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wave (蔡贝贝)
看板TPC_Police
标题Re: [情报] 抚恤照护不完备 推「警察团体意外险」
时间Tue Nov 20 16:43:21 2012
※ 引述《link916829 (Niar)》之铭言:
: 蓝绿两党立委,包括徐欣莹、陈其迈、姚文智、陈超明等,今天在内政委员会共同提案,
: 建请内政部警政署,研议推动「全国警察团体意外保险」的可行性,以警察的庞大投保人
: 数,来解决保险业拒保,或保险费用过高的问题。
: 此外,蓝委江启臣也提案,要求警政署针对「过劳死」,尽速建立认定的标准,以维警察
: 及眷属的权益。
: 立委的共同提案中说明,由於警察工作时间、劳动强度都比一般工作高,但目前对於警察
: 抚恤制度并不完备,「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员及协勤民力安全基金」,只针对执勤时
: 的殉职抚恤、负伤员警照护,且金额有限,至於因公过劳死的案例,则几乎不在照护之列
: ,甚至是列为「拒保」。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19/152789/
: 真希望这个提案不要胎死腹中> <
: 能够成功最好!!
若仅止於"意外险"这个范畴 其实已有寿险公司推出警职人员可投保的产品
http://www.dgpa.gov.tw/public/Attachment/22249184991.pdf
优点:市面上最便宜的意外险
缺点:刑警 消防员 保一四五总队 维安 霹雳与海巡署皆拒保
http://www.twfhclife.com.tw/PDF/a003.pdf
优点:相当便宜 额度高
缺点:五人以上才可投保 拒保条件同上
至於"意外"的定义 请参阅保险法第131条第2项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来突发事故所致者。
关於过劳的部分 如果勤务制度不改
目前只能自行加保寿险及医疗险 以免成为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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