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ncici (VanCiCi)
看板TPC_Police
标题[发问] 请问学长姊服务年限107修法
时间Fri Jul 27 23:48:22 2018
如题请问学长姐服务年限107年修法
认真一问
朋友与朋友的朋友真心想要一起
准备警察以外其他考试
如该法条第二条107年07月09修正
第 2 条
中央警察大学及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各校)毕业学生服务年限规
定如下:
一、中央警察大学学士班四年制各学系为四年。
二、中央警察大学学士班四年制转学生为二年。
三、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专科警员班各科为二年。
四、各校带职带薪全时进修人员毕业後,其服务年限,依公务人员训练进
修法规定办理。
各校毕业学生於入学前为中央警察大学、中央警官学校或台湾警察专科学
校服务年限未满之各科、系、班、组毕业学生者,毕业後,除依前项服务
年限规定服务外,并应另补足其服务年限。
前二项服务年限之计算,自到职之日起算。但不包括服兵役期间在内。
各校毕业学生在服务年限内,因病、痼疾,不能执行公务,经公立医院证
明,并经内政部核准者,得不受第一项之限制。
Q1
强者我朋友如果是警专正期32期
如果他明年考上其他公职
要到108十月底才任满四年(旧制)
如果108年八九月放榜考上离职(任职3年10个月)是不是适用新制不用赔钱
Q2
强者朋友她的男朋友是警专正期33期
如果也考上其他公职
要到109十月底才任满四年(旧制)
如果108 八九月放榜考上离职(任职2年10月) 是不是适用新制不用赔钱 也不用当兵
谢谢各位美丽的学姊与帅气的学长
我不是朋友也不是朋友的朋友
纯属代问
https://i.imgur.com/FwZ1iFq.jpg
贴上法条网址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250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2.197.14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PC_Police/M.1532706504.A.53C.html
1F:推 aa59478: 没吧 我记得有写旧制以当时规定的年限为主 07/27 23:53
2F:推 zzxx1017: 第10条不是就写的很清楚,7/9号之後离职就是适用新制啊 07/28 00:07
3F:推 zzxx1017: 看第十条的修正总说明的第三点就很明白讲新制实施後离职 07/28 00:11
4F:→ zzxx1017: 的警大警专毕业生都是适用新制啊 07/28 00:11
5F:→ vancici: 非常谢谢zzxx学长姊!sorry我也是发文後才发现第十条, 07/28 00:15
6F:→ vancici: 那兵役问题应该也是没问题 07/28 00:15
7F:→ luciful3: 听同学说不赔也没关系。後来有改。学校会提诉讼。服务 07/28 01:38
8F:→ luciful3: 期间存的钱应该够赔偿吧~ 07/28 01:38
9F:→ luciful3: 兵役的话。现在徵兵制没有警察替代役的样子。所以也不 07/28 01:40
10F:→ luciful3: 用回役吧~ 07/28 01:40
11F:推 nicholas0605: 那应该叫做"还钱"而不是赔钱。"学位学费+零用金" 07/28 12:24
12F:推 w3743328: 加油 07/28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