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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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苏宏达批故宫政策遭查水表 法院裁定不罚
时间Mon Jan 6 17:40:47 2020
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27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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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苏宏达批故宫政策遭查水表 法院裁定不罚:言论自由
109-01-06 联合报 记者萧雅娟/台北即时报导
台大政治系教授苏宏达,去年在脸书批评故宫政策,遭警方用「假消息」约谈,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函送士林地方法院。今日士院认为,苏宏达的影片是个人意见及合理评论,属於言论自由保障范畴,裁定不罚。
苏宏达去年底在脸书表示,根据媒体专访提出评论,却受到恐吓,质疑政府「查水表」封杀言论自由。南港警方则称,桃园市调处去年十二月初函文,当事人涉及散布谣言,相关内容持续在网路上,警方依法通知说明後,函送法院裁处。
苏宏达遭警调认为,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涉嫌在脸书个人页面发布影片「谁在消灭我们的故宫,你所不知道的民进党文化大革命!」,内容指称「民进党计画在一百十四年之前消灭故宫」、「如果让民进党继续执政下去,这个消灭故宫的文化大革命终究会到来」。然而,故宫在脸书专页澄清,苏所指称的内容非事实,足以影响公共安宁,影片仍在脸书页面供不特定人浏览,认定涉嫌违反社维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五款,影片是凭空捏造的「假消息」。
苏宏达辩称,在网路上看到流传相关讯息,就开始查证,找到故宫前院长陈其南「受访全文」,再找到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自由时报专访,陈述三阶段完成故宫转型目标计划。
法院认为,故宫典藏、展示历代古文物及艺术品,兼具文化保存及社教功能,层级相当於一级部会,院长接受媒体专访有关故宫未来发展,涉及政府政策,攸关公共利益,是可受公评事项。
内湖简易庭法官检视报社专访,内容以「问答」方式呈现,陈述表达清晰,客观上能让读者信任,且苏宏达的脸书影片附上「自由时报专访报导请看网址…」等文字,认定苏宏达是对於报导的理解、判断,表达个人意见及合理评论,是言论自由保障范畴,无构成散布谣言。
裁定指出,纵使苏宏达用语,可能令人对执政党产生负面观感,或引起观点不同者不快,仍不影响合理评论。另,苏先发布影片,故宫事後澄清,不得拿故宫澄清页面,推论苏宏达明知不实发布影片。
法院认定,苏的影片公开表达意见、评论、观点,也是可受公评事项,纵引起不特定人浏览、回应、分享,或者讨论、争议,也难认定使听闻者产生畏惧、恐慌等负面心理,影响公共安宁,本案与「假消息」构成要件不符,谕知不罚。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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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南港分局和士林地院认识的言论自由是不同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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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uiful: 「恶、假、害」三要件 01/06 18:16
2F:推 s955055: 警察通病阿,从刑案到行政案件都一样,有移送就算数,下 01/06 18:18
3F:→ s955055: 次应该要改成法院裁罚才算绩效 01/06 18:18
4F:推 warden: 如果改成法院裁罚才算犯罪,犯罪数应该会减少80% 01/06 19:44
5F:推 ss87666: 应该没人想主动办这个吧 都嘛不知哪里的上面交办下来的 01/06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