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iful (一事无成)
看板TPC_Police
标题Re: [情报] 警察勤务条例修正草案
时间Sat Oct 6 00:49:16 2018
※ 引述《s83530123 (狗蛋儿)》之铭言:
: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9/06/03/LCEWA01_090603_00024.pdf
有人愿意支持警察,去动了很久没有被重视的《警察勤务条例》,当然值得鼓励。
可是这件案子虽然付委了,我认为按照法条的草案内容,稍嫌有些不严谨,很有可能出不了委员会。
我们逐条来看,这些条文的内容,以及可能发生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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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第1项
服勤时间之分配,以勤
八、息
十六为原则
酌修了文字来变更服勤的时间方式,采用一段班的方式(因每日只有24小时)。
但後段仍留有例外,对於普遍不遵守勤务原则的机关,现行排班的状况不会有任何变更。
并且在势必会加班的现况下(为了虚无飘渺的见警率、永远不满足的绩效),
也没有留有超时服勤的空间,可以想见这是一条势必无法遵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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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第3项
删除了
「深夜勤务以不超过四小时为度」的部分。
虽然是为了让大家都能够一段班,而不被拆班或中断睡眠。
但好比台北市,也是一样在排9到21、21到9的班,或甚至刑事单位,不仅值日,为了压缩上班时间让人提早放假,也仍旧会排下午刑案探访到早上的班表。
其实这条文也只是被选择性遵守,而不是每个单位都会照做。
可以想见的是,这条文施行下去,可以拉出来的专案人员跟派出所内勤就更多了。
其它大轮番的班表则被尽量的往深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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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第4项
加班以二小时为原则,超出二小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班表以固定三个月为一期为原则。深夜勤得连续排班,但不得连续超过三期。
这一项非单纯修改,而是新创设了一项条文。
不过首先忽视了「非自愿加班」。认为加班都是当事人自身可允准与否,而非被机关、单位强押加班的。
对於申请被主管或机关驳回的情况也没有救济方式,未能事先申请或被申请驳回的话,被迫奉献国家的情况并不会改变。
对於勤务时数可能因为见警率及案件量而压不下来的单位,会发生的结果就是,
每三个月排班内勤帮你把申请单打好,然後请你签个名盖个章,继续照现在的班表排。
至於三个月一期的班表,没意见。
不过实际执行的难度可能会在人员异动、常训、特勤时,是不是还能够维持固定的班表。
以及,连续三期三个月夜勤班,会不会变成打压异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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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第2项
如勤务执行机构人员置三人至
十人者,得另采半日更替制
这比较没什麽好说的,半日更替制从3至5人,改至3至10人也可以半日更替。
好处是休假的人可以比较多;缺点是合法的压榨上班的人让他们一定得上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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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条第2项
这也是没什麽好说的,把
黎明、黄昏、暴风、雨、雪、重要节日应加强督导的部分删掉了,只保留
特殊地区应加强勤务督导。
但无关痛痒。
督导这种事情,一向是分局长组长说要加强就加强。被督导的单位也不会知道是为什麽理由加强的。根本无法监督督察单位上签督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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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条第3项
勤务督导应以指导改善工作为主,而非以惩处为目的。
新增的款项。不过这个明订只有象徵性作用。
警察机关强化勤业务纪律实施要点、警察机关强化分层勤务督导实施计画、勤务督导作业指导资料、勤务督导工作具体作法,从来也没有一条说,是为了要惩处勤务人员所以才要实施的。事在人为。
如果来督导的这个人每次出门就是要找人来处分,用这种象徵性条文,根本不可能规劝督导人员不要这麽做。
当然颜立委对公部门一直都不错,我并没有因为这样,对颜立委提案这件案子有什麽不满,有什麽问题,其实都还可以在委员会讨论。
只是本会期在交通委员会的他,这件案子可能也鞭长莫及就是了......
我不是只会数落,要唱衰愿意帮忙警察的人。只是想阐明,不是有修法就一定会是好事。
法律的内容才是我们该注意的,希望大家继续关心相关法案,有任何意见我们大家也切磋切磋来互相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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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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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unzheng: 警察勤务条例关於制度的部分本来就是形同虚设,一切以 10/06 00:56
2F:→ chunzheng: 该分局为主 10/06 00:56
3F:推 qwertyuiop93: 我觉得班表3个月固定为一期很棒 10/06 00:59
4F:→ qwertyuiop93: 之前还在想为什麽不1月换一次.. 10/06 01:00
※ 编辑: Ouiful (1.34.243.214), 10/06/2018 01:01:53
5F:推 LJGB: 只能说不管怎麽改 台湾警察的应变能力总能超乎想像...但有 10/06 01:40
6F:→ LJGB: 立委肯赞声就是好的开始 10/06 01:40
7F:推 kevin7771210: 有人愿意提案改革就不错了,总比喊了老半天甚麽动作 10/06 07:45
8F:→ kevin7771210: 都没有好 10/06 07:45
9F:推 s921123456: 推 10/06 08:02
10F:推 jjjjj18: 讲完,就是行政机关不会守法,那继续不要修好了 10/06 08:31
11F:→ jjjjj18: 有时候修法很难一次到位很正常,但至少开始动了,喜欢批 10/06 08:34
12F:→ jjjjj18: 评倒不如讲点有用的 10/06 08:34
13F:推 h081296: 推,至少有点作为 10/06 09:49
14F:推 allan8250: 先求有再慢慢求好吧 10/06 10:33
15F:推 gn0817: 虽然没有非常好但至少比现在好吧? 10/06 12:34
16F:→ davhuang: 推 10/06 23:10
17F:推 hwa6519: 先推再说 10/07 10:56
18F:→ feedcat: 推 虽然感觉以後还是有各种漏洞让长官钻 但是还是推 10/14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