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NB2RJ8 (绿色帽子)
看板TPC_Police
标题[新闻] Re: 女师遇盘查骂:你真的很蠢!遭警「大外
时间Tue Oct 26 21:31:56 2021
虽然我觉得被辱骂直接压制导致受伤是过头了,
只是好奇,民众只要主观认为自己没问题,
认为警察没理由盘查,
可以直接骂警察,而不是寻求正当救济管道吗?
((临检异议表、诉愿、事後诉讼等
民众:你为什麽要盘查我?
警察:这地方常发生窃案,你深夜时间在这徘徊,很可疑,合理怀疑你有即将犯罪可能。
民众:我觉得我不可疑,我习惯半夜在这散步,拒绝盘查,拜拜((离开。
警察:等一下,请配合警方盘查((挡
民众:你真的很蠢,愚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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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28.41.3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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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LNB2RJ8 (110.28.41.30 台湾), 10/26/2021 21:32:35
※ 编辑: GLNB2RJ8 (110.28.41.30 台湾), 10/26/2021 21:33:17
※ 编辑: GLNB2RJ8 (110.28.41.30 台湾), 10/26/2021 21:33:44
1F:推 kissung: 你真的很聪明、难怪被大外割;你真的很蠢、难怪^ - ^ 10/26 21:42
※ 编辑: GLNB2RJ8 (110.28.41.30 台湾), 10/26/2021 21:46:05
2F:嘘 ZoranGragic: ?? 你的问题是什麽 10/26 21:52
3F:推 ilovesnow: 有谁会认为自己有问题,欢迎来盘查的 10/26 22:26
4F:→ WilMyersSD: 什麽叫合理怀疑你有犯罪可能,笑死,好歹也要再有点具 10/26 22:46
5F:→ WilMyersSD: 体作为,看是在张望墙内还是干嘛吧 10/26 22:46
6F:→ ymhs111105: 不是因为骂很蠢就大外割,是因为:由於詹女士 於逮捕 10/26 22:47
7F:→ ymhs111105: 过程中,有激烈抗拒及冲往马路之危险举动,故叶警员以 10/26 22:47
8F:→ ymhs111105: 柔道技法「大外割」将之压制在地,避免产生更大之伤害 10/26 22:47
9F:→ ymhs111105: ,认未 逾必要之程度,无过当之情事,且已尽注意义务 10/26 22:47
10F:→ ymhs111105: ,故此部分亦不 构成刑法第 284 条前段之过失伤害罪。 10/26 22:47
11F:→ GLNB2RJ8: 那如果张望墙内的人说,他看到里面的房子很漂亮,所以去 10/26 22:56
12F:→ GLNB2RJ8: 探头,觉得自己没问题呢? 10/26 22:56
13F:→ GLNB2RJ8: 一些疑犯的理由千奇百怪,把判断合理犯罪可能的权限交 10/26 22:56
14F:→ GLNB2RJ8: 民众,如果意见不同,民众可以骂警察这权利不觉得太超过 10/26 22:56
15F:→ GLNB2RJ8: ? 10/26 22:56
16F:→ WilMyersSD: 我的意思是你好歹理由完整一点吧,他要拒绝也不是不行 10/26 23:04
17F:→ WilMyersSD: ,到时如果闹大,你至少有个依据证明自己客观理由讲的 10/26 23:05
18F:→ WilMyersSD: 出来,不是在讲什麽这边常有窃案,当事人在这边就是鬼 10/26 23:05
19F:→ WilMyersSD: 祟吧 10/26 23:05
20F:推 facebookig: 民众交通违规被开单骂警察不抓坏人,警察认真盘查可疑 10/26 23:12
21F:→ facebookig: 人车又骂违法盘查,所以警察平常没事就签签巡逻箱,签 10/26 23:12
22F:→ facebookig: 完躲起来休息就好了。 10/26 23:12
23F:→ GLNB2RJ8: 问题是把判断的权限交给民众,民众只要自认没问题拒绝盘 10/26 23:13
24F:→ GLNB2RJ8: 查,就直接离开了哪有事後? 10/26 23:14
25F:→ staff97531: 可是警察带人回派出所之後,听女老师说还有一堆警察趁 10/26 23:14
26F:→ staff97531: 机到她旁边进行羞辱,这好像不是保护的必要行为吧 10/26 23:14
27F:→ GLNB2RJ8: 我只是举个例子而已,明明是写深夜,何必忽略呢? 那如 10/26 23:16
28F:→ GLNB2RJ8: 果朝屋内张望的用那理由自认自己没问题,也是直接离开吗 10/26 23:16
29F:→ GLNB2RJ8: ? 10/26 23:16
30F:→ staff97531: 警察要自清也很简单,把当下所有相关的影片公布出来不 10/26 23:17
31F:→ staff97531: 就了解 10/26 23:17
32F:→ staff97531: 找理由的话不就是证明不敢? 10/26 23:17
33F:→ GLNB2RJ8: 所以民众跟警察意见不同,不是写临检异议表,而是直接离 10/26 23:20
34F:→ GLNB2RJ8: 开或是辱骂警察吗 10/26 23:20
35F:嘘 WilMyersSD: 你理由更完备,至少你要办他他时候立足更稳吧,我有说 10/26 23:23
36F:→ WilMyersSD: 民众怎麽说你就不能动作吗?滑坡? 10/26 23:23
37F:→ GLNB2RJ8: 所以理由完备,他顶一句还不是照样走?不是吗? 滑坡的 10/27 00:41
38F:→ GLNB2RJ8: 是你吧… 10/27 00:41
39F:→ GLNB2RJ8: 明明重点是在於提供民众认定违法盘查的权利,不是救济, 10/27 00:53
40F:→ GLNB2RJ8: 而是可以辱骂警察,你在那滑坡我的例子 10/27 00:53
41F:嘘 WilMyersSD: 阅读能力堪忧,你既然理由完备,还放他走干嘛?还是你 10/27 01:09
42F:→ WilMyersSD: 自己也对这个盘查没自信了 10/27 01:09
43F:→ WilMyersSD: 你有没有看上面那篇检察官怎麽讲,不能因为民众在治安 10/27 01:11
44F:→ WilMyersSD: 热区闲逛当作盘查理由(就是要你加强理由),结果你这 10/27 01:11
45F:→ WilMyersSD: 篇还在用被打枪的理由 10/27 01:11
46F:→ WilMyersSD: 你有没有看上篇那个民众为何侮辱公务员不起诉?就是因 10/27 01:16
47F:→ WilMyersSD: 为盘查违法在先,结果你这篇还在loop前一篇情境 10/27 01:16
48F:→ GLNB2RJ8: 把事前认定权限给民众,然後事後认定拿来说嘴,也太滑坡 10/27 01:22
49F:→ GLNB2RJ8: 了 10/27 01:22
50F:推 eduishappy: 民众应该可以拒绝莫名盘查吧 10/27 03:31
51F:→ yangdemi: 有绩效就是可疑,没绩效就不可疑,警察就事後结果论啦 10/27 05:46
52F:→ yangdemi: 派出所骑车在那边用眼睛拦不如保大坐车拼命查车主 10/27 05:49
53F:嘘 AntiCompete: 对岸有一种罪名叫做寻衅滋事,看来很适合台湾警察 10/27 06:55
54F:推 aarzbrv: 其实用挑唆(挑拨教唆)亦可,近期基隆着名警职罪犯张发仁 10/27 08:18
55F:推 aarzbrv: 就因此荣获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与向公库支付新台币拾万元: 10/27 08:21
58F:推 aarzbrv: 但若从该嘉奖战神兼基隆着名警职罪犯的历史纪录看来呢: 10/27 08:27
61F:推 aarzbrv: 在下主观偏见认为该基隆着名警职罪犯是习惯性明知故犯。 10/27 08:33
62F:推 aarzbrv: (刚发现在下可能无意间呼应了yangdemi的观点) 10/27 08:34
63F:嘘 Wang5566: 看留言就知道是八卦版来的,只会纸上谈兵而已,还觉得 10/27 10:30
64F:→ Wang5566: 自己讲的头头是道.... 10/27 10:30
65F:推 aarzbrv: 从Wang5566在 #1XMyHs2C 推文以「这副长相跟穿着」作为 10/27 10:35
66F:推 aarzbrv: 判断犯罪的前卫基准,相信Wang5566在路上巡逻时,应该能 10/27 10:37
67F:推 aarzbrv: 以「长相跟穿着」就能透视出谁涉嫌内线交易吧?想必以 10/27 10:38
68F:推 aarzbrv: Wang5566在该篇推文所分享的实务心证,未知至今Wang5566 10/27 10:39
69F:推 aarzbrv: 已获颁多少次国家警光奖与全国模范警察呢?敦请赐教! 10/27 10:40
70F:推 aarzbrv: (以「这副长相跟穿着」判断犯罪嫌疑不但前卫,似乎也与 10/27 10:42
71F:推 aarzbrv: 纳粹Rassenprofilierung衔接,或可谓复古吧……) 10/27 10:46
72F:推 aarzbrv: 此外,以下是Wang5566在八卦版最近的发言纪录: 10/27 10:48
74F:推 aarzbrv: 很在意「是八卦版来的」,也包括自我检讨吗? 10/27 10:50
75F:嘘 WilMyersSD: 你要不要发动盘查,认定标准就在你手上,叫你加强理由 10/27 11:21
76F:→ WilMyersSD: ,不要拿上一篇被检察官打球一样的情境投入,叫做把认 10/27 11:21
77F:→ WilMyersSD: 定权给民众?你知道自己在讲三小吗 10/27 11:21
78F:→ WilMyersSD: 打球-景j 10/27 11:21
79F:→ WilMyersSD: 打枪 10/27 11:21
80F:→ GLNB2RJ8: 不用讲不过就在那杀小杀小,自己把认定权限交给民众,然 10/27 13:03
81F:→ GLNB2RJ8: 後辱骂警察合理化,而不是寻正当救济管道,只会在那杀小 10/27 13:03
82F:→ GLNB2RJ8: 杀小的 10/27 13:03
83F:→ staff97531: 如果所谓的救济管道有用的话,今天这个案子还会这样判 10/27 13:25
84F:→ staff97531: 吗,不就证明了诉愿诉讼那些只不过是让人除了多浪费时 10/27 13:25
85F:→ staff97531: 间以外什麽都得不到? 10/27 13:25
86F:推 aarzbrv: 因为行政诉讼对许多人都很陌生,甚至连杨华兴律师到今年 10/27 13:36
88F:推 aarzbrv: 但仍存有不少习惯物理强制力远胜於脑力的执法者,所以就 10/27 13:38
89F:推 aarzbrv: 很容易自己挖刑法的洞自己跳,猜想是这样…… 10/27 13:40
90F:推 aarzbrv: (司法院法学资料检索系统至今裁判案由为警察职权行使法 10/27 13:43
91F:推 aarzbrv: 才10笔而已,裁判案由为妨害公务的至少两万五千笔) 10/27 13:45
92F:推 imbester: 直接请老师吃土 10/29 15:03
93F:推 aarzbrv: 请问楼上是兴国派出所叶政昱或其同事或其他人呢?感恩! 10/29 17:07
94F:推 aarzbrv: (未知imbester对警专教师或补习班教师也如此呢?感恩) 10/29 17:10
95F:→ aocboy: 警察应该直接拿出枪枝,对她射击,因为她激烈反抗 11/05 15:41
96F:→ aocboy: 如果不开枪射击,如何降低犯罪率??? 11/05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