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看板TPC_Police
标题[新闻] 警花沦小三!网袜性感照勾人夫 偷吃完夸
时间Wed Dec 29 17:27:17 2021
新闻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91104/IYV45LJL5BC4PBZEKQOVLZZRAE/
----
新闻内容:警花沦小三!网袜性感照勾人夫 偷吃完夸「那天很猛」下场出炉
110-12-29 丁牧群/新北报导
脸蛋甜美、身材傲人的陈姓女警官去年获选为刑事局形象大使,拍摄公益写真月历,没想到她一〇八年起与已婚施姓男子发生奸情,施妻提告指称陈女不仅传讯与施男互称「脑公、脑婆」,二人还多次出游在越南、苗栗温泉会馆、台北W饭店等处嘿咻,陈女事後还夸施男「那天很猛」、「射完我居然还能二次上阵」,施妻蒐证後怒向二人求偿二百五十万元,陈女喊冤说不知道施男已婚,但法官不采信,新北地院判陈女与施男连带赔偿施妻卅五万元。
陈女挨告後,主张施妻擅自进入施男电脑非法取得她的照片、个资及对话纪录,先前还提供给媒体报导,侵害她的隐私权及名誉权,因此反控施妻求偿二百万元。
法官认为陈女曾任刑事局形象大使,肩负警察任务执行及形象维护,施妻提告时,通奸罪尚未除罪,陈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她却在上班时间频繁与已婚的施男传送暧昧讯息,甚至要求施男透过外送平台,多次送餐到她的工作地点,陈女身为警官却在上班时间与施男搞暧昧,此事与公益相关。
此外,法官认为陈女无法举证证明施妻非法取得相关资料,也无法证明媒体报导的消息来源是施妻,而且施妻为了看到相关资料後有向丈夫施男求证,然後当成证据提告,已尽合理查证义务,并未侵害陈女隐私权及名誉权,因此驳回陈女求偿的请求。
至於陈女与施男的奸情,法官勘验相关对话记录,施妻曾质问丈夫:「为什麽跟那位陈小姐就不戴套,这麽的放心。」施男回称:「嗯。」施妻又问:「结果你跟她不戴套还内射,不是吗?」施男称:「嗯,有吃药呀。」、「我买的。」、「在越南,射在里面事後都有吃。」、「一开始没戴,後面都有戴。」
此外,施男坦承曾在越南与陈女自拍性爱影片,还说曾在陈女板桥住处口交,有次二人去苗栗泰安温泉旅馆奸宿,事後陈女传讯:「我觉得泰安那天很猛。」、「射完我居然还能二次上阵。」法官因此认定陈女与施男确实有奸情,审酌後判二人连带赔偿施妻卅五万元。可上诉。
----
https://bit.ly/2znig1X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20 5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7.224.3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PC_Police/M.1640770040.A.EA4.html
2F:嘘 keepwild: 这才是真正的人民保姆,照顾到床上去 12/29 19:02
3F:推 TheDivision: 懂玩喔 哈哈 12/29 19:23
4F:推 bejay: 这样就对了 12/29 19:40
5F:推 kloz: 我大备爆肝,肝也很猛啊...超硬的 12/29 20:10
6F:推 f210037: 赞 12/29 20:45
7F:推 samchou77: 泰安很猛 12/29 21:32
8F:→ JKGOOD: 嬿如上新闻那麽多次不知道改名没 12/30 02:37
9F:推 iris1992: 认识的警察也是渣男~劈腿乱搞,不洁身自爱 02/10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