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Kitten (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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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桃园男捡到法器发狂乱挥舞 砍警察溅血妨
时间Sat Jul 10 16:16:4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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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9170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桃园男捡到法器发狂乱挥舞 砍警察溅血妨害公务重判1年
2021-07-10 10:00 联合报 / 记者曾健佑/桃园即时报导
桃园潘姓男子拿疑似捡来的剑型、斧型法器沿途挥舞造成民众恐慌,警方到案还发狂攻击
,砍伤1名员警手指缝合4针;法院依妨害公务罪重判他1年,另潘被诉重伤害未遂部分,
审酌双方当时战斗力高下立分,难认潘有重伤犯意,应为伤害罪,但员警不愿提告,因此
不另为不受理谕知,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潘男(50岁)疑似从空屋捡到2把长剑、斧头造型的法器,今年1月21日早
上10点多在大园区台61快速道路、桃25号路口沿途挥舞,并乱砸玻璃引起民众恐慌,辖区
大园分局张姓、王姓,林姓3名员警带着盾牌到场命他放下手中刀斧。
潘却竟冲上前狂乱挥砍,造成王员手指遭砍伤溅血,送医包紮仍缝了4针,支援警力前後
到场将潘制伏。检方认为,潘手持剑型、斧刑法器都是具危险性凶器,且拿着一直未松手
,且人体头部、四肢躯干有重大动脉相连,挥砍恐酿重伤,依重伤害未遂、妨害公务等罪
嫌起诉潘。
审理时,潘男坦承不讳,与警方密录器画面、现场照片相符,法院审酌他过去有多项妨害
公务前科,这次再犯应加重其刑,考量他对公务员强暴行为,其心态、手段均属可议,严
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他人生命。
法院考量潘犯後坦承、态度尚可,并已知错,虽未和受伤的王员和解赔偿,但王也表示无
意追究不愿提告,另潘已罹患酒精性依赖性忧郁症多年等,依妨害公务罪判他有期徒刑1
年。
另潘被诉重伤害未遂部分,审理时潘仅坦承普通伤害,坚决否认重伤害故意,辩称有攻击
员警,但记得是针对哪个部位,自己也被警棍打到流血。
法院查,潘当时拿斧头法器边缘有磨薄,木柄部分也已裂开,另剑形法器整体是薄铁片,
有3处生锈痕迹、多处敲击钝器缺口,可见是年久失修、并非锋利的法器;且潘当天酒後
丢玻璃瓶,应无杀人或重伤员警的犯罪动机。
案发时,3名员警携有盾牌、伸缩棍及密录器,面对潘1人拿生锈、仅为薄铁片的剑、斧,
从人数、装备、训练及战斗力比较高下立分,且潘也受伤血流满面,密录器显示,潘朝员
警手臂护具、大腿各砍一次,警方并未亮枪,可见判断後认潘的威胁有限、情况未失控。
法院认为,潘的行为仅构成伤害罪,不过受伤员警表示不愿提告,因次潘该部分伤害犯行
,不另为不受理谕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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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zxc90147: 不愿提告??尊严?? 07/10 16:22
2F:嘘 farmerA: 「潘朝员警手臂护具、大腿各砍一次,警方并未亮枪,可见 07/10 16:28
3F:→ farmerA: 判断後认潘的威胁有限、情况未失控」这段话还蛮好笑哈哈 07/10 16:28
4F:→ farmerA: 哈 07/10 16:28
5F:推 tim7408: 不是啊,不愿用枪有时候不见得是认为不够危险啊....是用 07/10 16:29
6F:→ tim7408: 了的後果.... 07/10 16:29
7F:→ farmerA: 符合用枪时机但是不愿用枪的理由可能只剩法官不知道了吧 07/10 16:31
8F:嘘 HW33: 没用枪=无重大威胁;用枪=比例原则过当(选我选我) 07/10 16:36
9F:嘘 brodf084972: 去你的犯後坦承、态度尚可,并已知错 07/10 16:44
10F:→ brodf084972: 攻击警员也只判一年?去你的 07/10 16:45
11F:嘘 s88163: 判真轻 07/10 16:48
12F:嘘 ttttt13: 真是有尊严呢!丢脸 07/10 16:50
13F:嘘 warden: 马的最好出来後砍到这个法官的亲朋好友 07/10 17:20
14F:推 gn7722: 秘录器?噗 07/10 17:23
15F:→ AntiCompete: 学校怎麽教? 07/10 17:24
16F:推 kreuzritter: 桃园法院意外吗? 07/10 17:26
17F:嘘 s88163: 某些人总有那种奇怪的想法,好想有进过警校就都要很厉害, 07/10 17:36
18F:→ s88163: 受伤就在那边嘴学校怎麽教 07/10 17:36
19F:→ s88163: 那当过兵的不就各个都是蓝波 07/10 17:37
20F:嘘 tino9808: 重判一年??? 07/10 17:48
21F:嘘 sfie: 台湾命最贱的一群人 07/10 18:39
22F:嘘 AntiCompete: 所以学校怎麽教?当兵怎麽当大家都知道啊,警专版要不 07/10 19:31
23F:→ AntiCompete: 要分享一下学校怎麽教?还是只会叫人来考? 07/10 19:32
24F:嘘 Rox7894: 板主大大,楼上某人可以桶了吧,警告看起来不痛不痒喔 07/10 19:39
25F:嘘 ray80711: 不愿提告?有事吗 07/10 19:55
26F:嘘 clwlhf: 楼楼上帅哥,签到 07/10 20:01
27F:嘘 shadleheart: 拜托把仇警仔桶一桶 看他们留言就心累 07/10 20:10
28F:嘘 kyowang: 某楼拜托有本事考上再来说教不然说的只是个屁 07/10 20:15
29F:嘘 akitio: 几句话就能把训练期间的东西表达完整,那真的警察训练是个 07/10 20:23
30F:→ akitio: 笑话,忘了楼上当保全不用训练,连面试都不用直接录取。 07/10 20:23
31F:推 tofu0208: 干你凉才判一年!现场搏生命你怎麽不上! 07/10 20:35
32F:推 tofu0208: 没用枪=无重大威胁;用枪=比例原则过当,八楼学长专业! 07/10 20:37
33F:→ AntiCompete: 原来警专版不能讨论学校教什麽是吧?讲这个会被当引战 07/10 20:38
34F:→ AntiCompete: ? 07/10 20:38
35F:嘘 pp096127: 真的屌 07/10 20:47
36F:→ nopennogame: 你各位穿手挂手好好练啊 07/10 20:53
37F:推 gjgj6666: 你进去念不就知道怎麽教了?做人实际点好吗? 07/10 21:03
38F:嘘 s88163: 那请问学校怎麽教的跟这件事有关系吗? 07/10 21:04
39F:→ luciful3: 警察也是人 07/10 21:37
40F:→ luciful3: 这个潘姓男子应该精神有问题 07/10 21:37
41F:嘘 yangdemi: 泰瑟还是没有配 07/10 21:48
42F:推 nicholas0605: a大你真的需要这样挑衅吗?这件事情警察见血的事, 07/10 22:34
43F:→ nicholas0605: 真的适合拿来讲那句吗? 07/10 22:34
44F:推 nicholas0605: 一开始没人呛你,这里也多数都是警专出身而针对我 07/10 22:38
45F:→ nicholas0605: 们实务工作上的讨论。到底你为什麽要持续以一个旁观 07/10 22:38
46F:→ nicholas0605: 者的立场一直找话题引战? 07/10 22:38
47F:嘘 akitio: 那讨论一下保全业法 07/10 22:43
48F:→ akitio: 我知道某人没读书可能看不懂法条 07/10 22:43
49F:嘘 wike3di77: 让仇警仔跟台波一起在水桶相见好不好 07/10 22:54
50F:推 workandrelax: 不告大概是嫌麻烦吧,看起来也不像有钱赔的样子 07/10 23:58
51F:嘘 talkdiary: 就是要叫某人去考去当啊,不然只会上网出一张嘴脑补妄 07/11 00:45
52F:→ talkdiary: 想有什麽用?还是担当不起这份工作? 07/11 00:45
53F:→ celtics1997: @taipoo 你的NCHLA朋友好欢笑 07/11 01:08
54F:→ warden: 仇警仔又出来秀下限,出事情保证哭爹喊娘求警察快点来 07/11 01:17
55F:→ ray80711: 为什麽都不把Anti哥永捅阿? 是要让他闹到什麽时候? 07/11 07:45
56F:嘘 park00849: 所以密录器是可以用来防御的装备? 07/11 14:56
57F:→ adoko: 相较欧美 台湾法官素质也是高下立判 07/11 15:35
58F:→ AntiCompete: 不顺你意就是闹版喔? 07/11 18:35
59F:→ talkdiary: 不顺大家的意就是啊 07/11 20:29
60F:→ chiling0107: 有越过线该桶就是会桶,在此之前麻烦觉得看了刺眼自 07/12 00:04
61F:→ chiling0107: 行黑单 07/12 00:04
62F:嘘 tony870414: 重判1年?? 07/12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