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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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黄昆辉:九二共识就是通谋判国共识
时间Thu Oct 27 21:12:42 2011
黄昆辉:九二共识就是通谋判国共识 正式以刑法104条外患罪提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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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陆委会主委、现任台湾团结联盟主席黄昆辉今天前往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对现任总统
马英九及前国安会秘书长苏起二人提出涉嫌外患罪及伪造文书罪之告诉。黄昆辉表示,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张之「一个中国」原则对我国而言系灭国之主张,马英九及苏起两人捏造
附和「一个中国」原则为内涵的「九二共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谋,使台湾属於中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之叛国行为。他基於国家安危、宪法存废及史实真义之大是大非,无法
卸责,因此对马苏二人提出外患罪告诉。
黄昆辉说,他个人一生中从未向人提出告诉,今天做出此提告是经过深思熟虑,基於
高度理性,站在国家高度,不得不采取之法律行动,并且特别选在一九九二年香港会谈十
九周年之前夕,向马英九提出「共同涉犯刑法第104条通谋丧失领域罪」之告诉。根据刑
法,第104条通谋外国或其派遗之人,意图使中华民国领属於该国或他国者,处死刑或无
期徒刑。预备或阴谋犯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黄昆辉由本土社团领袖姚嘉文、
吴树民、罗福全、许登宫、许承道、蔡丁贵、林保华、王献极、沈建德等陪同召开记者会
,做以上宣布。随後,他并由这些人陪同前往高检署递状提告。
黄昆辉在记者会上发表「我不背历史黑锅」一文来强调他的心情,他表示选择在一九九二
年香港会谈十九周年的前夕进行提告,是万般不得已,但为了国家主权的维护,为了历史
真相的交代,为了个人名誉的清白,他不得不站出来,对国家元首,也是当年的部属马英
九先生提出告诉。他说,「政客或可说谎,但,不能背叛国家,扭曲历史,抹黑长官」,
他强调在陆委会主委任内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绝无任何「九二共识」存在,此
一历史史实不容捏造或是栽赃抹黑。
除了以当年陆委会主委身分,藉此提告以还原真相绝无所谓「九二共识」之存在外,
黄昆辉在诉状上直指马英九身为九二年当时之陆委会副主委明知没有所谓的「九二共识」
存在,却为使中华民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部分,而捏造不存在的「九二共识」,并
在2008年5月20日就职演说公然提出「一个中国」原则为内涵的「九二共识」,其後更不
断宣示之,由此可证马英九虚构「九二共识」以呼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个中国」原则
,处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吞我国铺路。
诉状中更引马英九在任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签署的多项协议,不仅皆在承认「一个
中国」原则下达成,其中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第3条、海峡两岸空运协议第2条、海峡两岸经
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第9条及第10条等规定,已使两岸船舶航空航线变为国内线、禁
止悬挂国旗、排除WTO适用及外商经营等,足以证明马英九已着手实施使中华民国与中华
人民共和国间之事务转为国内事务,落实「一个中国」原则。诉状又再引马英九任内推动
我国加入WHO,却任由其认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省。由以上种种,皆足以证明马
英九将我国领域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领域,已从意图进而逐步加以落实,确已构成刑法
第104条通谋丧失领域罪。
另外,黄昆辉在诉状里也详细说明九二年香港会谈的始末,我国海基会及中国海协会
因为「一个中国」问题各有坚持,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导致协商破裂。黄昆辉在记者会上表
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原则三段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
部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代表。这已经是国际上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一个
中国」之结论就是:台湾属於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无庸置疑,路人皆知的,明知如此却
去捏造以「一个中国」为内涵的「九二共识」,并以此做为两岸协议之前提,马英九的通
谋外敌已相当具体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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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eorgebb:那要赶快判一判 而且必须黄昆辉胜诉才行 10/28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