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zqp3814396 (咩咩咩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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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侦查不公开」将更严谨 法界:保障被告
时间Thu Jan 24 01:58:52 2019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司法院会同行政院最近修正「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对媒体报导侦查中的案件,作出严格限制并画定采访禁区,避免资讯不当外泄。法界人士认为,「侦查不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被告名誉,一旦限制更严格,对被告的名誉权更有保障,减少民意未审先判。
现有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明订「国家安全」、「对社会治安有重大影响」、「重大灾难」、「其他社会瞩目案件」有适度公开必要;并规定可适度揭露资讯,但对犯罪行为不宜详尽描述,也「不得」加入个人评论。新办法将「不宜」改为「不得」,限定更加严格。
监察院日前通过弹劾案,弹劾新北市员警粘峻硕及检察官詹骐玮,理由是2人侦办窃盗案草率,导致被告陈建国自认蒙冤无处可申自杀身亡。虽是小小的窃盗案,但因被告名誉无法获得平反,最後只能以死明志。法界人士认为,若更严格限制侦查不公开,未来这类冤案将减少。
法界人士指出,现今媒体竞争激烈,在未经法院公开审理之前,媒体就会揣测案情;又或者媒体直接对检调机关、犯罪嫌疑人采访,检调单位一旦公开所侦查的内容後,再经媒体传播,以及适度的加油添醋,就很容易形成全民公审,对被告未审先判。
但在限制检调单位公开侦查内容後,避免媒体乱加揣测,对被告名誉权将更有保障。例如前中研院长翁启惠,在浩鼎内线交易案中,被列为贪污罪被告起诉,一审无罪,检方最终放弃上诉,形同承认当时起诉的错误;但翁启惠在侦查不公开的状况下,早已被全民公审,名誉早已扫地,至今仍难以回复。因此法界人士认为,假使被告是无辜的,在「侦查不公开」受严格限制的情况下,被告形象也已受到无法回复的损害,很难摆脱社会大众留下的刻板印象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23/1363991.htm
希望警察长官可以遵守侦查不公开原则,减少案件上新闻就紧张得要死,要求承办人胡乱办案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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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t22639643: 哈哈哈哈哈侦查不公开哈哈哈哈哈哈 01/24 02:20
2F:→ vodka1988528: 秘书室要出来刷一下存在感吗 01/24 03:04
3F:→ adoko: 检调单位公开 没事 基层流出 泄密 01/24 03:30
4F:→ tospykid: 还不都霉体和公关害的 01/24 08:54
5F:推 s8573673: 请警察机关不要变成媒体制造业== 01/24 10:29
6F:→ owl0411: 想升官要版面,或是希望哪天负面消息不要报出来,独家独 01/24 11:00
7F:→ owl0411: 漏都有意见 01/24 11:00
8F:嘘 yuierika: 没有新闻还会被检讨呢,连刑案交通绩效都列入新闻稿发 01/24 11:04
9F:→ yuierika: 文数,还要有梗,抓个酒驾也要写的惊天地泣鬼神,基层 01/24 11:04
10F:→ yuierika: 打手兼记者吗? 01/24 11:04
11F:嘘 jackse987: 爱与铁血侦查一路大公开 01/24 11:55
12F:推 TheDivision: 侦查不公开 是一句笑话^_^ 01/24 12:47
13F:嘘 choufoun: 基层密录器外流>泄密。爱与铁血>侦查不公开 01/24 15:04
14F:→ relio: 公开的永远都是地检署好吗! 01/24 15:07
15F:推 fireforce: 现在社会风气 台霉谁敢得罪啊 噗 画专区谁理你 01/24 17:50
16F:→ WeiKitten: 侦查不公开!? 结果长官先公开!! 01/24 18:00
17F:→ samnpc: 应该先搜索秘书室 01/24 20:27
18F:→ superbigyoyo: 每次有案件有影片都是秘书室来要 根本侦查公开室 01/26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