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22 (我要去睡了...)
看板TSU
标题Re: [情报] 黄俊英被检举贿选
时间Sat Dec 9 03:42:47 2006
陈菊阵营控告对手贿选 黄俊英阵营反控诬告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612/20061209647932.html
中央社╱中央社 2006-12-09 01:25
(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陈朝福、程启峰高雄九日电)
民进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陈菊竞选总部,
八日深夜由人证指对手阵营在晚会後民众搭上回程游览车时,发放每人五百元贿款;
并由律师向高雄地检署提告。
黄俊英竞选总部驳斥这是对方自导自演的惯用抹黑手法;
发言人陈学圣随後也赴地检署反控陈菊诬告及违反选罢法。
陈菊竞选总部八日深夜十一时五十分召开记者会,由三男两女等五名证人出面,
指八日下午五时三十分在三民区保安宫前,
搭乘捷安游览公司的游览车到黄俊英晚会地点参加晚会,回程则是在晚会结束後,
夜间十时多上车,当游览车启动之後,
车上有一名绰号叫「黑松」的人发给两人共一千元「走路工」,
另有一人则示意市长、市议员都要投给一号,由於黄俊英的抽签号次是一号、
市议员因不明选区,尚无法了解对象是谁。
证人指出,发放「走路工」的人所搭乘车辆的车号是8021GQ福特休旅车,
而参加晚会民众搭乘的游览车车号是XX-873。
证人随即将一千元以卫生纸包妥并以塑胶袋封住,以防破坏指纹,
陈菊竞选总干事陈其迈、发言人萧裕正、立法委员管碧玲及律师郭宪彰等人陪同五名证人
携带证物赴高雄地检署控告。
郭宪彰表示,依据选举罢免法的规定,对手已触犯第九十条的规定,最高可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徒刑。
黄俊英竞选总部发言人李梁坚回应表示,这是民进党一向惯用的栽赃抹黑「奥步」,
相信司法会查明,选民自有公断。
黄俊英阵营除驳斥指为选举花招,发言人陈学圣随後也赶到地检署反控陈菊诬告及
违反选罢法。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锺忠孝说,本案内勤检察官受理後,将依法侦办并凭证据查明
真相。
※ 引述《yourfrank (西子湾流浪者)》之铭言:
: 黄俊英被发现再游览车上面发放一千元,
: 给每一个民众,有被人家录下来,
: 大家等着看明天的新闻,
: 也请大家把这件事情传拨出去,
: 让大家知道,打击别人清廉的人,
: 自己不一定是乾净的,反而自己是最肮脏的.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0.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