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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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到已婚女警住处过夜 男警辩:疫情严峻旅
时间Tue Jan 11 17:29:41 2022
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9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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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到已婚女警住处过夜 男警辩:疫情严峻旅店未开、判赔十二万
111-01-11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曾姓警员被控与已婚女警偷情,且在疫情严峻时期,跑到女警住处过夜,女警丈夫发现後提诉求偿一百万元;曾员辩称因疫情严峻,许多旅店并未开放,才会在女警住处过夜,新北地院法官不采信,判定曹员无故与人妻单独共处一室,侵害女警丈夫配偶权,判决赔偿十二万元,可上诉。
女警丈夫提诉指出,曹员与妻子交往後除传送「爱你」等亲密讯息外,还在去年七月廿八日跑到其住处与妻子过夜并发生性行为,这造成他精神上受有痛苦,更使他与妻子的婚姻关系破裂,因此向曹员求偿一百万元。
曹员辩称,他与女警虽有互诉心事,但并无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行为,且现今社会风气下,无论异性同性表达「爱」或「喜欢」,不仅限於传统意义下的爱慕之情,也可能表达欣赏个人特质,平常他与友人对话亦习惯使用「爱你」或类似含意的图片,无法仅以他曾向女警表示「爱你」,就认为二人不是单纯朋友关系。
曹员还辩称,他之所以在女警家过夜,是因他有事北上,顺道拜访女警,相谈甚欢,故未注意时间,且当时疫情严峻,许多旅店并未开放,才会在该处休息,不过,两人均恪守男女应有分际。
法官则认为,女警丈夫并未提出曹员与女警当日的对话纪录,不能仅以曹员曾传送「爱你」二字,就认定二人早已交往。
法官调查,曹员传送「爱你」讯息隔日,女警随即传讯说:「昨天我老公有看到对话,我觉得我自己已经是结婚的人,却没有拿捏好界线,有心事没有好好跟我老公沟通,却跟你讲…造成这样的局面。我传完这些就会直接把你删掉好友了」,曹员则回说:「我不该逾越我们之间的距离,甚至把我这阵子部分感情加诸在你身上,对不起这阵子一直打扰你,不会再吵你了」,可见曹员辩称两人仅互诉心事,并无逾越分际,并非全然不可采信。
不过,法官认为,去年五月十二日,我国升级三级防疫警戒,同年七月廿七日甫降至二级防疫警戒,陆空交通或住宿均有相当程度降载,曹员当时从南部北上,可预期有多处不便,不可能不事先规划,当无一时兴起留宿女警住所之理,更何况他在该处停留时间逾四十八小时,甚至在女警上班期间仍未离开,二人无故单独共处一室已侵害配偶权,但无证据显示有发生性行为,判曹员赔偿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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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ark00849: 所以是曾姓还是曹姓 01/11 18:07
2F:→ bsjimmy: 同楼上 01/11 19:15
3F:推 Okitacat: 如果没有对话…靠北住一下也不行ㄛ 01/11 20:01
4F:推 currry: 判决书查得到 01/11 20:45
5F:嘘 ilovesnow: 那如果牵手也会侵害配偶权吗 01/11 23:37
6F:推 scottandk: 回楼上,会啊 01/12 00:27
8F:推 samchou77: 求判决 01/12 09:22
9F:推 samchou77: 找到了 01/12 09:28
10F:→ samchou77: 新北 01/12 09:28
11F:→ samchou77: 110年度诉字第2145号 01/12 09:28
12F:推 samchou77: 法院的确说共处一室不代表一定发生性行为,但是时间过 01/12 09:34
13F:→ samchou77: 长且衡诸常情仍是不当且侵权的行为….你各位小心啊, 01/12 09:34
14F:→ samchou77: 跟异性员警巡逻完就要赶快解散,不然又被告了 01/12 09:34
16F:→ adoko: 不要挤着看呀 01/12 13:23
17F:→ adoko: 判决书名字没码乾净 ..O云 01/12 22:37
18F:推 tony870414: 笑死 01/13 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