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effrey1015 (frey)
看板TPC_Police
标题Re: [发问] 这种案件一定要回到案发县市做笔录?
时间Sun May 3 21:34:46 2020
※ 引述《ooww (御剑飞行鸽)》之铭言:
: 标题: [发问] 这种案件一定要回到案发县市做笔录?
: 时间: Sat May 2 15:41:13 2020
非警务人员,但周遭有很多亲友是警务人员,
因此特别重视警察权益,
有默默在关注这个版,
刚好遇到这个议题,
抛砖引玉一下,
如果有误,还请各位帮忙纠正。
:
: (标题下的不是很好,还另请学长姐们校正)
: (以下代PO)
:
: 一位女性友人在外县市某餐厅用餐,
:
: 将外套放在外面的机车坐垫上,
:
: 突然一位路过热心民众进来餐厅表示,
:
: 刚刚目击一位男性经过时,
:
: 将其外套拿起来闻,
这个"可能"会构成性骚扰防治法2项2款,
那麽这样的举动是不是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
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情境者,
就是要看权责机关调查认定。
调查认定的部分,
因为性骚扰事件经常性发生在公司、学校等等团体生活,
而且透过对於加害人有监督、管理权限的单位处理,比如说学校、公司,
会来的比较有效果、妥适,
原则上是希望由加害人所属单位进行调查。
但同时也预想到,可能会有陌生人路上突袭,
无法查知加害人身分的情况,
所以除了会让警察机关去查明身分,
可能也会直接交由警察机关调查认定。
台内防字第0950080992号
二、按性骚扰防治法第13条第2项及性骚扰防治准则第8条所定,加害人不知有无所属机关
、部队、学校、机构或雇用人乙节,系包含(1)不知加害人有无所属单位(2)加害人无
所属单位而言,故警察机关已查明加害人无特定职业(即无业),
为保护被害人权益,避
免性骚扰申诉事件延宕,自应由警察机关续行调查性骚扰事件。
原则上,按照法条规定,
就算是由警察机关受理报案、申诉,
如果可以查明加害人身分,
应该还是交由加害人所属机关处理,
或者让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字第 10803513300 号
(一)未能查明加害人者:警察机关未能查明加害人之身分者,应即就性
骚扰之申诉迳为调查,并於一定期间内调查完成,且应将调查结果
通知当事人及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性骚扰防治准则第 10
条第 1 项、第 2 项参照)。
(二)经查明加害人者:警察机关如查明加害人者,应即将案件移送该加
害人所属机关、部队、学校、机构或雇用人处理,并副知该所在地
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性骚扰防治准则第 10 条第 3 项
参照)。
法务部函释也是这样说明,
但似乎有蛮多案例都是直接由警察机关调查认定。
只能说警务人员辛苦了。
缘原告於民国(下同)107 年12月21日16时31许,在新北市
土城区海山捷运站3 号出口,见与其陌生之诉外人何○○(
斯时为未成年人,下称何女),乃上前搭讪,并询问何女「
月经何时来?」,而造成使何女感受冒犯之情境,何女即离
开并报警处理,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广福派出所警
员获报後到场处理,嗣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调查认
定本件成立性骚扰事件,并以108 年1 月17日新北警土治字
第0000000000号函通知原告、何女及新北市政府社会局。
缘被害人王○○於105年6月21日向新北市政府警
察局板桥分局(以下称板桥分局)信义派出所提出性骚扰申诉
,称其於同年 4月16日12时许於新北市○○区○○街00号地
下15室(原告租屋处即现居地址)拿取原告赠送之罐头时,遭
原告抚摸双手及双脚,并询问 1次多少钱?使被害人感到被
冒犯及不舒服。案经板桥分局调查属实,认定性骚扰事件成
立,并以105年8月17日新北警板治字第1053295911号函知被
害人、原告
:
: 现场也有明确监视器拍到.
:
:
: 事後,女性友人在"脸书 我是XX人" PO文抱怨
:
: 底下有员警留言希望请她亲自至派出所做个笔录
:
:
: 想请问的是,
:
: 若今天在金门发生,家住花莲, 也还是得特地飞过去吗?
下面提供的这则函释,
虽然是在说网际网路性骚扰,
不过受理就是按照单一窗口原则,
管辖原则上就是事件发生地。
希望你过去的话,
我觉得原因可能是有利於调查。
内政部 台内防字第 0970082182 号
依本部
96 年 5 月 5 日召开之「性骚扰防治法相关疑义谘商会议」会议
决议,有关手机简讯或网际网路性骚扰事件,其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
无所属机关、部队、学校、机构或雇用人时,应依警察侦办刑案管辖
原则及警政署受理民众报案
单一窗口原则,
由事件发生地之警察机关
办理,合先叙明。
另外,函释主旨是说只有事件发生地不明的时候,
被害人现住地或者户籍地的警察机关才有管辖权,
不过原po状况不属於这种情况,
这边就只是附带说明一下。
如事件发
生地不明时,如搭程长程客运途中接收简讯,被害人无法确定事发地
,则以被害人现住地或户籍地之县市政府为主管机关,另警察机关调
查管辖界定标准同前项说明,惟遇偶发事件,如被害人於远地出差接
收简讯发生性骚扰事件时,为便利被害人协助调查,得以被害人现住
地或户籍地之警察机关为调查管辖机关,但调查结果仍应函知事件发
生地之主管机关。
:
:
: 补充一下:
: 她原只是在脸书抱怨而已 还不至於到想报案
: 只是看到员警留言希望请她来派出所做个笔录
: 才想说那就去一下吧
:
: 目前是申诉性骚扰, 不是提告性骚扰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200.104.78 (台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PC_Police/M.1588405275.A.A92.html
: 推 asd8563214: 你不知道现在有脸书po文报案系统吗 05/02 15:44
: → umaga1: 不用去 05/02 15:50
: 怎麽说? 没去,也一样会受理?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15:53:11
: → umaga1: 看你有没有想报啊 去家附近的派出所单一窗口也一样 05/02 15:55
: 抱歉 看不太懂意思
: 她想报, 可以在家附近派出所报案即可?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15:58:26
: → samkivn963: 这能报什麽? 05/02 15:58
: 性骚扰
: → cyberpoli: 这个要受理什麽案类呢? 05/02 16:13
: → JohniRunner: 偷闻罪 05/02 16:25
: 推 fatcop: 窃玉偷香罪 05/02 16:27
: 推 b7061334: 与其在意单一窗口的问题,你更要在意他要告啥吧? 05/02 16:33
: 推 willking: 我想顶多随便用社秩法或如果要告用性骚扰送 在随便一点 05/02 16:33
: → willking: 的用窃盗未遂送反正送出去就纵然觉得不会起诉 反正可以 05/02 16:33
: → willking: 堵住网友的嘴 05/02 16:33
: 推 ComfortPTT: 真香 05/02 16:40
: 推 willking: 因为闻了 毁损弄脏了这件衣服(误) 民事侵权 05/02 16:43
: 推 kreuzritter: 偷懒一点去附近笔录做一做传真过去不就好了 05/02 16:55
: → park00849: 就是一堆记者守在地方性社团,一看到PO文就跑去闹所长 05/02 16:58
: → park00849: 跟秘书室 05/02 16:58
: → yangdemi: 是不是又要备,备起来 05/02 17:00
: 推 frzqp3814396: 民众没有要报案吧,她只是想备案XDDDD 05/02 17:04
: 请问备案是什麽意思?
: 推 jordan1110: 员警是说亲自去派出所又没说哪间,在家附近报然後单一 05/02 17:09
: → jordan1110: 窗口过去啊 05/02 17:09
: 去案发地的辖区派出所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17:23:04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17:36:49
: 推 chunzheng: 这根本不构成性骚扰第25条,非刑案可以单一窗口吗?连 05/02 17:36
: → chunzheng: 性骚扰也不构成吧,随便做个受理民报就好了 05/02 17:36
: 推 LeeFrank: 性骚不可能构成啦 之前就听过家防官宣导了 05/02 17:52
: 推 spiderjack: 这我有看到...台南吧 05/02 17:52
: 推 hsuchihjung: 单一窗口报案,就这样! 05/02 17:54
: 请问什麽是单一窗口?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17:55:51
: 推 love110257: 问单一,学弟应该还在校没出来服务吧? 05/02 17:58
: → love110257: 单一就是案件未必要在发生地报,可以到离自己比较近 05/02 17:58
: → love110257: 的地方报,然後在传真过去发生管辖地 05/02 17:58
: 可是朋友去派出所做笔录时有询问,
: 警察表示: 就算你住花莲, 还是得亲自过来金门做笔录.....
:
: 我在猜测, 可能是因为已经由XX派出所受理了,
: 导致朋友不得不亲自前往
:
: 推 bsjimmy: 论但一窗口之前好像要先确定要告什麽才对 05/02 18:29
: 推 cottonoff: 你应该不是警察吧 05/02 18:30
: Errr....不是
: 推 s88163: 随便一间派出所都可以,但是要讲清楚发生地点就好了。受理 05/02 18:46
: → s88163: 完之後会转给管辖的派出所。 05/02 18:46
: 推 escape54321: 要报案前自己先想一下这能告什麽?自己做点功课 05/02 18:56
: → qdlbp: 应该不是当事人想报案,应该是所长看到贴文跳脚,叫下面的 05/02 18:59
: → qdlbp: 人赶快随便找个法条去办 05/02 18:59
: 可能是这样
: 推 asd8563214: 很多都不确定要告也不知道告啥,说备案然後讨三联单 05/02 19:00
: 推 leorzkid: 现在都在社团报案要主动侦办,脸书报案视同重大刑案 05/02 19:21
: 嘘 pp096127: 不去报案他妈是要受理三小?观落阴? 05/02 19:23
: 推 a4567850: 工作纪录簿写写 05/02 19:38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19:55:16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20:15:41
: 推 love110257: 你朋友如果嫌远嫌麻烦,那就删文并且联络当地派出所 05/02 20:25
: → love110257: 说不便前往,没有打算追究啊,老实说这个似乎也没有 05/02 20:25
: → love110257: 法好办? 05/02 20:25
: 目前是申诉性骚扰, 不是提告性骚扰
:
: 警方也已查到嫌犯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20:37:28
: 推 frzqp3814396: 真的,搞清楚要干嘛再去派出所,很多民众来派出所都 05/02 20:39
: → frzqp3814396: 说要备案,不知道在讲什麽也不知道自己来派出所目的 05/02 20:39
: → frzqp3814396: 是什麽 05/02 20:39
: 请问
: 报案 跟 备案 有什麽不同!?
: → chaoyoyo: 说没申诉的是自己没做过吧...... 05/02 22:01
: → wait315: 是说申诉部分有单一窗口这规定吗 05/02 22:05
: 推 oNEYMARo: 性骚扰没申诉???我黑人问号。 05/02 22:40
: 推 roger870324: 应该连TPC是什麽都不知道吧 05/02 23:18
: TAIWAN POLICE COLLEGE
: 推 asd8604: 这个应该告不成,但有事证可以申诉让他烦 05/02 23:28
: QQ
: ※ 编辑: ooww (223.200.104.78 台湾), 05/02/2020 23:34:44
: 推 asd8604: 申诉卷3份2份送防治,印象中 05/02 23:32
: 推 frzqp3814396: 备案是不存在的东西,台湾人自己创造的名词,不要再 05/03 00:00
: → frzqp3814396: 备案了拜托 05/03 00:00
: → umaga1: 真的不懂请去派出所问,三分钟就能解决你的问题 05/03 00:47
: 推 chunzheng: http://i.imgur.com/QrRFZLB.jpg 05/03 01:01
: → koreapig5566: 备案就是讲故事给警察听。讲完就可以走了88 05/03 03:20
: 推 xfrankx: 没有申诉,只有报案(作笔录、提告),检察官侦办起诉, 05/03 03:59
: → xfrankx: 法院审理;或是到法院自诉。 05/03 03:59
: → sharkhead: 上一课了@@还真没受理过申诉 05/03 06:15
: 那位警察表示: 他是第一次处理这种案件
: 推 amber713012: 真的没有备案这种东西!!!如果不懂其实上网找法条 05/03 06:24
: → amber713012: 都找得到 05/03 06:24
: 能否麻烦给个连结!?
: 推 cottonoff: 备案,在国外,你信不信他们也超爱备案。美国警察摸着 05/03 06:52
: → cottonoff: 肚子吃甜甜圈不是假的,你走进警局说我的皮包被偷,看 05/03 06:52
: → cottonoff: 他们怎麽回应 05/03 06:52
: 推 Kent76435208: 根本没备案这种东西,真的不想听民众无聊的故事 05/03 10:28
: → Kent76435208: 要备不会自己蒐集好资料跟准备好要告什麽,直接提告 05/03 10:30
: → Kent76435208: 哦,每个人的权利自己都应该注意而非委托别人帮你注 05/03 10:30
: → Kent76435208: 意 05/03 10:30
: 推 oNEYMARo: 说性骚扰的没有申诉的,麻烦不要出来误导人。 05/03 11:10
: ※ 编辑: ooww (114.39.97.16 台湾), 05/03/2020 11:20:39
: → OceanRay: 性骚扰案件较特别, 05/03 12:55
: → OceanRay: 有提告和申诉 05/03 12:56
: 推 cesarezhang: 我倒想知道这成立什麽罪 05/03 14:20
: → ilovesnow: 偷闻外套罪? 05/03 14:22
: → ilovesnow: 没有要告法条就别找了,还是你只想对方道歉 05/03 14:23
: → ilovesnow: 没强制力对方也不会鸟 05/03 14:23
: 想给他点教训, 最好赔个500-1000$
: 或是让他被罚钱
如果希望对方赔偿的话,
提出申诉这段期间都还是可以调解,
或者私下跟对方达成和解。
台内防字第 0950132517 号
(二)若被害人已提起申诉,复与加害人达成调解,调解书中明确
载明加害人确对被害人为性骚扰,愿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并
愿撤回申诉及放弃相关诉讼权利,此时主管机关是否应依调
解书中加害人自白对其处以罚锾乙节,考量性骚扰防治法创
设调解制度,系为尊重被害人意愿,如被害人放弃或撤回申
诉,宜请参考前项决议卓处,除非加害人为严重累犯等具体
个案再另考量。惟如被害人仍提出申诉或未予撤回,则应继
续调查。另被害人虽於调解书载明愿撤回申诉,惟申诉、再
申诉系要式行为,撤回亦须为明白之意思表示,故仍须另外
填具撤回申请书。
: ※ 编辑: ooww (218.166.102.248 台湾), 05/03/2020 15:44:13
: 推 ImMyFriend: 会发这种文一看就知道不是警察吧 05/03 17:48
: 推 xfrankx: 谢谢先进,上了一课 05/03 18:17
: → xfrankx: https://www.wpb.police.ntpc.gov.tw/cp-847-5265-30.htm 05/03 18:17
: → xfrankx: l 05/03 18:1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9.59.8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PC_Police/M.1588512888.A.04E.html
1F:推 ilovesnow: ”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无所属单位者,则移请警察机关调 05/03 23:13
2F:→ ilovesnow: 查”我比较好奇 05/03 23:13
3F:→ ilovesnow: 这警察单位有什麽要开立的单据或者是电脑作业 05/03 23:14
4F:推 ilovesnow: 不然每个函释作业规定都说给警察处理,实务上是要怎麽 05/03 23:16
5F:→ ilovesnow: 处理 05/03 23:16
6F:→ ilovesnow: 当然直接认定移送性骚扰刑案就没这问题 05/03 23:17
7F:推 hydraz: 好专业啊 感谢分享 05/04 00:28
8F:推 hijack8591: 给一楼 觉得可能卡到性骚扰防治法25条然後当事人要提 05/04 12:34
9F:→ hijack8591: 告才能移送 05/04 12:34
10F:推 JD919: 推观念正确 05/04 19:46
11F:→ jjeffrey1015: 可以看一下hijack大上一篇的推文 05/04 20:56
12F:→ jjeffrey1015: 简单整理就是,性骚扰申诉原则上应该是向加害人公司 05/04 21:02
13F:→ jjeffrey1015: 或者主管机关提出,并且由他们去调查认定 05/04 21:03
14F:→ jjeffrey1015: 只有在加害人身分不明,或者是不知道任职的公司时候 05/04 21:04
15F:→ jjeffrey1015: 才由警察机关调查,并且认定有没有性骚扰 05/04 21:05
16F:→ jjeffrey1015: 但也许部分警局有配置这部分人力,似乎有一定数量是 05/04 21:10
17F:→ jjeffrey1015: 由警察机关直接调查认定(? 05/04 21:11
18F:→ jjeffrey1015: 我是认为这样就变相加重警察负担 05/04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