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MyFriend (强者我朋友)
看板TPC_Police
标题Re: [闲聊] 没有备案这东西了好吗?
时间Wed May 30 23:04:19 2018
首先,感谢各位达官贵人的回应,无论回应内容为何。
原文恕删 留下一些我想回应的部分
对我来说,警专板是个适合吸收新知的地方,
但同时也不乏网路酸民文化之处。
虽然我不太清楚为什麽会战成这样成了众矢之的,
但我还是想说一下这件事情的起源,毕竟是他版事务,这边就稍微提到。
虽然回文者并没有指名道姓,但我合理推测这篇文章针对的对象应该是我。
我在marvel板发了一篇请益文,关於一位民众称收到冥纸的事情,
因为我对於传统民俗文化并没有太大研究,所以在该板PO文与网友讨论,
在文章中提到一次,该位民众选择「备案」一词。
并在推文中,一位文章没有看清楚的网友回应中,
回复了「怎麽会没有备案,你是活在哪个平行宇宙XD」 一词。
事实上,对我来说,得知那位民众所收到的鬼怪像其实是转蛋之後,
因为已经达到请益的目的,那篇文章我就没有再去看过,
自然也没有发现下面的推文中已经闹轰轰吵成一片,
甚至有了警专板这篇文章与marvel板的网友发了另一篇文章要请大家吃鸡排这件事。
让我们看一下警专板这篇文章
: 以前就常遇到民众跑来说要”备”案
: 每次都要苦口婆心的解释
: 听得进就报案或拍拍屁股回家
: 听不进的就写写工作记录簿让他安心
: 虽然能安民众的心
: 但毕竟不是正确的程序
: 这也是为什麽我们要向民众解释清楚的原因
: 民众不懂是正常的
: 讲久了 相关的观念就能普及出去
: 民众的法治观念也就能慢慢提升
: 也能减少警民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
我完全认同这一段,看来说不定这位长官也是从基层考上去的人才。
: 现在资讯发达
: 民众报案前都会上网搜寻相关资料
: 警界卧虎藏龙
: 很多多才多艺的学长姐其实在网路世界里
: 都具有相当的人气与影响力
: 你们的发言对网民来说
: 绝对比署长部长更具影响力及公信力
: 相对的 人气较高就代表关键字搜寻时
: 你们的言论会排在较端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多才多艺、或有甚麽特殊才艺等。
只是个喜欢说故事的平凡人,只是刚好一次机缘之下接触了警察这个工作罢了。
甚至也在警专板发过文,将老学长对我说的话确实转述上来分享,
被这里的网友学长们呛爆,说我书读得少,我也摸摸鼻子乖乖认错,
毕竟是事实啊!
自己太菜、书又读得少,在处理很多事情该注意的地方真的太多,
同时也从众多回文的网友学长们学习了不少来自各方处理方式的知识。
所以我认同警界卧虎藏龙这句话,尤其在法学研究与学术研读上绝对人才辈出。
: 不苛求为警界扭转形象或政令宣导
: 这样太沈重也太恶心
: 但至少别误导民众好吗?
想问一下这位长官,误导民众对我来说有甚麽好处?
身为每天都必须面对各种千奇百怪现场与民众的基层人员来说,
带有主观意识并试图误导民众,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另外,对於众多推文中,每个推文我都看过了,也学了很多东西,
对於法律上是否存在着「备案」一词,我相信诸位回文与回应的学长姐一定比我清楚。
所以我不没有要针对这个名词解释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多作回应。
相信各位如此资深的学长姊都很清楚,由於辖区特性不同,
在处理相同案件的流程与方式也会有所出入。
为什麽我会在上述文章中提到「备案」一词?
况且我只是在我於marvel板上请益文中提到,民众选择「备案」,
我甚至完全没有提到何谓「备案」以及我「如何备案」,
就直接被呛我学艺不精出来侮辱警察这个专业,
无法理解为何会出现如此偏激的批评与指教。
对於我师傅的师傅、对於我师傅、再对於我,
如果民众自己表示,告诉乃论的状况不愿意提告,选择「备案」时,
我的作法是,先向民众告知,此案件归类於告诉乃论案件,
如果涉及刑法,就告知民众相关权利,
若涉及其他法益,会再寻求相关专业单位。
并告知该位民众,如果选择备案,是「没有任何法律效益」的。
我们会如实登载民众所述之案件内容,并「登记备查」,作为「内部纪录」。
早一点就是填写工作纪录单,按照民众所述确实填写;
现在就是打开电脑内勤指E化系统的受理民众报案系统,一样如实填写,
记载民众称暂不提告、暂不需警方协助、等等,
并跟民众表示,若选择备案,不会拿到任何三联单或任何收据或单据,
只会将这件事情详实记载於本所的内部纪录中。
民众看过之後要记得签名,并存放於存簿中。
并告知於发生时起後六个月内皆可以来本所提告,届时再完成笔录。
当然,也会告知该位民众,备案後警方不会有任何主动的动作,
没有提告、没有成案、没有主动侦查,单纯纪录而已。
你问我这样备案有什麽用?
认为没用的人当然会觉得没用,内部纪录而已警察根本不会理你。
由於本公司备勤勤务是交接制,若当时备案的民众事後决定要提告,
而届时担服备勤勤务的警员不是我,就可以将当时备案的纪录打开来,
让担服备勤勤务的警员了解状况後进而协助该位民众,
若决定提告,透过当时备案的内容,在制作笔录时也可以较快速完成。
样叫做没用吗?
若民众反咬员警一口,说当时员警吃案,
是不是可以把当时备案的内容拿出来上呈,是民众自己不愿提告,
作为一个自我保护的依据,没有用吗?
再来,关於「备案」一词,我相信请吃鸡排的网友学长说得非常清楚,
虽然我没有考究,但对於你如此气宇非凡的请大家吃鸡排,
我相信你说的内容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且具有文献可参考的。
(对於实习生知不知道有没有备案这我就不多做回应了)
我虚心接受,谢谢网友学长的回覆,不只使众网友收获良多,
我自己在看到文章之前,也不知道原来在法律上并没有备案这个名词的存在。
对於「有没有备案一词」,与「备案到底有没有用」基本上是两回事,
所以今天基於我自己才疏学浅的立场做了回应,如有冒犯敬请见谅。
纵使在法律上并没有「备案」这个名词,「登记备查」却是有的。
诸如「家户访查」之於「家访」、「勤查」与「查户口」或「勤区查察」,
诸如「交整」之余「道路岗」、「站路口」、「交通岗」等,
一样的勤务内容,因为辖区特性或风气不同而也不同的称呼,
我不明白在文章中提到「备案」一词,有任何误导民众的嫌疑,
「将民众所述之内容登记备查,告知相关权利,签名後备载」的动作,
对我来说就叫做「备案」。
推文中也有其他网友学长提到,应该叫做「受理报案登记」,
那从今天开始我也会将其正名,往後有类似案件我也会这样跟民众说。
今天我从各位网友学长的回应中学到一课,
官方术语及法律名词中就是没有「备案」这个名词,
一定是在远古时期有甚麽地方搞错了,
才让现在的各位民众与警察口中有了「备案」这个名词的存在。
而从现在起我也会在往後的文章或回应中注意任何较敏感的用词,
以免被有心人士抨击有误导民众的嫌疑,增加诸位学长姐执勤的困扰。
谢谢各位学长姐的批评与指教,让我学了很多。
最後,祝大家执勤安全,
警察的安全即民众的安全,安全第一,安全至上。
平行时空的旅人 敬启。
(本篇文章仅发表於警专板,统一做为回应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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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hniRunner: 推 05/30 23:08
2F:推 A122353844: 小事情,看不懂特地发文来喷人的想法 05/30 23:26
3F:推 chuni20309: 推 05/30 23:50
4F:推 nerv072: 就小事而已有人爱大做文章啊 推你在飘版写的 加油! 05/30 23:57
5F:推 kungfutofu: 推 05/30 23:58
6F:推 pivd157: 纠正错误并没有错,有错大家一起提醒,但个人认为批评指 05/31 00:05
7F:→ pivd157: 教的用词与态度还需要好一些展现自己的格局,更不用说那 05/31 00:05
8F:→ pivd157: 些情绪泛滥的酸民了。 05/31 00:05
9F:推 currry: 所以有鸡排吃吗 05/31 00:09
10F:推 sexyboy5566: 让我想到公诉罪和保留法律追诉权~ 05/31 01:30
11F:→ samkivn963: 每次听到备案就很傻眼,就报跟不报而已 05/31 01:42
12F:→ nicholassih: 在法律上也没有报案这个词,就告诉告发而已,读法律 05/31 03:53
13F:→ nicholassih: 的很在意用字遣词是否精确。 05/31 03:53
14F:推 shengzhan: 推 05/31 07:02
15F:→ uanerh0908: 这个版就是这样负能量一堆还爱来针对人 05/31 10:32
16F:推 aa59478: 推 05/31 12:38
17F:推 rty4455: 所以你是一线三的作者吗(我很不会记帐号XD 05/31 12:48
18F:推 harry050111: 推推 一线三好看 05/31 14:15
19F:推 liuedd: 没有随便呛人时空旅人会有这些风波? 还有无脑护航的水准 05/31 15:07
20F:推 hawkartie: 回楼上 ,我觉得有没有呛人是看个人感受啦 ,我自己也 05/31 16:56
21F:→ hawkartie: 觉得留言的那位也在呛(是三小 、你不是警察),比较 05/31 16:56
22F:→ hawkartie: 有趣的是其他不相关人在那边互呛XDD 05/31 16:56
23F:推 CapPigeon: 推一线三,不管怎样没事尾的就是好方法 05/31 17:21
24F:推 j920527: 原文好长啊 推推这里是吸收新知的地方 06/06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