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uaJoshua (Uni-Heidel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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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台联有打算申请 释宪 吗?
时间Thu Jan 24 23:04:22 2008
说到释宪,今天在自由时报自由广场有看到一篇我觉得还蛮有趣的文章
怎麽好像大家都没有想到这样释宪的可能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24/today-o7.htm
票票不等值 释宪
■ 郭正典
立法委员选举制度在今年改成「单一选区两票制」,结果造成国民党一党独大。
「单一选区两票制」的法源是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这个新选制有众所周知的票票不等值
问题。除了花东金马澎住民与原住民的票值大於一般民众外,由於采用日式而不采用德制
两票制,以至於蓝营选民的票值远大於绿营的选民。「票票不等值」使人民因为住所、种
族、党派之不同而在法律上被不公平地对待,明显抵触宪法第七条「中华民国人民,无分
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一律平等」的规定。但大家好像见怪不怪,没人
理会「票票不等值」是严重的违宪问题!而造成这个违宪问题的,竟然是宪法增修条文第
四条!换言之,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抵触宪法第七条!
宪法第七条所规定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普世原则,与「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第
二条及第七条的规范完全一致,因此,宪法第七条是无法挑战的。反观宪法增修条文第四
条,那是有关选举制度的技术性规定,是可以因时因地制宜的规范,并非举世皆然的原则
。因此,抵触宪法第七条的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应该被检讨与修正。
绿营应采取的措施应是提出释宪案,请求大法官会议解释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的有效性。
或许大法官会议也因从未面对这种宪法条文抵触宪法条文的奇怪案例,而无法做出决议。
但提出这种释宪案,至少可以凸显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的荒谬,而逼迫国民党不得不修改
它。如果大法官会议能依据人权原则与宪政原理而判定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无效,则这次
震撼人心的立委选举将自动失效,立委必须重新改选,国民党在立院一党独大的现象或许
会因而改观。
(作者为阳明大学急重症医学研究所所长)
※ 引述《huck (哈克说"huck已死")》之铭言:
: 绿党之前有考虑过申请释宪,关於选制的不公,造成参政权的受损。
: 不过因为绿党得票率不到 2.9 % (1/34),应可分配到席次的得票率门槛,
: 不构成权益受损的条件,大概是不会这样去进行了,
: 不知道台联(或新党)有没有这样的打算呢?
: 有版友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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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01.27
1F:推 EvoLancer:照这样讲,日本英国美国的选举制度也是票票不等质.怎麽 01/25 00:08
2F:→ EvoLancer:他们没去释宪.单一选区的问题还是在席次分布与选票分布 01/25 00:09
3F:→ EvoLancer:不成比例.这种讲法是把平等原则无限上纲.而且选票等质 01/25 00:10
4F:→ EvoLancer:只是我的一张票跟马英九或是阿扁的票,在计票上都是一张 01/25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