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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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基隆警怒吼「执行公务不能拍照」 民众手
时间Fri Dec 25 12:21:43 2020
新闻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1225002109-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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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基隆警怒吼「执行公务不能拍照」 民众手机疑似遭拍落地
109-12-25 陈彩玲 中时
基隆一名杨姓男子在爆料公社上发文指员警有暴怒情形,不断向民众怒吼,「警方执行公务不能拍照」,民众手机更疑似遭员警拍打在地,对此,第三分局表示,员警口气上确实音量过大,会详细调查後进行处置,并将加强教育训练。
据了解,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廿一日晚上七点接获一名Uber司机报案,指有乘客不愿意配合配戴口罩,引发争执,员警立即到场协助处理,未料,过程中有乘客拿起手机录影,当场被制止,影片中,一名员警不断怒吼,「警方执行公务不能拍摄,你干什麽东西啊!」民众手机更疑似遭警方拍打在地。
第三分局副分局长张竣翔表示,员警到场协助後,因乘客不愿配合身分调查,处理过程中,员警的口气和态度,音量确实有过大情形,导致民众误解该员有暴怒行为,此外,乘客手机是自行滑落在地,并非员警出手所致。
张竣翔说,被控暴怒员警已从警约四年,平常工作态度认真,会再详细调查後,进行处置,并加强执勤技巧及服勤态度,他也强调在公开场合下,只要民众不影响员警执行公务,不针对员警脸部特徵,可进行录音、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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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obgun1211: 民众能录影的问题没常识也要看电视啊,不然就变自己上 12/25 12:33
2F:→ bobgun1211: 电视 12/25 12:33
3F:推 g80123: 现在不戴口罩是全民公敌 他还帮你蒐证 明明一手好牌 12/25 12:56
4F:推 umaga1: 民众就是可以录 不要秀下限 在录的时候就要注意 12/25 13:00
5F:推 lance851026: 记者又在疑似这种不负责任的话,记者真好当 12/25 14:29
6F:推 fireforce: 都民国几年还有那种发言 这种的淘汰也好 12/25 14:35
7F:推 LeeFrank: 我都臂章拿到他镜头前 请他拍清楚点 不然检举到同事就尴 12/25 15:32
8F:→ LeeFrank: 尬了 12/25 15:32
9F:嘘 Wang5566: 警察执行公务可以拍摄,但是离人身不到3公尺距离持摄录 12/25 17:34
10F:→ Wang5566: 器针对人脸、身体部位拍摄警方本来就有权利制止,不然 12/25 17:34
11F:→ Wang5566: 哪天正妹女警被民众持相机拍胸部等部位变成合法化,不要 12/25 17:34
12F:→ Wang5566: 无限上纲民众摄影的权利。 12/25 17:34
13F:推 kwnbsfi2ga: 嗯嗯,想询问楼上警察制止的法源依据~ 12/25 18:18
14F:推 cottonoff: 分局都不帮他说话了 12/25 18:34
15F:推 cc161: 人身三公尺哪里来的,有法律依据或公文吗 12/25 18:57
16F:推 fatcop: 拍胸部或其他部位,导致不舒服就用性骚扰处理啊,脑筋有这 12/25 19:31
17F:→ fatcop: 麽死吗 12/25 19:31
18F:嘘 ugotnostyle: 可以拍或录 但上传公开社群针对我身体部位导致名誉 12/25 19:37
19F:→ ugotnostyle: 受损就提 老学长不懂就算了 菜不怪但装懂就是自己 12/25 19:37
20F:推 cesarezhang: 快拍我,我都没人想拍qq终於有人要帮我拍照了呜呜 12/25 22:15
21F:→ HeyJayK: 可以摄录,但若持续针对脸部特徵或近距离摄影以致妨碍人 12/25 23:12
22F:→ HeyJayK: 员执行公务,已与蒐证目的相违背 12/25 23:12
23F:推 HLPT: 拍或录自存并不违法,但是上传分享这部分就可能违法 12/26 00:13
24F:推 facebookig: 我会直接报号码给他,然後继续处理 12/26 00:41
25F:→ adoko: 男警也可以喊 你是拿相机意淫我吗 12/26 01:14
26F:推 warden: 被拍好几次都没在网路上看到我,是不是长的不够帅民众录 12/26 01:14
27F:→ warden: 完就删了 12/26 01:14
28F:推 babosa633: 之前那个案例员警狂问民众有没有拍到脸的,所长来说要 12/26 08:56
29F:→ babosa633: 接手处理,该员警依然执意要送办民众,不想服从所长命 12/26 08:56
30F:→ babosa633: 令离开现场 12/26 08:56
31F:推 banana246: 上传分享违反什麽法啊?觉得疑问 12/26 12:33
32F:→ vykxtoz: 法务部是有出过函释啦 12/26 14:08
34F:→ vykxtoz: 小弟浅见是认为如果他刻意以拍摄妨害公务执行=妨害公务 12/26 14:12
35F:→ vykxtoz: ;刻意拍私密部位让你觉得不舒服=性骚扰;影片或上传备 12/26 14:12
36F:→ vykxtoz: 注文字有贬损你人格权=公然侮辱或毁谤 12/26 14:12
37F:推 Ommmm: 上传分享就是侵害隐私权啊,留着独享,有差吗? 12/26 14:34
38F:推 Ommmm: 有些新闻说什麽正美遭偷拍,偷拍哪里?妹阿的外观任何都可 12/26 14:36
39F:→ Ommmm: 以看到的地方,根本未触法,报警报屁!如果是偷拍裙底风光 12/26 14:36
40F:→ Ommmm: 才有触法 12/26 14:36
41F:推 gn7722: 公开场所公开场所公开场所公开场所 12/26 21:04
42F:推 smt3457: 口气音量过大? 12/27 03:45
43F:推 zxc90147: 音量过大是啥?主观意识而已 04/29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