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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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税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条之一三读通过 不봠
时间Wed May 15 21:32:59 2013
税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条之一三读通过 不论金额多寡 财政部应主动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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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之税捐,不论金额多寡,应主动退还」。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14日表示,「纳
税是人民的义务、退税是人民的权利」,感谢朝野立委支持三读通过本党团所提「税捐稽
徵法第二十五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将现行赋予财政部有关应退税捐在一定金额以下者
免退之授权范围规定删除,不论金额多寡,财政部应主动退税给纳税人。
立法院第8届第3会期第12次院会三读通过台联党团所提「税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条之一条文
修正草案」。党团总召林世嘉委员表示,「纳税是人民的义务,退税是人民的权利」,财
政部不应以减少人力或金钱成本为由,被动退还溢缴小额退税款,造成人民权利、义务不
对等,有违社会观感亦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参照美国国税局无论纳税义务人溢缴金额多
寡,一律退税。爰将现行赋予财政部有关应退税捐在一定金额以下者免退之授权范围规定
删除。
总召林世嘉指出,依2008年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决议,基於徵纳双方处理小额退税或补
税案件,均要耗费时间与金钱成本,要求财政部修法增订小额税款退补税制度。财政部根
据税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条之一规定,以行政命令订出国税免退税金额为二百元、地方税一
百元,纳税人须主动提书面申请才会退税。然纳税人多因不了解税法规定,错失退税权利
。根据一○○年度综所税统计资料,退税金额二百元以下案件共9万8,416件,金额为397
万5,176元,纳税人自行向税捐机关申请退税比率仅占百分之○.二。
总召林世嘉表示,台联党团所提「税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三读通过可
说是迟来的正义,目前正值报税季节,提醒民众在填写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书时,记得填
写「利用存款帐户退税」一栏,国税局会直接将退税款汇入帐户内,就不必跑国税局、金
融机关,省时、省力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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