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ly ([不由昏睡])
看板TPC_Police
标题Re: [发问] 为什麽一定要上满12小时??
时间Mon Sep 5 21:30:35 2011
有人在推文里询问有关监察院对於连续服勤12小时所提纠正案的内容
网址如下(自行连结),有兴趣者请自行参阅全文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edoc/eDocForm_Read.asp&ctNode=9
11&AP_Code=eDoc&Func_Code=t02&case_id=099000067
缩址
http://0rz.tw/aFG0z
本纠正案肇因於99年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员遭刺案,节录纠
正案内有关连续服勤之内容如下
二、都会区分驻派出所员警普遍每日连续服勤达12小时,每周须服深夜勤务多日
,易导致警觉心低落,勤务难以落实,警政署未能检讨规划合理之勤务编排
制度,亦有违失
警察勤务条例第15条及第16条规定,警察勤务时间不分日夜,每日以服勤八
小时、勤四息八为原则,深夜勤务以不超过四小时为度。其目的在於调节体力,
提高警觉,以落实执勤。然实际之勤务制度历经多次变革,警政署於81年间考量
分段服勤在所待命时间过长,基於员警实际需求,取消待命服勤,改采集中服勤
方式。目前基层派出所之勤务制度,系依警政署96年函颁之「勤务规划(编配)
策进作为」进行编排,
都会区派出所每人每日连续服勤达12小时以上,每周需服
多日深夜勤务。然员警因处理聚众活动、突发事件、专案及临时勤务,经常无法
按时退勤或必须於休息时间返所支援,致超时工作已成常态。
查警员赖智彦於98年11月9日遇害前一日,自晚间9时连续服深夜勤至隔日9
时(11月8日21-24时巡逻、11月9日0-3时备勤、3-6时防窃防抢巡逻、6-9时摊贩
整理)。巡逻警员郑敏弘则自前一日晚间6时连续服深夜勤至隔日6时(11月8日
18-21时备勤、21-24临检、11月9日0-3时侦办刑案、3-6时巡逻)。该等勤务编
排方式乃为符合员警每日连续休息八小时以上之要求,惟连续服勤因体力调节不
易,易致警觉性低落,勤务难以落实。另查,我国警民比例为429:1,日本为
511:1,美国为415:1,与先进国家相较,我国警察人数并未偏低。且目前警勤
区佐警虽已无须查察三种户(一般民众)、进行户口校正及管理流动人口,每月
家户访查时数亦减至20到24小时,足见警力运用及勤务编排方式,非无检讨改善
空间。
警政署允宜深入检讨警力运用之成本效益,厘清分驻派出所之功能角色,
减少派出所员警经常性超时服勤现象,适度减轻其工作负担,并本诸人性化管理
之理念,兼顾治安维护目的,审慎评估规划合理之勤务制度。
99年四月五月的事,至今又有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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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ish what God has gi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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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2.191.89
※ 编辑: mingly 来自: 42.72.191.89 (09/05 21:34)
1F:→ Sahka:被刺死的又不是倌。 09/05 21:47
2F:→ blackskyz:棺只有可能下班脸红红回家被撞死而已 09/05 22:32
3F:推 snowday:有变没变都看主官管的良心 09/06 00:17
4F:推 freakevelyn:都是屁 口口把超勤加班费当成员警福利 让你多上班是 09/06 05:20
5F:→ freakevelyn:让你多几个钱养家 还不快谢主隆恩~ 09/06 05:21
6F:推 rty4455:还不快跪下来磕头 感谢主子的大恩XD 万年不变的东西莫再提 09/06 07:27
7F:推 lin3889:状态显示还没结案!请大家寄监院陈情信箱为二位委员加油!! 09/06 10:11
8F:→ lin3889:让案子继续追下去!!别被警政署没诚意的回覆 弄到石沉大海 09/06 10:14
9F:→ joedong0213:推石沉大海....用时间淹盖过去是上面一惯的做法 09/06 11:29
10F:推 fhrhung:这就是叫你赶快考上当官 等你当上了就不会再想这些鸟问题 09/06 18:01
11F:推 kenro:一个字"屁" 不一直抗议 高官根本不会鸟 09/06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