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9715234 (鸡蓉玉米汤)
看板TPC_Police
标题[闲聊] 自愿性同意搜索
时间Sat Oct 8 18:07:52 2016
实务上 警察常利用刑事诉讼法131-1条自愿性同意搜索
对可疑的人民展开刑事侦查程序
但同意搜索 应该有正确的程序及"权利告知"方能践行
个人认为 违反了同意搜索的程序及意旨
有侵犯人权之虞 甚至有可能影响到证据能力
尽管有158-4条审酌人权保障与公共利益
但这并不代表警察就可以不遵守法定程序
同意搜索应取得当事人"真挚的同意"
认识搜索意思 并了解"可以表示不同意"
非出於强暴 胁迫 利诱 诈欺或其他公权力"不当施压"
同意搜索笔录也应在搜索之"前"或"当时"完成
不能於搜索结束後事後补正
之前的宪兵228事件搜索案闹得沸沸扬扬
所以使用同意搜索不得不慎
部分都有合法性的疑虑
爱与铁血系列在犯行追缉与治安维护或许贡献良多
但在人权保障与程序上却是充满瑕疵
警察身为国家的执法者
执法时应兼具人权保障与正当法令程序
罪犯为了利益而犯罪
那警察又是为了什麽而违法执行职务呢?
或许是为了绩效 考绩 或者是追求正义
追求的价值也许天差地远
但我们应该期许自己使用的是正当 合法的手段
而不是落入罪犯模式
参考判例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76号刑事裁判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361号刑事裁判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5184号刑事裁判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7112号刑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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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8.115.67.2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PC_Police/M.1475921274.A.DD6.html
1F:推 hsiehca: 推 10/08 18:26
2F:推 jeremy95426: 认真问,相对人不同意搜索,能采取什麽行动 10/08 18:35
3F:推 soarsky: 推。实用 10/08 18:36
4F:推 b7061334: 二楼好问题,之前新闻一群车内屁孩呛警察的就是答案 10/08 18:40
5F:推 soul0531: 想知道二楼问题的解决方式 10/08 19:12
同意搜索的运用范围广泛
就最常遇见的临检盘查
可命其作任意性的交付
但这操作的难度比同意搜索更高
刑法是无罪推定 但警察执法会陷入有罪推定的主观意识
相对人不配合 不同意 也无事实足认有犯罪
我认为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
在查证身分後只能依警职法任其离去 不得稽延
欢迎大家讨论补充
6F:嘘 q7511966: 红明显,权利告知并不是131-1同意搜索要件 10/08 19:31
7F:→ q7511966: 而且我觉得用罪犯来比喻实在太夸张,问包包可否借看这样 10/08 19:32
8F:→ q7511966: 就认为违法搜索有点超过,他也不是个强制处分的行为只是 10/08 19:33
9F:→ q7511966: 检查询问的方式技巧,你不给看警察当然也不能进一步行动 10/08 19:35
10F:→ q7511966: 口头上询问其意愿这样侵害人民权利义务似乎不是那麽大 10/08 19:36
11F:→ q7511966: 我认为不违反释字443层级化号法律保留原则的精神 10/08 19:37
12F:推 q7511966: 补推你守法的精神,赞~ 10/08 19:39
本文分类为闲聊 只是阐述与分享一些个人看法 没有谁对谁错
131-1条规定过於拢统
上述为参考最高法院判例所综合的结论
我并没有说一定是违法搜索
只是可能有程序上的瑕疵
本人论点在於藉由口头上的询问来进行同意搜索
对於相对人属於一种资讯不对称的概念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法方式
但是如果因为程序上的不法或瑕疵
让自己的努力到了最後变成一场空
甚至遭到刑罚的追诉 不是得不偿失吗?
谢谢你的分享
13F:推 ynto5304: 同意搜索不是要书面吗?口头不算同意搜索吧?那如果被 10/08 19:57
14F:→ ynto5304: 拒绝,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呢? 10/08 19:57
同意搜索要书面喔~
※ 编辑: ea9715234 (58.115.67.21), 10/08/2016 20:16:47
※ 编辑: ea9715234 (58.115.67.21), 10/08/2016 20:23:55
15F:推 asd8563214: 没有明显犯罪事实一句我不要,前科再怎麽肮脏也不能 10/08 20:37
16F:→ asd8563214: 怎麽样 10/08 20:38
17F:推 atgo1207: 不是都做笔录时补签同意搜索吗 就骗不懂 10/08 21:02
18F:→ ccyee: 警察真的很难当 10/08 22:04
19F:→ blackskyz: 不骗怎麽冲破获数? 10/08 23:38
20F:→ SPFH120: 连检座都会用一些『讯问技巧』了,身在外勤的我们 10/09 00:12
21F:→ SPFH120: 在不违法的前提之下,用些技巧也不行,我真不知道人要怎 10/09 00:13
22F:→ SPFH120: 抓~ 10/09 00:13
希望你的技巧是合法的
23F:推 lemrsammy: 所以我在路上拦车盘查不就要一直写同搜QAQ 10/09 00:52
保护自己
如果成案了 最後被反告 得不偿失
24F:推 bsjimmy: 妨碍公务附带搜索正解选我 10/09 00:52
正确 不过要注意其搜索范围唷
25F:推 TwistedRune: 我不懂为何在公开版面讨论这种半灰半白的职业技巧, 10/09 01:47
26F:→ TwistedRune: 明明有很多私群组可以交流意见,偏要来这里讲给大家 10/09 01:47
27F:→ TwistedRune: 听 10/09 01:47
我不懂GOOGLE可以找到更多 为何不能在板上讨论?
28F:→ Accusatoris: 以下开放讨论申请搜索票技巧。这种问题同事间讨论较 10/09 02:20
29F:→ Accusatoris: 妥当,不是说不能受公评,而是讨论的地方不对,下次 10/09 02:20
30F:→ Accusatoris: 检警联席会议你可以向分局提议 10/09 02:20
谢谢你的建议
31F:嘘 diebunny: "请问您同意我们看您包包吗?同意的话请您先填妥此份表 10/09 02:37
32F:→ diebunny: 格後捺印,如果不同意我就离开喽。"不要拦查就不会有违 10/09 02:37
33F:→ diebunny: 法搜索问题了为何要勉强自己拦查呢 10/09 02:37
这就要看你拦查的原因是什麽了
有时候会拦到通缉犯阿
并不是只有一种情境
34F:→ phihor: 原po学长遵行此合法正当程序之後有抓到人了吗? 10/09 04:44
35F:嘘 asd811129: 这不适合在公开版面上讨论,低调 10/09 07:29
36F:推 b7061334: 讲到签同意搜索太那个了,外国警察在搞也是事後才回去 10/09 08:22
37F:→ b7061334: 签吧(?) 10/09 08:22
38F:→ SPFH120: 我是建议自删~这不适合公开讨论 10/09 08:58
39F:→ nerv072: 自D 这种事拿出来讨论好吗? 10/09 09:25
40F:嘘 TwistedRune: 用到推了,嘘回来 10/09 09:59
41F:嘘 weapon690: 这种事在这里讨论干嘛? 10/09 10:10
其实网路搜寻 不用很复杂的关键字
就可以找到相关的新闻 文章 判例
时代在进步 人权意识高涨
今天或许人民不懂
但明天呢
就算不怕被诉讼所累
也应该考量证据能力的问题
被告只要以此抗辩
证据可能会无效 甚至被追究违法搜索之虞
※ 编辑: ea9715234 (58.115.67.21), 10/09/2016 10:29:59
42F:推 gn020973888: 建议你看日本的警察24时 10/09 10:29
43F:嘘 jordonmi: 你最行了~ 10/09 10:32
44F:嘘 TwistedRune: 业内人士自己说职业技巧,跟别人讨论的意义是完全不 10/09 11:27
45F:→ TwistedRune: 一样der 10/09 11:27
46F:→ bluekk12: 这年头检座的询问技巧比警察还夸张 法律人 颗颗 10/09 11:40
47F:→ bluekk12: 也好啦 反正就公开所有的办案技巧 到时候大家都做不了事 10/09 11:41
48F:→ bluekk12: 我们在等这好戏上演就好了 别问警察为什麽不做事 10/09 11:42
49F:→ bluekk12: 因为什麽事都不能做 10/09 11:42
50F:→ bluekk12: 别问为什麽犯罪率一直上升 因为什麽事都不能做 10/09 11:43
合法的办案技巧应遵守侦查不公开
顺便分享任官时的誓词
余誓以至诚,恪遵国家法令,尽忠职守,报效国家,依法执行任务,行
使职权,勤谨谦和,为民服务,如违誓言,愿受最严厉之处罚,谨誓。
※ 编辑: ea9715234 (58.115.67.21), 10/09/2016 12:42:14
51F:推 college5566: 同意你搜还要签名捺印,愿意的都不愿意了 10/09 13:03
52F:→ asd45674100: 推楼上。 为了保护自己当然要合法,但如果是为了治 10/09 13:42
53F:→ asd45674100: 安呢。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总有技巧空间 10/09 13:42
54F:推 archer1991: 所以才会一堆警察就是骗的声音 10/09 13:45
55F:推 chenyihfu123: 回楼楼上:我认为警察主要任务就是犯罪预防或危害抑 10/09 13:53
56F:→ chenyihfu123: 止,在未符合法律要件的情况下,对人民实施搜索与维 10/09 13:53
57F:→ chenyihfu123: 护治安似乎没有正当合理联结。 10/09 13:53
58F:嘘 kuroobi: 与其在这边讲不如去跟所长、分局长讲...刚好也解释了为 10/09 15:24
59F:→ kuroobi: 什麽绩效不彰...... 10/09 15:24
60F:嘘 final90009: 呵呵 这样还抓的到人? 10/09 15:57
61F:→ umaga1: 去跟长官讲吧 在这讨论也没有用 我就听到专案学长常常抱怨 10/09 16:24
62F:→ umaga1: 为了该死的"绩效" 整天在摸毒贩身体 自己不爽毒犯也不爽 10/09 16:25
63F:→ umaga1: 另外为了毒品绩效 要求毒犯签同意书验尿 这种事也越来越多 10/09 16:27
64F:→ umaga1: 绩效评比有利治安 但已经到妖魔化的地步了 10/09 16:28
65F:推 cysh910092: 推你敢讲出这问题 10/09 18:51
66F:推 kreuzritter: 你不知道警大毕业生比法官的法治观念还强吗? 10/09 18:58
67F:推 whshenvoy: 所长有超越宪法吗?就不要为了绩效到时送法院所长也不 10/09 21:08
68F:→ whshenvoy: 会理你。 10/09 21:08
69F:嘘 der5566: 都给你公开出来讨论了 还叫侦查技巧喔 10/09 21:13
70F:推 whshenvoy: 绩效再烂有公务人员保障法当靠山,没受弹劾、惩戒、两 10/09 21:14
71F:→ whshenvoy: 大过免职的话,上面也不能拿你怎麽样。 10/09 21:14
72F:推 seare: 推楼上 10/09 21:14
73F:推 dtft003: 所长手握烤鸡!!=) 10/09 21:20
74F:→ whshenvoy: 看过很多资深的专案学长因一时失误而被送法院,他们也 10/09 21:32
75F:→ whshenvoy: 不是刚毕业的新手,当时的所长在哪里?现在好像都不知 10/09 21:32
76F:→ whshenvoy: 升去哪了,警员还在法院跟自己的案件奋斗,何苦卖命如 10/09 21:32
77F:→ whshenvoy: 此,不胜唏嘘。 10/09 21:32
78F:嘘 ccyee: 我也不赞成在公开平台讨论执勤技巧 10/09 22:54
79F:嘘 fishtalk: 删文啦 10/10 00:25
80F:推 P1986625: 推 10/10 00:35
81F:嘘 gaminnnene: Kr大警大毕业生法治观念比法官强?自嗨? 10/10 00:59
82F:推 link916829: 你赚嘉奖他升官 10/10 09:13
83F:→ link916829: 你送法院他升官 10/10 09:13
84F:→ link916829: 你没工作他升官 10/10 09:13
85F:→ link916829: 绩效没做他还是升官 10/10 09:13
86F:→ link916829: 做好本份内的事情就好 10/10 09:13
87F:推 chenyihfu123: Kr大是反串吧… 10/10 11:11
88F:→ Arse: 真的照条文来ㄧ堆都违法搜索了,证件都不一定会带了还谈要出 10/10 21:48
89F:→ Arse: 示 10/10 21:48
90F:推 kloz: 警察职权里有个[检查]手段 10/11 07:44
91F:→ kloz: 又可分为 10/11 07:44
92F:→ kloz: 任意检查、目视检查、拍搜检查 10/11 07:44
93F:→ kloz: 有别於同意搜索的[搜索] 10/11 07:44
94F:→ kloz: 询问民众包包是否同意可以看一下 10/11 07:44
95F:→ kloz: 他自己又把东西拿出来各别检查 10/11 07:44
96F:→ kloz: 我想这应不属搜索 10/11 07:44
97F:→ kloz: 我记得[检查] 10/11 07:44
98F:→ kloz: 应该不用书面,只是民众对行使职权有异议时可以当场陈述理 10/11 07:44
99F:→ kloz: 由 10/11 07:44
100F:→ kloz: 表示异议,再经请求时可以制作纪录[异议纪录表]交付 10/11 07:44
101F:→ kloz: 为什麽同搜要书面要式 10/11 07:44
102F:→ kloz: 因为怕死无对证,到时各说各话 10/11 07:44
103F:→ kloz: 现在每个学长个都有密录器 10/11 07:44
104F:→ kloz: 如果录到他口头表示同意检查 10/11 07:44
105F:→ kloz: 他在事後反悔?不知道有没有又违反您所说的正当程序 10/11 07:44
106F:→ kloz: 盘查又跟搜索不同了 10/11 07:44
107F:→ kloz: 上面有学长提到,是不是每次盘查是不是都要签同搜 10/11 07:44
108F:→ kloz: 盘查是要查证身份,我想是不用每次都签同搜 10/11 07:44
109F:→ kloz: 迄今警察手段已经被限缩很多 10/11 07:44
110F:→ kloz: 我想版主发问这个问题 10/11 07:44
111F:→ kloz: 是站在警察的角度思考 10/11 07:44
112F:→ kloz: 保护自己避免上法院是最好的 10/11 07:44
113F:→ kloz: 但是法律要件本来就是抽象性 10/11 07:44
114F:→ kloz: 你说它对吗也不是又说它错吗? 10/11 07:44
115F:→ kloz: 总之,能安全下庄才是真的 10/11 07:44
116F:→ Friess: 从此篇讨论串的留言,不难发现我国警察法治素养之低落.... 10/11 10:50
117F:→ Friess: 原来所谓的侦查技巧,就是违法滥权来的...呵呵!这就是我国 10/11 10:52
118F:→ Friess: 警察的程度 10/11 10:52
119F:嘘 SPFH120: 还太早啦,这麽早就想来钓鱼喔. 10/11 11:29
120F:推 redface1209: 钓鱼钓的太明显罗 10/11 14:50
121F:→ monkey870808: 留言正常压力测试 10/11 16:01
122F:→ b7061334: 恩恩 素养低落,恭喜你发现了(哈欠) 10/11 18:12
123F:→ SPFH120: PO这种文,就是摆明会引到这种想钓鱼的. 10/11 22:16
124F:推 TALAN1988: 还好,不搜索都用不到 10/12 15:20
125F:推 Ouiful: 泰伦专案大学长欸,哪会用不到 10/12 15:32
126F:推 TALAN1988: 我们现在都亲情攻势 10/12 16:05
127F:推 acdc2260: 我觉得问包包能不能借看就超过合理范围了欸.. 10/13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