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sonInTc (圣)
看板TPC_Police
标题[发问] 国家赔偿??
时间Sat Jun 11 04:06:23 20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25407/IssueID/20110531
民众透过议员表示要申请国赔
想向各位学长姐请教
这样.....
成立吗???
如果要说前因後果
那的确事警察追捕
然後犯嫌逃逸後肇事的
国家赔偿法
第 2 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者,谓依法令从事於公务之人员。
公务员於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
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於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
受损害者亦同。
前项情形,公务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赔偿义务机关对之有求偿权。
这样的追捕行为还是属於过失吗?
从民众报案-->发现涉嫌车辆-->通报拦截围捕-->追逐-->车祸发生
来不及拦截围捕到就出车祸了
还是算过失???
找嫌犯赔吧~"~
为什麽要找公务员讨= =?
那追犯人到底为了什麽??
运气不好有人挂了就有机会当义警?
难怪学长都不追车~"~
还是乖乖听学长的吧
高雄的长官也很有智慧
车,要追但不猛追
很想看一下示范教学
何谓要追但不猛追??
另外想请问
之前在新闻上看到的
私装蜂鸣器
可用第16条第1项第5款告发
第 16 条
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罚锾:
一、各项异动,不依规定申报登记。
二、除头灯外之灯光、雨刮、喇叭、照後镜、排气管、消音器设备不全或
损坏不予修复,或擅自增、减、变更原有规格致影响行车安全。
三、未依规定於车身标明指定标识。
四、计程车,未依规定装置自动计费器、车顶灯、执业登记证插座或在前
、後两边玻璃门上,黏贴不透明反光纸。
五、装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产生噪音器物。
前项第一款至第四款并应责令改正、反光纸并应撤除;第五款除应依最高
额处罚外,该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并应没入。
应该是OK的吧???
(我承认警报器本来就是产生噪音的器物~"~.....好吵>"<)
之前学弟有拦到偷装警报器的,他还以为是学长在追坏人,跟上去支援,结果竟然是猴
小孩= ="
这样我知道可以教他开哪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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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196.104
1F:→ UponSunrise:ok 还可责令验车 那个国赔不会过啦 一堆人都傻傻的只 06/11 04:15
2F:推 Ouiful:跟案件一样 他要告就给他告阿 成立不成立不是我跟你在讲的 06/11 04:15
3F:→ Ouiful:是法官在讲的 不满意? 不满意就上诉阿 06/11 04:16
4F:→ UponSunrise:知道吵着要国赔 构成要件是什麽都傻傻不清楚 06/11 04:16
5F:→ Ouiful:没有一定会还不会的啦 06/11 04:16
6F:→ EasonInTc:摩托车要怎麽改我是无所谓,年轻人就是爱炫 06/11 04:19
7F:→ EasonInTc:但是不喜欢私装蜂鸣器或是排气管超大声,会吵到别人!!! 06/11 04:20
8F:→ EasonInTc:只是有疑问,所以提问一下,当事人也不是我>"< 06/11 04:20
9F:推 UponSunrise:16.1.5可以 放心 06/11 04:22
10F:→ UponSunrise:警报器这种东西本来就不可以私装 可以用社维法罚 06/11 04:23
11F:→ UponSunrise:排气管声浪有些地方要配合相关单位测验 06/11 04:23
12F:→ EasonInTc:是啊!! 满绑手绑脚的,弄得很吵超没公德心!很自私 06/11 04:24
13F:→ EasonInTc:另外我想问,之前下班遇到一台车,喇叭超大声,很夸张 06/11 04:25
14F:→ EasonInTc:何谓高音量喇叭= =? 可由员警自己认定? 06/11 04:26
15F:推 UponSunrise:分贝 06/11 05:31
16F:推 TC13:哪个议员? 06/11 09:26
17F:推 WiiSports:算了吧!长官最爱讲:今天你不抓他,以後还是有人会抓到他 06/11 19:13
18F:→ WiiSports:当七万个警察都这样报这种心态的话!根本抓不到他!! 06/11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