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sam (困霸数钱)
看板TPC_Police
标题Re: [闲聊] 航警心得文免职案後续?
时间Fri Nov 18 04:46:33 2022
※ 引述《Mikeney (阿干)》之铭言
: 新闻连结:https://reurl.cc/Gm899x
: 如题,有人知道航警心得文免职案的後续吗?当事人有去打行政诉讼吗?怎麽有乡民说免
: 职案最後被警政署撤销?所以意思是该名航警学长目前已经恢复职务继续上班了吗?有没
: 有航警知情的大大可以分享一下~~
刚刚睡不着无聊翻到本案的复审结果了,纳闷的是新闻不是说二大过免职?什麽时後改一大
过了阿?
保训会还特别统计了yt上,ptt上多少则负面的评论……嗯…
案件类型:复审案件/惩处事件
决定字号:110公审决字第000827号
决定日期:民国 110 年 12 月 21 日
资料来源: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全文内容: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复审决定书 110公审决字第000827号
复 审 人: ΟΟΟ
复审人因惩处事件,不服内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民国110年7月27日航警人字第1100025208
号令,提起复审案,本会决定如下:
主 文
复审驳回。
事 实
复审人原系内政部警政署(以下简称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以下简称航警局)安全检查大队
警员,於110年6月16日调任该局保安警察大队警员(现职)。航警局110年7月27日航警人字
第1100025208号令,审认复审人在110年6月23日(按:经航警局110年8月19日航警人字第11
00028231号函,更正日期为110年6月13日)於网路发表不当言论,遭截图流传,嗣经多家媒
体连日大幅负面报导,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5条及警察人员服务守则第10条,影响警誉,情
节重大,依警察人员奖惩标准(以下简称奖惩标准)第8条第3款规定,核予记一大过之惩处
。复审人不服,於110年8月17日向本会提起复审,主张其所陈皆为事实,没有说谎或浮夸,
请求撤销原处分。案经航警局110年9月7日航警人字第1100028455号函检附相关资料答辩。
复审人并於同年11月11日补充理由到会。
理 由
一. 按公务员服务法第4条第2项规定:「公务员未得长官许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机关名义
,任意发表有关职务之谈话。」第5条规定:「公务员应……谨慎勤勉,不得有骄恣贪惰,
……足以损失名誉之行为。」第22条规定:「公务员有违反本法者,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
惩处……。」次按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28条第3项授权订定之奖惩标准第8条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记一大过:……三、违反品操纪律或言行失检,影响警誉,情节重大。……
」复按警察人员服务守则第10点规定:「警察人员应重视荣誉,言行举止应端庄谨慎,不得
……有损其职位尊严或职务信任之行为,以维警察人员形象。」第18点规定:「警察人员如
有违反本守则规定者,按其情节轻重依警察人员奖惩标准或其他相关规定办理惩处。……」
据此,警察人员应遵守服务守则之规定,如有违反品操纪律或言行失检,影响警誉,情节重
大之情事,即该当记一大过惩处之要件。
二. 卷查复审人原系航警局安全检查大队警员,於110年6月16日调任现职。复审人为报考中
央警察大学110学年度硕士班入学考试,参加高见补习班函授班课程,经中央警察大学於110
年6月3日公布录取初试,高见补习班爰请复审人撰写上榜心得,分享予其他学员。复审人於
同年月6日将心得交予补习班,补习班於同年月13日14时张贴於该班网站及脸书。该则贴文
内容为:「【110年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在职全时生榜首陈○○(专31期)上榜(。)我
毕业就来到航警局,我103年毕业至今没有受理过任何报案,没开过任何罚单,基本上每天
都是在过退休生活。几乎两个月就出国玩,根本与社会与警界脱节。无奈疫情关系,我生活
顿失玩乐的重心,我重拾书本,但我已经把以前学校法条的科目忘掉一乾二净,我决定……
2.我每天都可以很放纵的拿手机看不会有罪恶感,因为时事题真的都要每天关注国际、两岸
的每一则新闻……4.我上班打混摸鱼、念书也马马虎虎,因为很多年都没考绩所以不能考研
究所,但我把握去年得来不易的机会,从2月知道有甲等能考试後,花了2个多月就把这些科
目准备完成……绝对不要还没考就觉得自己不可能,共勉。(上榜心得学员服务於航空警察
局安检大队……经同意愿意提供经验与学弟妹分享)」嗣复审人自认贴文内容不当,随即於
该日19时请补习班移除上榜心得贴文,并於翌日(即110年6月14日)10时30分请补习班改贴
澄清文,内容为:「我,陈○○,在这次高见补习班的上榜心得中,思虑不周,轻浮草率的
措辞、夸大美化职场的心得内容,波及警察大学校誉,影响航警局名声、同事竞竞(兢兢)
业业於国门的维护,我深感抱歉,定会深刻检讨改进,恳请给我自新机会!」案经航警局督
训科於110年6月14日访谈复审人,经复审人承认该则贴文为其亲手所写,内容亦属实,补习
班希望其撰写上榜心得分享给其他学员,且亦承认:「同事告诉我看见我补习班贴文後,告
诉我实属不当,经我思考後知道错了」,爰於贴文後翌日请补习班改贴澄清文等语。嗣经航
警局於同年月15日召开109年度第10次考绩委员会(以下简称考绩会),於考绩会委员听取
复审人列席陈述意见後,审认复审人网路言论不当,内容浮夸勤务特性,决议予以复审人记
过一次之惩处,并经该局以同日航警人字第1100020859号令发布在案。此有上开2贴文网站
截图、航警局督讯科110年6月14日访谈笔录、航警局同年月15日案件调查报告表,及上开考
绩会会议纪录等影本附卷可稽。
三. 次查110年6月15日晚间起,陆续多家新闻电视台媒体,以影像播放方式追踪报导复审人
上榜心得,计有东森新闻、TVBS、台视新闻等3家电视台,以电视、网路影像等方式,於各
新闻时段重复报导,同时中时新闻等12则网路电子报亦新增报导,新闻舆论持续延烧,该事
件并於各网路社群(FB、PTT、LINE)遭受留言抨击。各该新闻报导经网友留言:「航警真
的是那麽轻松!是不是该废了,或是警察大家轮调大家一起轻松比较公平吧!」「所以这篇
是很直白的以自身7年经验承认,航警局的警察什麽都不会是吗?」「是不是该废除,还是
减少人力支出」「这种人可以让他毕业出来当警官吗?对那些防疫最前线,治安最前线,每
天拿命在拚搏的人如何交代?」「标准的大肥米虫」「他不小心说出真相?原来航警可以过
得这麽爽喔!!」此亦有复审人於网路发布不当言论影响警誉案新闻汇整影本附卷可稽。再
查因该事件负面舆论持续讨论,航警局爰於110年6月16日召开109年第11次考绩会,经考绩
会委员於听取复审人列席陈述意见後,审认因复审人网路言论不当,造成媒体大幅负面报导
、社会反感,其他警察同仁不满反映,认复审人不检言行,已达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
誉,有确实证据,决议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1条规定拟予复审人免职处分,并陈报警政署
核办。案经警政署110年6月24日警署人字第1100104514号函复航警局略以,参酌警察机关惩
例,请航警局再酌,如仍维持原报免职处分,再补充资料报核,或本於权责重行考量。航警
局爰於同年7月22日召开110年第1次考绩会,复审人列席陈述意见自承对於其受补习班邀请
在网路上分享录取心得,希望给後进学习砥砺,但因用字遣词不当造成困扰,深感抱歉。嗣
考绩委员於听取其陈述意见,并参酌该局蒐集公务人员言行失检损害政府声誉惩处案例,及
警察机关人员於网路发表不当言论惩处案例後,审认该事件新闻舆论持续讨论,且PTT八卦
版、考试版、警专版共25篇相关文章,计3,243则相关回应推文,其中负面评价数2,159则(
67%);PPT网友讨论共610则留言,负面评价数452则(74%),中天、TVBS、三立Youtube 3
篇影音新闻,计277则相关回应推文,负面评价数237则(85%),确有造成警察机关及同仁
声誉严重受损之客观事实,决议依奖惩标准第8条第3款规定,以系争惩处令核予复审人记一
大过之惩处,并同时撤销前开同年6月15日令核予其记过一次之惩处。此有航警局上开2考绩
会会议纪录等影本附卷可稽。
四. 兹依卷附资料,复审人於103年10月31日至106年6月26日於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队服务,
主要工作任务为警卫安全与秩序维护,勤务项目为一般行政警察勤务(值班、守望、巡逻及
备勤等),曾受理E化报案计2件、协助办理侵占遗失物案1件、及受理拾得物案件约531件,
又於106年6月26日至110年6月16日於航警局安全检查大队服务期间,负责执行出、过境旅客
人身、手提及托运行李安全检查等业务,然其却於贴文中,指称没受理过报案,显非事实;
且贴文内容指称自己几乎过着退休生活、我每天都可以很放纵的拿手机看不会有罪恶感、上
班打混摸鱼等语,以夸张、轻浮、贬抑之方式描述工作生活,使社会大众误以为航警局勤务
松散、容易打混,抹煞其他同仁辛劳付出,已对航警局与警察人员声誉产生负面影响,核有
言行失检,影响警誉之情事;且依卷附航警局调查,贴文造成机关负面评价声量数多,情节
难称不重大。航警局审酌就复审人上开违失行为,以系争110年7月27日令,依奖惩标准第8
条第3款规定,核予其记一大过之惩处,洵属於法有据。复审人诉称,其所陈皆为事实,没
有说谎或浮夸,核不足采。
五. 复审人复诉称,其失言行为与其他同为警职身分,遭检察官起诉、缓起诉或有罪判决却
未遭记一大过惩处案例相比,不法程度仍有区别,系争惩处案违反平等原则云云。按公务人
员之惩处系属各机关权责,各机关於合理及必要范围内,本得就相关违失事实,衡酌其行为
、动机、目的及具体案件滋生之影响予以裁量决定。经查航警局依据相关公务人员言行失检
损害政府声誉惩处案例,及相关调查资料,衡酌复审人违失行为对机关声誉造成之损害结果
,核予复审人记一大过之惩处,且依卷附资料,亦查无具体事证,足资证明机关长官或考绩
委员有恣意惩处之情事;复审人所举其他案例,违失情况各有不同,不生违反平等原则问题
。复审人所诉,仍无足采。
六. 综上,航警局110年7月27日航警人字第1100025208号令,核予复审人记一大过之惩处;
揆诸前揭规定及说明,经核於法并无违误,应予维持。
据上论结,本件复审为无理由,爰依公务人员保障法第63条第1项决定如主文。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107113S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7.2.19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PC_Police/M.1668717996.A.4F5.html
1F:嘘 as532rg131: 七年受理e化2件,侵占遗失物一件,总共3件,这样不符 11/18 06:00
2F:→ as532rg131: 合事实?已经可怜到拾得物531件都要算“案件”了,要 11/18 06:00
3F:→ as532rg131: 处分人无所不用其极。 11/18 06:00
4F:→ as532rg131: 纯嘘保训会 11/18 06:01
5F:推 cywer: 不期不待,没有伤害。 11/18 06:44
6F:→ oris5: 当初根本没有记两大过 11/18 06:56
7F:嘘 s84629: 警大校长出入招待所的新闻伤害警誉,不用两大过吗 11/18 07:03
8F:推 umaga1: 还好你没当官 11/18 07:44
9F:→ umaga1: 在航警默默爽一辈子就好 11/18 07:44
10F:推 shane2007: 当初说两大过是? 11/18 08:26
11F:→ david213: 内文不是说到免职的公文被警政署退回去了 11/18 08:51
12F:嘘 final90009: 航警爽就低调一点 这种真的欠处分 11/18 09:13
13F:推 BBING0044: 当初说两大过是为了打小孩给外人看而已吧,後面私下处 11/18 10:01
14F:→ BBING0044: 理了(?) 11/18 10:01
15F:推 dothesame: 在航警爽就好千万别当官 11/18 10:06
16F:推 WilMyersSD: 这不是正常 打断学长腿的一样新闻两大过 实际上继续上 11/18 12:20
17F:→ WilMyersSD: 班啊 11/18 12:20
18F:→ WilMyersSD: 连停职都不敢 11/18 12:20
19F:→ leorzkid: 怎麽会有公务员这麽好退货的想法QQ 11/18 12:22
20F:推 WiiSports: 警大考绩会怎麽还没召开两大过免职校长啊? 11/18 13:07
21F:推 a5365389ptt: 因为这种事免职本来就太过 11/18 13:35
22F:嘘 twtw: 鼓励出入黑道招待所 不鼓励进修 积非成是 绿能 你不能 11/18 16:54
23F:→ MrEDGe: 打打嘴炮一大过 跟黑道去招待所不知道要怎麽记欸 11/18 18:58
24F:嘘 clogugin: 警大校长案要不要统计一下贴文和新闻影片下方留言负评多 11/18 19:59
25F:→ clogugin: 少,那个没有影响警誉? 11/18 19:59
26F:嘘 HW33: 世界总是充满不公平,尤其是基层警察 11/18 20:02
27F:推 Kent76435208: 这事情老实说眼红归眼红不过根本是事实也不影响警誉 11/18 20:58
28F:→ Kent76435208: ,倒是要检讨为什麽会发生这些事情吧 11/18 20:58
29F:嘘 wizink: 过太爽 11/18 21:39
30F:嘘 TheDivision: 要违法犯纪 当官再去做~ 11/18 21:59
31F:嘘 aika5512308: 低调 11/18 23:02
32F:→ HeyJayK: 抱歉啦,负面评价本来就是对於大多数的专业单位评价,只 11/19 00:07
33F:→ HeyJayK: 有少数专业单位应该存在而已 11/19 00:07
34F:推 HLPT: 航警安检队都是看x光机,应该没机会碰e化吧,爽要低调 11/19 06:50
35F:推 HLPT: 专业单位的基层其实真的不错,不一定要追求警大 11/19 06:52
36F:推 rung0121: 有人妻 我就扛 11/20 21:06
37F:→ rung0121: 听说该航警已经离职了,转换跑道成功。 11/20 21:07
38F:嘘 kcv0519: 官就是这样,我可以你们基层去屎 11/20 21:45
39F:推 a0909009: 根据可靠情报,本人告老还乡卖鸡排了 11/22 17:59
40F:推 everybodynew: 当事人已离职就也没什麽好讨论的,公务体制运作只有 11/26 11:05
41F:→ everybodynew: 无脑二字形容 11/26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