。罢免、舆论和申诉,对霍布斯来说根本就不具任何正当性。
为什麽霍布斯对政府让了这麽多步呢?因为在他眼里,「任何政府形式可能对全体人民
普遍发生的最大不利跟伴随内战而来的惨状和可怕的灾难相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
见大巫了。」 (p.141)问题是,比起众声喧哗,你宁愿选择一种强势政府,作为你理想
中学生政府的原型吗?事实上,它本质上是与你所说的「将学生的意见协调归一」截然
不同,反而更像你在文中所反对的「单纯依照学生代表性会长的形式上代表权,迳行向
校方甚至社会发表属於个人或少数人看法的言论或行为」啊。
我知道你也许只是想引证某种困境。这个困境和一号候选人回文中呈现的,其实并无太
大差异;甚至连後续的解方也很相近。然而,
从你所依据的理论,我们只能得到「为什
麽学校可以容许一个专制独裁的学生会长」的原因(只要他能维护社会秩序)。而当霍
布斯理论成为你的核心概念,你所期待的学生会长作为「中介者」的角色便显得突兀。
更何况,自然状态只是霍布斯自己脑中的产物,是去历史脉络的政治理性主义假设(此
点深受许多思想家质疑)。
你只引用Hobbes的假设,却不引用他後续的论证──这麽看
来,诉诸权威其实并不能更有效地证成你看见的校园问题的根源。
如果是我,面对这个问题,不会从掉一个没头没尾的书袋出发,而会举出校园现实面临
的困境、过去学生会既有的成果,以及作为学生会长候选人的愿景。再者,我自己,和
许多板众一样,对人性的互利、校园的共荣,是尚有一些不可抹销的期待的。
谨提出一点异见,就教於学长。
敬祝 选战顺利
医学系二年级 陈宗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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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196.55
27F:推 ajtptw:推 不是找个XX理论来背书就代表自己能做事 05/22 22:29
28F:推 ajtptw:尤其不能够被严格数学证明的学问理论 充其量只是前人的心得 05/22 22:32
29F:推 penghsuan:推 05/22 22:34
30F:推 imrainfly:认真学代推!!! 05/22 22:39
31F:推 smartken:其实重点不是Hobbes,是原子功利式个人主义... 05/22 22:41
谢谢XD 小狸老师有教过!
32F:推 aasalee:二楼真厉害,一句话打爆了一拖拉库社会科学理论。 05/22 22:42
33F:推 imrainfly:重点不在用什麽领域的理论吧 那都无法证明候选人做事能 05/22 22:44
34F:→ hkh0003:二楼的推真不简单 05/22 22:45
35F:推 thrush:二楼真敢推 05/22 22:45
36F:→ imrainfly:力 更何况是个用在这里有问题的理论:) 05/22 22:45
37F:→ thrush:太多专有名词 我这个非社会领域的粗人看无啦>< 05/22 22:47
38F:推 heisego:2楼要不要试试看用严格数学来证明一下「不能被严格数学证 05/22 22:55
39F:→ heisego:名的学问理论充其量只是前人的心得」?还是2F这句话也是你 05/22 22:56
40F:→ heisego:自己的心得? 05/22 22:56
小小补充一下:
一般认为Leviathan是使用严谨的数学逻辑演绎逻辑推导。
只不过它的前提(自然状态)好像不大可证,甚至不大可信XD
41F:推 ajtptw:别急着放大绝嘛楼上XD 这本来就是我的心得 05/22 22:56
42F:→ heisego:推一下原PO,因为我也觉得候选人引Hobbes引得很随便 05/22 22:57
43F:→ heisego:好啦 对不起~ 05/22 22:57
44F:→ ajtptw:不然自然科学里面为什麽一堆"Hypothesis"而不是"Theorem"? 05/22 22:57
45F:→ ajtptw:所以也没什麽好争 05/22 22:58
※ 编辑: ccyares 来自: 58.114.196.55 (05/22 23:05)
46F:推 bj26bj:突然回忆起当年我都狂翘王远义的课.... 05/22 23:07
47F:推 heisego:很多理论都是用演绎式的,但是演绎形式的论证跟数学演绎或 05/22 23:11
48F:→ heisego:形式逻辑演绎仍有差距。因为语言的模糊性,会让演绎论证不 05/22 23:12
49F:→ heisego:一定有效(valid) 05/22 23:12
50F:推 ajtptw:所以很多研究楼上那类理论的人看了我的推文就群情激愤了XD 05/22 23:15
51F:推 bj26bj:啊......................然後就偏离原文重点了 05/22 23:20
52F:推 Claypatterns:推原文 二号谈学生自治引用霍布斯 感觉很不实际 05/22 23:30
53F:推 yuyumagic424:二楼应该没有听过Gödel这个人 05/22 23:31
54F:推 excubitorium:认真学代推:) 05/22 23:33
55F:推 choices:支持Hobbes对自然状态的假设和支持Leviathan是两回事 05/22 23:33
56F:推 choices:候选人应该只是想表达 需要有一个机制来调和大家的利益吧 05/22 23:36
57F:→ choices:虽然用Hobbes听起来是有点掉书袋或不切实际 = = 05/22 23:37
58F:推 ajtptw:Gödel定理证明人类与电脑具有类似的局限性 但不能据以反驳 05/22 23:39
59F:推 skywalkermml:同意楼上 05/22 23:39
60F:→ ajtptw:计算理论(Computationalism) 我知道他 所以呢? 05/22 23:40
61F:推 heisego:谈哥德尔不完备定理是想说数学演绎不能自证为真吗? 05/22 23:44
62F:推 ajtptw:问yuyumagic424罗 05/22 23:45
63F:推 heisego:我自己觉得候选人谈到调和利益的道理就好了,大家就知道你 05/22 23:47
64F:推 GoBay:可以回到原文的重点吗= = 05/22 23:47
65F:推 ajtptw:默默地帮这篇高调很不错阿XDDD 05/22 23:48
66F:→ heisego:要传达什麽? 可是一旦扯到霍布斯或利维坦,那是给自己造 05/22 23:48
67F:→ heisego:成麻烦。人家就会来检视这个引用引得正不正确。 05/22 23:49
68F:推 gooogle79:原PO太GJ了!!!!!!!!!!!!! 推引霍布斯是给自己惹麻烦.... 05/23 00:02
作者 ccyares (chen) 看板 NTU
标题 Re: [校园] 敢问两位候选人几个问题(二号 陈乙棋)
时间 Sat May 22 22:26:0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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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因为前文有点长又枯燥,拆成两篇还请见谅。
我还想挑一个小问题,学长你说:
如同霍布斯所谓,在校园内,若每个人不断追求自己利益的极大化,在资源有限的
情况下,必定会相互争夺,举例而言,若没有意见统合的机制,若校车要收费,则
社科院学生皆会受到影响。但对每个个别的社科院学生来说,最好的策略却是:「
让其他人去争取,争取过後我就可以享受校车的好处」,而却不是牺牲时间成本与
劳力成本,去换取可坐校车的利益。
请问这里是不是把後文所说个人的「搭便车」和各院系的「相互抢夺」混淆了呢?所谓
相互抢夺的现象如果真的存在,我想你在2009年圣诞节当天於NTU板文章(
#1BD8C6ca
(NTU))中的例子是否正是一个明证呢?
倘若真的要论「使用者付费」,那只要不属於社科院学生使用的,如电机大楼、凝
态中心(全台大水电费最高者),其兴建费用也有从我们社科院学生缴交的学费里支
应,但全然没有惠及社科院学生,依据使用者付费,校方,请退钱!
难道学校其它花费都那麽有理由不能动?非动社科院学生的保障不行?还是这是学
校多年来「重理工、轻文法」淋漓尽致的实践?拿社科院学生及家长的血汗钱来供
养学校其它单位?
这麽说也许不够公允,但单就你过去的表现看来,并不全然能够说服我你有调和校园中
「相互抢夺」现象的能力。我所看到更多的,反而是逞一时意气的炮火乱射,以致於无
端伤害其他院系的同学。我知道你出於善意,但这离适任学生会长的特质似乎还有一段
距离。对於这样的质疑,或许需要你继续用论述和行动加以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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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196.55
※ 编辑: ccyares 来自: 58.114.196.55 (05/22 22:27)
70F:推 paulpaul23:中肯。 05/22 23:12
71F:推 noahlin:大推这篇 05/22 23:14
72F:推 thrush:爬文朝圣了@@ 05/22 23:29
73F:推 imrainfly:经典推! 05/22 23:30
作者 longdistance (fastball) 看板 NTU
标题 Re: [校园] 敢问两位候选人几个问题(二号 陈乙棋)
时间 Sat May 22 23:57:3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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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延学弟及台大的同学大家晚安:
首先非常感谢学弟您的回覆,相信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学弟您对霍布斯理论的了解,
同时我也非常感谢您让我有这个机会可以把我原先没有说清楚的部分来解释清楚。
首先,关於我引用霍布斯理论作为我的回答学生会存在必要的概念,主要的用意即不
在於完全的将霍布斯的政府论运用、类比至学生自治的事务上,这点我在文章的第一段中
就有提及。然而我引用霍布斯政府论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於我想要描绘在
「一个缺乏代表机
制或公共财担负者的环境或体系中,那个各人利益无法反映至集体利益的矛盾情况」,关
於这点,我仅是试图引用霍布斯论自然状态的概念并稍微做一点延伸解释,而并没有要把
霍布斯的整个政府论套用到学生会的发展上面。
析言之,我所要表达的概念其实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是如同霍布斯所谓的,个
人的利益间可能会发生冲突,这一点是很直观的,学校的经费有限,但每个学生或单位都
希望可以得到足够的经费,如此便造成了冲突;而第二个层次,这可能是霍布斯原本没有
举到的例子,但我认为它也
可以作为一个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的例证,而且在校园中
反而是较常见的,那就是「虽然公共事务对每一个人都有切身相关的影响,但对每个人而
言,他们的优势策略都是不争取,因为争取会花费成本,如果别人有争取,自己不争取反
而可以获得更大的效益,因为不需要花费成本即可享受效益,但若自己争取而别人没争取
,因为力量不构大反而会使争取的人付出成本,却无法获得收益,因此对每个人来说,他
们的最佳方式就是不争取权益」,这一点就是我後面提到的囚犯困境的赛局,或许对霍布
斯来说,这点可能不在他最初的意涵中,不过我私自认为这样的一个困境也可以被比拟为
一个人追求利益极大化却无法达到群体的最大利益的自然状态,之所以会挑霍布斯,也正
是因为他对自然状态的假设最符合我上面提到的现象(即便仍然有差异),其他对自然状态
的假设,如洛克(强调自然状态中会人人会自己产生一种规则),则比较不能反映出我前面
要表达的矛盾。
其次,关於我对学生会的角色定位,如同我前文所提及的,我并没有如同霍布斯一般
希望藉由社会契约使人人让度一部分的自主权给学生会,因不论就自然状态的严重程度而
言,或就无政府状态与否而言,校园与霍布斯假想的社会间皆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如前
所述,
我引用霍布斯,仅是想要凸显在缺乏一公共财担负者的情况下个人利益无法反映集
体利益之矛盾现象,并不是要沿用他的解决之道。至於
我的解决之道,如同我本文中提到
的,关於
第一层次的矛盾,我是希望可以藉由学生会「协调平台」的角色,而非专制体制
来解决;在
第二层次的矛盾上,我则是认为,学生会可以作为一个公共财的担负者,汇整
学生意见之後「代表所有学生争取切身相关的事物」,来解决上述的这样的一个矛盾的情
况。
最後,我先在此对於我引用霍布斯理念作为解释而并未清楚说明造成您的误会致歉,
并且我也要澄清我这里所谓的核心概念,并不是指我整个政见设计、学生会运作的理念,
我仅是想要表达出一个
「为什麽一定需要学生会」这样一个命题的解答需要的一个基本观
念,核心概念的用词可能太过於强调,若是造成误解我想也可以换成基本概念,不过我想
这些并不是重点,若是这些用词上的疏失造成误解的话,那我也要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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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0.198
74F:推 richiekotzen:分段排版一下吧,请善待阅读障碍者... 05/22 23:59
75F:→ eric795:推用心回答! 标色处一目了然 05/23 00:04
※ 编辑: longdistance 来自: 140.112.200.198 (05/23 00:15)
76F:→ staryfish:根本用不到霍爷出马吧 直接用赛局就可以表达你的意思了 05/23 01:57
77F:推 macacaudn:推用赛局 05/23 11:33
78F:→ ccyares:谢谢学长认真回应。虽然我还是不赞同这样胡乱拆用理论, 05/23 11:33
79F:→ ccyares:不过这个回答我可以接受。毕竟你的原意是不错的。 05/23 11:34
80F:→ ccyares:继续加油吧。 05/23 11:34
81F:→ thumbskid:推~ 05/24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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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6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