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nhillyy (Dunhill 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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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抓匪压坏超商货物 警付2433元
时间Sat Mar 9 10:36:36 2013
自由时报 – 2013年3月9日 上午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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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记者吴仁捷、吴岳修/综合报导〕新北市警方前天在台北市林森北路一家全家
便利商店内,搏命缉捕歹徒时,因双方搏斗而不慎压到面纸,女店员坚持求偿,警方只好
买单,事後感叹,拚死捉拿持枪匪徒,也是为保护店内安全,店家坚持叫警赔钱,不近人
情。
记者昨傍晚赴这家便利商店,工读生说不清楚此事,无法回答,也拒绝联络店长回应。
板桥警方前天在台北市宪兵司令部对面的全家超商,逮获日前在板桥犯下「新郎险遭枪击
案」的37岁嫌犯张国忠,起出2短1长枪枝。
警方逮人时,板桥分局侦查队小队长吴东原、侦查佐洪邦政奋勇扑向张嫌,阻止他开枪,
遏止可能发生的重大伤亡,但因190公分高的歹徒顽强反抗,警方多人压制时,不慎压到
超商内多串面纸、卫生纸。後来警押张嫌走出超商,却被女店员喊住:「你们撞坏东西,
要赔!」警方向两名女店员说明因公执法,盼店家体谅,但女店员坚持货品卖相受影响
:「你们不赔,我们就得自己赔钱。」警方只好自掏腰包,花了2433元,买下压坏的13串
面纸、卫生纸及1盒海苔礼盒,形成一手抓匪一手提礼品的怪异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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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要怎麽做? 以後遇到抢银楼的切记要先等犯嫌踏出店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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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39.148
※ 编辑: dunhillyy 来自: 122.116.139.148 (03/09 10:37)
1F:推 chunzheng:干嘛付啊?就不付看他能怎样 03/09 12:31
2F:推 V1121:国赔? 03/09 14:35
3F:→ dch44dyw:就损害赔偿吧 应该不是国赔... 03/09 15:14
4F:推 HLPT:损失补偿吧 合法执行公务造成的 叫他循行政程序请求补偿 03/09 15:27
5F:推 HLPT:应该是请店员依程序请求补偿 不是请对方体谅 好像要对方将损 03/09 15:30
6F:→ HLPT:失吞下去 03/09 15:30
7F:推 HLPT:外勤不懂程序 应该由内勤出来说明 内勤要支援外勤才对 03/09 15:31
8F:→ HLPT:如果是我 我也是付钱了事 不然冒生命危险抓人 回去还要被内 03/09 15:33
9F:→ HLPT:勤炮 03/09 15:33
10F:推 blackskyz:内勤会说他下班了 03/09 20:46
11F:推 i52100:呵呵 03/09 21:36
12F:推 Dird:我不是警察都觉得这样不合理ㄟ 03/09 22:11
13F:推 link916829:内勤:怪我罗?哈哈 03/09 23:10
14F:推 jane7503:这种扭曲的制度令人无言..如果不赔钱买单,到时被民众投诉 03/10 00:46
15F:→ jane7503:可能会被惩处吧.. 03/10 00:47
16F:→ jane7503:之前台东法院五十碗酢酱面事件,人家的长官是挺自己人, 03/10 00:52
17F:→ jane7503:如果是警察机关,大概就是先惩处再说.. 03/10 00:53
18F:→ jordonmi:台东那个不知谁定的= = 但他们长官是挺自家人 03/10 01:01
19F:→ tak0hareluya:好像...司法院所属机关不得删减~只能加注意见 03/10 05:22
20F:推 np75:除了投诉某组之外,不赔钱民众还有很多大绝可以放 03/10 15:30
21F:推 beautiful22:弱势 03/10 16:52
22F:推 loveloser:如果东西真的坏了不能卖 协调一下我是觉得可以各退一步 03/10 17:36
23F:推 blackskyz:民众的招多的是,因为他们知道不只外面人,连警察都会先打 03/10 17:38
24F:→ blackskyz:自己小孩给别人看 03/10 17:38
25F:→ knightking:2000多....我反而觉得对警察形象没加到分( _ゝ`) 03/10 19:29
26F:推 augopf50123:这家超商旁的豆浆店我从小吃到大(重点错误) 03/12 14:55
27F:推 joh1214:「国赔」...呵呵 03/13 21:07
28F:推 snowday:这需要分局的时候 他们哪去了??Y 03/14 06:18
29F:→ UponSunrise:国赔不可能会成立 别傻了 03/14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