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dallin (万大林)
看板TKU_Talk
标题Re: [协寻] 2012/12/5 17:31分 中山北路55号前车祸
时间Sat Dec 8 10:19:35 2012
虽然我没行车纪录器, 不过也想分享一下自己之前的经验
之前发生车祸双方都没受伤, 去医院验伤也验不出来
对方就把旧伤推到我身上, 还说要开刀什麽的
後来也是走调解委员会
一般来说, 这种要敲竹杠的, 都会自以为身上有伤就赢定了
不过以台湾的法律来说也许真的如此, 不过我没跟他走到法庭那一步
还要上班实在是没时间跟他耗...
重点是通常想敲竹杠的, 大多数都是因为大人有出面
大人出面了, 就会知道要去找关系, 像是议员, 里长啥的
实际上这招也是真的满有用的, 为什麽呢~请听我慢慢讲来~
本身的经历如下, 那次到调解委员会去
就看到他们找了议员来助阵, 明明没受伤, 车子也没多大伤害
开口就要了五万, 就因为自己硬要去开刀
因为有议员的关系, 连调解委员都说就赔一赔就好, 当下才知道什麽叫做社会的黑暗
不过後来, 女友的爸妈来了, 没想到是议员的好友= =
当下议员就告诉他们把赔偿金砍一半...
就这样那次的事情两万五解决, 本来想拿这钱去买新电脑的说...= =
这件事情大概有几样体认我觉得原PO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心情
让自己沉稳的面对这件事
1. 能花钱解决的都算好解决, 如果你时间许可, 真的可以跟他走法律没关系
2. 找关系不一定赢, 你想想跟人家非亲非故的, 拜托人家帮这种忙, 谢礼呢??
3. 上次去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私下跟我和女友家人说, 这种钱叫做因果钱, 现在拿了
以後要给人家更多, 他调解这种事情看过很多上次来收钱的, 这次要来赔钱给人家XD
所以说很不巧得对方真的找了靠关系的, 那就上法院吧
毕竟调解委员会那边也是主打和解, 我可以直接肯定他会偏袒老人那边= =
年轻人在这年头就是不容易被谅解
不过, 最後还是要说, 要拿出诚意来
而且要录音
当初女友父母的好友也在调解委员会上班...
她说最後要走法律, 你的证据就要充足
首先, 至少要尽到关心的义务, 像是电话录音, 或是去看护的时候也录音这样
至少证明你是有去关心的
不然人家咬死说你根本没来过, 你也无法证明
加油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4.185.2
1F:→ chjggpgmfj:我记得偷录音好像不能当证据,除非常场跟你他你正在录音 12/08 12:03
2F:→ chjggpgmfj:除非当场跟他说你在录音才有法律效率 12/08 12:10
3F:→ hanhan76:我有同学在"快车道"也是禁行机车的车道上撞到老人,结果 12/08 15:23
4F:→ hanhan76:对方家属开口要求好几百多万,最後交通裁决赔一百多万~ 12/08 15:24
5F:→ hanhan76:老人家算是骨折,对方家属还说他妈妈七十几岁还可以上班 12/08 15:25
6F:→ hanhan76:要求赔偿工作损失,这台湾的法律真的有问题! 12/08 15:26
7F:→ hanhan76:有时会想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撞到行人是谁错?? 12/08 15:27
8F:→ hanhan76:我同学那时没有行车纪录器,所以真的很吃亏.... 12/08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