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tieheuser (lanti)
看板TRPG
标题Re: [问题] 四版?兼职?扮演?数值?
时间Mon Oct 13 12:17:12 2008
※ 引述《pache (水野大上)》之铭言:
: ※ 引述《lantieheuser (lanti)》之铭言:
: : 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应该重新指导他。角色表就是游戏契约,背景不是;
: : 套句法律用语这叫做契约内容并非当事人之意思表达。
: : 我们可以要求,对方可以拒绝。
: : 游戏中扮演必需根据角色纸,不能与角色纸无关。
: 嗯,既然角色扮演必须完全根据角色纸,我有几个後续的疑问:
: 一个是,当角色的特色无法用角色纸表现的时候,就得根据角色
: 纸而非自行设计的角色特色吗?
假如这个特色在游戏中受到限制,答案就是肯定的。
举个例子:如果游戏系统有交涉权利,代表限制了角色的交涉能力,
那麽没点交涉就不应该口若悬河。反之,规则没有激怒
他人这条权利,代表它也不受限制,所以人人都可以擅长
激怒他人。
: 换一个情境考量就是,当一个魔法战士的角色,拿了全法师,十
: 三级了专长只点个擅长/专精重剑,他就必然是个其实近战很弱的角
: 色,其实拿剑上去挥一点都不能打,血薄得很悲伤乖乖站在後面就好
: 了吧的角色吗?这样的角色(先不论角色纸合不合理,符不符合形象
: 等问题),就算脑内补完得超完美,扮演时能够表现出非常有魔法战
: 士的风格,他实际上就是该乖乖站在後面不该去打近战(或者是可以
: 去打但就准备挂点或被队友阻止吧,话说这种人怎麽活到十三级的啊
: ?),这样才是良好的扮演吗?
大致没错。
: 或者是不这麽极端的例子,毕竟D&D规则很难表现某些能力。例
: 如瞬间记忆、双重人格、甚至天然呆什麽的(天然呆到底是智力低还
: 是睿智低啊?),因为D&D很难表现出这类型的特色甚至风格,D&D就
: 完全不能设计出这类的角色吗?因为这样看来,似乎会变成D&D跑出
: 来的东西只能基本教义派。或者说,只能跑能用角色纸设计出来的角
: 色。
不受限制的东西,爱怎麽做是你的自由。就像棒球规定了你球棒的规格,
但没有规定你的打击姿势。
: 另一个问题是,当既有规则不足以表现想要的角色形象时,应该
: 迁就规则还是坚持角色呢?当然开家规也是可以,不过总也是有DM不
: 想开太多家规的情况。另外当然换规则也是可以,不过总会有DM懒得
: 换的情况ETC……
回到老问题,所有艺术都是在限制下作你能做的事情。D&D有许多局限,
你要玩它就得接受它的限制。
就像你玩围棋问吃一子可不可以算两目呢?如果我想玩吃一子算两目
但是又不想用私规怎麽办呢?
你觉得我应该怎麽回答?吃一子算一目,这就是围棋。
: 最後一个是,由此看来,为了角色在扮演能够符合原本的预期,
: 我们似乎更应该努力让角色纸能够符合角色特色?这问题的意思也就
: 是说,当一个角色的某方面能力特别杰出,但一般情况该能力没办法
: 这麽杰出时,我们就应该尽可以的找方法让角色纸的这方面确实很杰
: 出吗?
你应该尽可能设计系统容易表现的角色,而不是设计系统不容易表现
的角色然後再来拼拼补补。一如你不应该拿水彩来画油画。
: 这说起来有点偏回老话,就是承不承认PG的问题。为了让角色符
: 合形象,一个很会骗人的角色唬弄就是得高才合理嘛,不然每次说谎
: 都被轻易戳穿是怎样啊?以这个角度来看,用合规则的手段,找出可
: 以让角色纸符合角色的方法,是不是反而变成是必要的行为了呢?
这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设计唬弄很高的圣武士。这可能是个有趣
的设计,也可能是个不之所云的设计,除此之外,系统要支援这个
角色可能也会发生困难。
设计角色要考虑的面向很多,有些东西可能很有趣,但你必须支付
过於高昂的代价。除非你个人很坚持,否则这样做弊多余利。
: 毕竟,一个战士假如背景就是能放圣光,角色纸却放不出来不是
: 很奇怪吗?(这里完全无关放圣光强不强或是帅不帅或是P不PG的问
: 题,完全就假设不论如何,总之有个能放圣光的战士)
圣光有没有照度,带不带影响(包含社交上的)?
如果既没照度也无影响,原则它不受到规则限制,你能不能这麽做
只受限於 GM 和其他团员的品味。
你可以主张我的战士亮圣光,但只有愿意看到的人可以看到;假设
我是 GM ,这对我来说不是问题。
: 或许有人会说,设计个能放圣光的战士,说穿了还不是想耍帅?
: 对,但那是什麽放圣光的战士的例子。实际上我们确实有很多时候需
: 要让角色某个地方有特色,像是会骗人的法师总是得唬弄高,而使用
: 兼职或进阶职来让角色获得该特色很合适的例子。这种时候,用类似
: 手段来获得该特色,似乎反而就变成必要而且非做不可的事了?
如果你想要设计一个与众不同的角色,而这个与众不同的部分又受到规则
的限制,那麽当然就得用争取权利的方式来处理它。
: 毕竟个人认为,坚持角色纸要符合角色形象,却被当成是想耍帅
: 或想PG之类的(这没什麽好说承不承认的,因为想要的角色形象就是
: 如此,根本连想都没想过这样帅不帅啊,要如何承认「就是想耍帅?
: 」),实在是被讲得太冤大头了点啊。
一般受争议的原因是类似你想要设计类似"魔武双修","奸诈圣武","无神牧师"
这类比较反常的角色。还是一句老话,只要一切合於规则,剩下的就是品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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