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kuchen (认真对待权利)
看板TSU
标题贪污,捐出来就无罪,绿卡,不使用就无效?
时间Fri Feb 1 11:38:20 2008
说真的啦!今天被告如果不是马英九,事後捐钱就能被判贪污无罪吗?
说真的啦!今天如果持有绿卡的人是谢长廷或陈水扁,他们能够开开记者
会说:『没有啦!俺的绿卡已经失效噜...』,凭这句话就能一切就变得云
淡风轻吗?
没办法,最高道德标准遇上了『马英九』,都变得像是马先生讲过的一句
名言:『唉唷,没有啦~~~~~~~~』
反正,如果说外省人当总统是台湾人的福气,那现在最流行的可能会变成,
外国人当总统是台湾人无上的荣耀吧!
新一代的『绿卡神』,马帅哥,您可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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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4.187.219
1F:→ ianlin45:跳针跳不完 02/01 11:46
2F:→ ianlin45:现在不流行相信司法了吗? 02/01 11:46
3F:推 sshsshssh:泛蓝大概以为身分证遗失就不是国民了吧 没水准的一群人 02/01 12:58
4F:→ ianlin45:绿卡跟身份证? 02/01 14:10
5F:→ ianlin45:果然没水准 02/01 14:10
6F:→ UFObank:相信对蓝有帮助的司法?? 相信特侦组的吴文忠?? 02/02 00:09
7F:→ UFObank:有水准的您 举个例子吧:) 02/02 00:10
8F:→ e412754:在台湾出事,有美国护照和只有绿卡,AIT的态度会不一样。 02/02 01:01
9F:→ e412754:谢长廷找个和马英九绿卡一样状况的持绿卡入境美国就知。 02/02 01:05
10F:推 renmin:把绿卡比做身分证XD....笑话新闻看太多了 02/05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