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NB2RJ8 (绿色帽子)
看板TPC_Police
标题[发问] 关於路口车辆停让行人的问题
时间Thu May 18 18:49:03 2023
http://i.imgur.com/aQ8KhT9.jpg
关於我查到的这段…
自己读了几次,理解是,
车辆行径有行人穿越道,
如果有行人穿越时,都应停让,
不管行人是不是闯红灯,车辆都要停让,
行人在未设行人穿越道的路口要过马路,
不论号志,车辆皆要停让,
可是站在路边的人何其多,
等红灯的人也不少,
更有很多行人都「站在斑马线第一格」等红灯的
如何判定他是否属於「穿越时」,
毕竟上秒他可能不动,
在你要过去的最後一秒脚就抬起来,
那是否站在路口不明目的之行人(可能是等人、发呆、等红灯)
车辆一律要停让以策安全(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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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LNB2RJ8 (1.200.150.34 台湾), 05/18/2023 18:53:18
1F:推 kreuzritter: 个人对於站桩的先不处理 05/18 18:54
2F:推 e3697410: 行人还没进入行人穿越道的话,有被交裁撤销过 05/18 18:58
3F:推 love110257: 我开只会开很明显的,例如行人行进到一半、汽机车硬要 05/18 20:31
4F:→ love110257: 挤进来那种,而且我只会开骑在行人面前,如果从行人背 05/18 20:31
5F:→ love110257: 後骑过去我也不会开 05/18 20:31
6F:推 Hurutuki: 现在站桩的 警车最好还是让一下 都马被放大检视 05/18 20:41
7F:推 justempty: 个人觉得3600太夸张啦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则没有很故意的 05/18 23:27
8F:→ justempty: 都开不下去。 05/18 23:27
9F:推 AntiCompete: 跟之前口罩鬼抓人一样,矫枉过正 05/19 04:26
10F:推 tandy1128: 交通部 110.03.30. 交路字第1090037825号函 05/19 08:09
11F:推 tandy1128: 三公尺为取缔认定基准 05/19 08:11
13F:→ kyoko22: 参考看看 05/19 18:40
14F:→ kyoko22: 三公尺的 05/19 18:40
15F:→ kyoko22: 上面输入太快…请忽略 05/19 18:41
16F:推 frzqp3814396: 重罚不觉得有什麽问题 但问题是台湾太喜欢猎巫了 05/19 21:45
17F:→ frzqp3814396: 小心为上 05/19 21:45
18F:→ GLNB2RJ8: 看到12楼那张,感觉是只要行人站於路口,不论有没有斑马 05/19 21:57
19F:→ GLNB2RJ8: 线,都必须停下来,行人站於路边(可能是人行道)距离斑 05/19 21:57
20F:→ GLNB2RJ8: 马线1公尺的距离,车辆也必须停下来,对向的车也是 05/19 21:57
21F:→ GLNB2RJ8: 但是人潮多的地方或是商圈,人行道上的行人根本不曾断过 05/19 21:57
22F:→ GLNB2RJ8: ,是不是代表,双向的车辆永远不能动? 05/19 21:57
23F:嘘 nodash: 赞喔!完全行人霸权时代来临! 05/19 22:20
24F:推 b76502000: 流量大的地方可以用行人保护时相来解决,但没人要做 05/20 00:31
25F:推 kreuzritter: 不知道有没这些出席人员的名单,到时候一个个抓出来 05/20 13:06
26F:→ kreuzritter: 鞭 05/20 13:06
27F:→ kyoko22: 人潮多的地方就应该要有行人专用号志,听说也要增设啦… 05/20 20:11
28F:→ jay11404: 要等千年一遇闲人被开单去打行政诉讼才会有进一步解释 06/12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