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orpan (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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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妇逆向违停派出所旁 竟嚣张呛警:老娘钱
时间Sun Mar 28 11:11:40 2021
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81245
新闻内容:
姓妇人今天把车逆向违停在派出所旁,被巡逻警拦住,不仅拒绝出示证件,还与警员爆发
口角,
离去前竟呛警:「老娘钱多」、「我让你开到爽」,过程全都被路人拍下。
警方指出,刘女先是驾车逆向违停,又不服从交通勤务警察指挥或稽查;前者最重可处
1200元,後者最重恐被罚3万元,吊扣驾照6个月。
年约50多岁的刘姓女子今天下午3点半将车子逆向违停在距离社后派出所不到5公尺的水果
摊前,被新北市汐止警分局巡逻警员发现,刘女见警方要求她出示证件,不仅拒绝还与警
方爆发口角。
刘女大声呛警员,拦查的张姓警员态度平和,不断要求刘女出示证件,刘女不仅拒绝,还
对张员大小声。直到支援警力赶抵,不满刘女大剌剌把车违停在派出所旁,还对同僚大小
声,警方才火力全开回呛刘女,「你违停在派出所旁边,
你在大声什麽,现在是谁违规,
我们开单合理」
刘女仍继续怒呛,「我就让你开到爽」、「老娘钱多」、「我让你开到爽」,接着迳行离
去。
由於刘女不服取缔,警方蒐证後依法该单迳行举发,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1项6
款不依顺行方向停车及60条2项1款不服指挥举发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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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heDivision: 有钱就是能调皮QQ 03/28 11:14
2F:推 fatcop: 这种不能用社维法67条处理吗 03/28 11:19
3F:推 kaplooiewei: 已经违规了不开60条1项? 03/28 11:37
4F:推 leorzkid: 脱掉伺候 03/28 11:52
5F:→ leorzkid: 更正拖吊 03/28 11:53
6F:推 redface1209: 楼上坏坏 03/28 12:47
7F:推 chunzheng: 还不是警察放任违停久了就会这样 03/28 12:50
8F:推 Igweit: 可以带回去查证身份了吧 03/28 12:57
9F:→ NFFS: 没保管场的县市怎麽办QQ 03/28 13:02
10F:推 AntiCompete: 是谁让他这麽嚣张的?警察啊 03/28 13:13
11F:推 fireforce: 现实社会有钱最大 没错啊 有钱就是可以这样任性 大不 03/28 13:38
12F:→ fireforce: 了罚钱 又不痛不痒 03/28 13:38
13F:推 Ommmm: 他应该要好声好气的说,没关系你开单 03/28 14:20
14F:推 tony870414: 直接带回去查证身分搞一下就会怕了啦 03/28 14:20
15F:→ s225697: 弱弱问一下是依据行政罚法带返所查证身分吗? 03/28 14:33
17F:推 nothing0531: 警职法第7条就有可以带回勤务处所查证身分的规定 03/28 15:35
18F:推 chiling0107: 举发交通违规优先适用行政罚法34条 03/28 15:51
19F:推 AntiPRC: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事件,如果用警职法第7条查证身份,会被 03/28 15:55
20F:→ AntiPRC: 行政诉讼庭打枪 03/28 15:55
21F:推 nothing0531: 原来如此 因为之前遇到不愿意配合查证身分都是巡逻途 03/28 16:00
22F:→ nothing0531: 中遇到的 谢谢指导 03/28 16:00
23F:推 LeeFrank: 这让我想到 一堆低能民众 被开单也要求要异议书 啊一堆 03/28 16:41
24F:→ LeeFrank: 破脑所长也不懂 还真的要我们开给他 到底有多低能 书读 03/28 16:41
25F:→ LeeFrank: 假的? 03/28 16:41
26F:→ leorzkid: 因为能给就给 跟三联单一样给爆 民众拿了就爽了走了 03/28 17:07
27F:→ knightking: A仇警仔可以ban他吗! 03/28 17:29
28F:嘘 sagat666: 社维法42条就能带回去了,而且是特别法,优先行政罚法 03/28 17:30
29F:→ sagat666: 适用 03/28 17:30
30F:推 grimma04743: 遇过拿了异议书 问我这是什麽 然後在旁边一直Googl 03/28 18:13
31F:→ grimma04743: e 搞懂之後说我们行政诉讼见 C姓大哥我等你三年了 03/28 18:13
32F:→ grimma04743: 说好的诉讼呢 03/28 18:13
33F:→ talkdiary: 反正仇警仔逻辑一贯,千错万错都是警察的错。人家可是 03/28 18:48
34F:→ talkdiary: 自称这是关心、和平讨论。 03/28 18:48
35F:推 gjgj6666: 他发现嘴不过就会消失,然後有新题材又会跑出来 03/28 18:50
36F:→ gjgj6666: 看着也是挺有趣的 03/28 18:51
37F:→ jp5018: 警政署制定的取缔一般交通违规作业程序根本没有提到行政 03/28 19:16
38F:→ jp5018: 罚法好吗 03/28 19:16
39F:推 tsoumoo1988: 警政署的SOP没提到,并不代表用其他方法不对好吗。 03/28 19:22
40F:→ TheDivision: 那是sop的疏失 03/28 19:25
41F:→ lancelot123: 不4疏失,是因为社维法里面直接明文赋予警察查证身分 03/28 19:43
42F:→ lancelot123: 时,无故拒绝的处置规定,根本用不到行政罚法。所以 03/28 19:43
43F:→ lancelot123: 为什麽学校里社维法必修,行政罚法不是,就是考量这 03/28 19:43
44F:→ lancelot123: 道理 03/28 19:43
45F:→ TheDivision: 仅有姓名跟住所而已 03/28 19:52
46F:推 ComfortPTT: 开到爽耶啊嘶 03/28 20:40
47F:嘘 walkingdead: 某智障整天吠zzzzz 03/28 21:25
48F:推 ilovesnow: 宣导一下,违规是用行政罚法喔,虽然没考还是要记 03/28 22:05
49F:推 HLPT: 42条依法调查或查察,是专指社维法,还是所有警察相关法规 03/28 22:50
50F:→ HLPT: 都可以用?之前看到有学者在争论 03/28 22:50
52F:→ AntiPRC: 社维法42条写「现行违反本法」,应该就是只适用於违反社 03/28 22:58
53F:→ AntiPRC: 维法 03/28 22:58
54F:推 fatcop: 违反道交,要查行为人身分,是依据行政罚法34条查证身分, 03/28 23:42
55F:→ fatcop: 若行为人拒绝配合,应该可以依照社维法67条裁处,并用现行 03/28 23:42
57F:→ fatcop: com/7S6kPJh.jpg 03/28 23:42
58F:→ jp5018: 违反道交盘查依据是依照警职法第8条吧 03/28 23:46
59F:推 swt24090: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7条 03/29 00:09
60F:→ fatcop: 警职法6、7、8条皆是以刑事犯罪行为为前提,道交是行政罚 03/29 00:26
61F:→ fatcop: 的范畴 03/29 00:26
62F:→ TheDivision: 违反道交用警职法第八条 哈哈哈哈哈 03/29 00:39
63F:→ adoko: 楼上笑前要考虑酒驾危驾这种状况喔 03/29 02:22
64F:推 LeeFrank: 54楼正解 台北法规室警务正也是这样讲 03/29 02:50
65F:→ TheDivision: 笑怎麽了吗 又没说有错 别高潮~ 03/29 05:19
66F:推 taipoo: 有钱人的傲慢 03/29 06:26
67F:推 kevin7771210: 推54楼学长正解 03/29 07:06
68F:推 sorl001: 感谢各位认真的学长,小弟受教了 03/29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