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u76901 (KAU)
看板TKU_HIS
标题[大事] 无码爱台湾 听阅真自由:2/19反NCC游行活动
时间Sat Feb 6 00:59:00 2010
无码爱台湾、听阅真自由
──致台湾人们起来争自由的一封邀请函──
台湾人注意,自由从我们的眼皮子底下被偷走了!从我们手中偷走自由的主谋,是NCC,
也就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它现在正膨涨成了一个无人能挡的巨怪。
透过多次的立法与渐进的组织,原本预定要接替取代新闻局功能的NCC,逐渐扩张到一个
我们无法想像的地步,它能够管制国境内一切通讯传播───电视、广播、印刷品、出版
品、电脑、网路,你所能想像到的,无所不包功能齐全。
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已经发生的事实。
NCC已经把卡通人物香吉士嘴角叼着的烟蒂打上了马赛克。
NCC给演艺界大哥大张菲的综艺节目开了一张四十万块新台币的罚单。
NCC为流行歌手萧闳仁的歌曲出现了「法克油」而加以取缔。
NCC取消了政党不得介入媒体的限制,对公视进行了蛮横的搜索。
NCC因为民视连续剧「娘家」中对可口可乐「置入性行销」而罚锾42万元
而今年七月一日颁布「广播电视法和卫星广播电视法」将会赋予NCC停播电视节目的合法
权限。
它是新时代的警总、红卫兵、思想委员及盖世太保,同时身兼警察、检察官、法官。但我
们必须要起来,及时阻止这一切恶梦的漫延,只要及早行动,那麽抵抗NCC的暴行仍旧为
时未晚。
年轻人,快起身行动。民众们,要懂得害怕。公民们,起来争自由!
游行时间:
2010年(民国九十九年)二月十九日星期五,
下午三点於中正纪念堂「自由广场(原大中至正)」牌坊
前集合。
游行路线:
在集结完毕後由中正纪念堂出发,前往NCC所在的
交通部大楼,接下来前往立法院门前,然後来到
总统府前,最终带往捷运中正纪念堂站解散。
游行诉求:
★反对NCC的滥权霸道,并确立新的公民监督参与机制。
★阻止立法院通过「广播电视法和卫星广播电视停播处理办法」。
★督促政府修正管制言论自由、传媒尺度的三项恶法。
游行需知:
☆与时下政治人物的格调不同,我们希望用文明的手段
来表达诉求,并考虑到台大医院的病患安宁;因此带有
政党色彩的旗帜、标语、车辆,以及制造噪音的汽笛、
瓦斯、爆竹等都是不被欢迎的。
☆但是若有好的行动剧与自制的海报、布条、标语等物件
的支援,是绝对欢迎至极的。除此之外,我们推荐参与游
行者携带贴有「18禁」限制级贴纸的书籍影音出版品,
来参加我们的活动。
☆我们的游行是依集会游行法申请而发动,故请所有参与
游行者能够自律,并接受大会纠察员的指挥与管理,好让
游行能够成功地有始有终。
☆倘若下雨或是天候不良,则游行改至中正纪念堂地下室
广场举行,并再择日申请同样路线再举办活动。
志工招募:
★我们急需人手担任纠察队员,以维护游行的安全与秩序。若有意愿参与或欲讨论更进一
步资讯,请打(02)2799-1878/高浩云先生与0933831687/张又升先生询问更进一步的
问题,
★本游行因为场面寒酸也无器材,从当初就没考虑过要获得金主支援;因此所有以本游行
的名义发起募款的说法都是诈骗,请明察并小心。
志工招募:
★我们急需人手担任纠察队员,以维护游行的安全与秩序。若有意愿参与或欲讨论更进一
步资讯,请打(02)2799-1878/高浩云先生与0933831687/张又升先生询问更进一步的
问题。’
★本游行因为场面寒酸也无器材,从当初就没考虑过要获得金主支援;因此所有以本游行
的名义发起募款的说法都是诈骗,请明察并小心。
短期目标
就最急迫的目标而言,无疑是要唤起社会各界更多的注意与关心,并阻止在2010年七月一
日即将通过的「广播电视法和卫星广播电视法停播处分要点」。
我们强烈地希望政府与NCC和立法委员们能够三思,对於一个如此严肃的议题,同时也是
具有如此空前庞大权力的法案,难道不应该与民间进行更热烈的讨论与研商,以减少全民
付出的社会成本吗?
基於上述目标,我们决定将第一次游行的对象设定为NCC、立法院、以及总统府。地点的
选定除了有地缘因素上的方便性之外,也考虑到了要对社会大众广为传播、造成民众感到
危机意识的宣传性。
这场游行的诉求并不是要反政府或废除NCC,我们只希望他们能够暂缓执行这个仓促修订
的粗糙法规,并且花更多时间检讨「它是否真的有用」及「执行它的单位要如何监督与行
使权力」。
长期诉求
倘若能够唤起更多民众的关切注意,或是政府未能反应而继续漠视我们的诉求,那麽我们
会将目标转为更长期的宣传抗战。若要说期间有多长,那麽其实是在达成目标之前无限远
。毕竟我们并没有背後的金主,在游行的规划上也是采取能省则省的「零成本」原则,所
以理论上只要能召集到志愿者,那麽可以持续抗战的时间,就没有资金的限期。
「NCC组织条例」、「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电脑网路分级办法」、「电视
节目分级处理办法」都是应当检讨,并重新审视的瑕疵法案。我们强烈的呼吁新闻媒体与
民意代表应当关注这个议题,因为这与诸位的利益和曝光度有着最直接密切的关系。
除此之外,对於即将被NCC吸收合并的新闻局,还有党政军势力介入传播媒体的情形,也
希望作出明确的分水岭。
我们对於NCC这个组织,新闻局和广电处等机关,还有我们的国家政府和民意代表诸公,
并没有要刻意唱反调的意思。甚至可以说,这场游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 NCC去除它过大的
肿瘤,成为一个更加正常而健全的组织;也是为了替我们的中华民国政府,免於戴上新白
色恐怖政治高帽所作的抢救努力。
从古至今,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政府对於民间的各种限制,最後的结果总是归於失败的
。不论是汉武帝的盐铁酒专卖、或是美国的禁酒法时期,乃至中国尝试钳制网路自由的电
脑长城,每一次越是立法规制这些如同呼吸般不可从生活中分离的元素,结果都只是产生
更多的不法份子,令全民付出更沉重的社会成本。
总结来看,在经过审慎的评估和思考後,我们认为NCC推动的政策是对全民有害的,且会
付出庞大社会成本的,而且也是欠缺效率的作法。
政府不应该、也不需要、也没有能力为人民做选择,为人民筛选过滤消息,或是决定人民
该看什麽或听什麽。
就算真的能把菸酒或性关系的成份,全部从电视、电脑、网路、书籍等一切市面上可见的
媒介移除好了,那究竟又对维护我们下一代子孙的道德观有何帮助呢?只要还有贩卖制造
的业者,而我们台湾又不像新加坡全面禁止口香糖那样禁菸禁酒禁色,想要光靠眼不见为
净的取缔就彻底杜绝这些东西,是不可想像的天方夜谭。
菸酒或煽色腥,事实上只要想要就可以接触,也是庞大的商机产业,已是现代人生活中不
可缺乏的元素;但我们若要避免摄取到有害的成份,绝不可能靠因噎废食的隔离政策来达
到目的,那样只会令整个社会在创意与文化的窒息中慢性自杀。
相反地,唯有透过开诚布公的教育,令曾经是秘密的东西不再是秘密,才能杜绝因为好奇
或无知而造成的悲剧。
我们的长期目标,是重建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信赖关系,积极鼓励政府要尽到「与人民沟通
」的义务,并且也要在民间推广能够成熟自律的「公民教育」。
这并不是空口白话。现今的台湾,在政府与人民之间已经产生了巨大的隔阂,政治人物低
估了老百姓的智商与判断力,而人民则越益不信任政府发布的法令文告,这对双方而言都
不是好事。
我们最终极的目标,是达成一个没有限制但却得以正常运作的自由社会。而这种自由社会
的前提,是建立在对人民理性的信赖,以及对政府维护自由价值的肯定上。
关於NCC的十个问题
一、NCC是什麽?
这是最优先也最需要关切了解,但大多数人不是不了解就是自以为了解的部份。NCC是国
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的英文简写,是一个附属在
行政院之下但完全独立运作的委员会,如同字面上的意思,它主管中华民国境内一切通讯
传播相关的媒介、市场、法规。
而在科技发达的今日,NCC的管辖业务范围之广大已经远超乎我们的想像范围,电视、广
播、印刷品、出版品、电脑、网路…举凡你我生活周遭,只要有电子产品需要插电的地方
───即便是在家里看DVD或是打开电脑下载影片,理论上也通通属於NCC的管辖范围内。
在这个资讯洪流的世纪中,政府成立了一个可以「筛选」各种消息,予以拣选之後发布给
民众的强大机关,其用意究竟何在?它对我们有什麽威胁?接下来我们会一个一个的抽丝
剥茧予以详细说明。
二、NCC是怎麽成立的?
最早在民国87年,政府就已经打算仿傚美国的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成立一个管理资
讯传播这个领域的政府机关,然而付诸实现要等到民国93年一月通过了「通讯传播基本法
」,并於隔年又通过了「NCC组织条例」後,才於民国95年二月二十二日正式成立了NCC。
当时争议的最主要焦点,在於NCC组织条例的国民党版本与民进党版本之间的差异。简单
地说,当时身为执政者的民进党希望NCC委员是由政府控制的行政院产生;而完成了泛蓝
整合获得国会多数的国民党,则希望透过政党比例制产生。这种争议以致NCC在成立初期
的机能陷於瘫痪不全状态。
然而由於国民党版强行通过的「NCC委员人选由立法院政党比例选出」被大法官裁定违宪
,期间又因为NCC内部爆发的一些丑闻事件(如任用亲友和滥用公帑等)而一度成为了媒
体焦点。
考虑到控制了NCC就足以掌握所有新闻媒体和通讯传播的指挥权,就好比政治战场上占有
了制高点般的有利,两党都因利益考量不肯相让,因此陷入朝野僵局。为了要解决这个问
题,台联党团提出了完美混合两党版本的改良案,也就是NCC委员经由行政院提名後,交
由立法院同意任命,神奇地融合了蓝绿两阵营看似水火不容的对立主张。如此一来国、民
、台联三党达成了完美共识,在罕见的一致同意之下,於民国96年十二月二十日低调而迅
速地通过了修正後的NCC组织法。
在历经一连串曲折离奇的故事後,NCC终於开始正式发挥它的功能。
三、NCC是由哪些人组成的呢?
根据NCC组织法的规定,NCC是由七位委员组成,当中包括一名主任委员与两名副主委,以
及四名一般委员。这些人大多是法律、新闻传播、科技相关科系的学者教授,由行政院(
政府)提名後,交由立法院(朝野)通过担任。虽然说是无政党比例制,但事实上因为会
过立法院这一关,所以最终产生出来的NCC委员仍然可以看出明显的蓝绿比例色彩。
至於NCC相关的基层人员,则由先前负责主导新闻审查的新闻局广电处、与负责执行检阅
的交通部电信总局等机关调拨「经验丰富」的一群资深老手,整体而言可以说是完整地收
编了广电处与电信总局的原有机能。这也是为什麽NCC虽然是行政院附属的独立委员会,
但却位於交通部大楼中的缘故。
由於当初NCC基本上是仿照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而搭构起来的组织,并吸收了新闻局和
广电处功能的职掌,而变得更为强大,因此NCC的立场与911事件之後的美国政府相同,采
取了紧缩保守的道德主义立场,希望透过收束规范与加强管制来控制社会秩序。
四、是哪些人提议要成立NCC?
以立法院记录来看,最初的领衔提案人伍锦霖是国民党籍立委,但是到了现在他反而拒绝
承认有签字或发起NCC组织法,反正现行的NCC组织法也不是他最初起草的那套版本,所以
我们就先把他丢到一边去来看比较现实的层面。
NCC经过国民两党朝野协商,历时长久的政治攻防与妥善分赃而诞生,因此参与提案起草
与连署通过的共犯,事实上遍布台湾政坛。
举个例子来说好了,在参与修订NCC组织法的立法委员中包括周守训、蔡正元、赖士葆等
蓝营着名政治人物;但同时也有余天、邱议莹、李俊毅等绿营立委;以及其他许多知名的
活跃政治家,都曾在相关的法案上签字。
不论他们是否被政党动员签署法案,这些公众人物既然在法案上签字,就也应当附带背起
它的政治责任。因此,我们依据立法院会议记录,将提案人、发起人、签署人全部视为共
犯,不分蓝绿党派,只问是否签字,来向他们抗议责问当初成立NCC与放任NCC的责任归属
。
五、NCC要如何发挥功能呢?
事实上中华民国现行关於各种电视、广播、印刷品、出版品、电脑、网路的规制条文,处
於一种十分模糊而暧昧不明的处境下,即使有了明确的分级制度与禁止等级,但却难用一
种客观的角度来达到一种所有人都能公认接受的满意标准。因此,NCC采取「劝告」的手
段来让业者「自主规律」。
不过这种劝告并不只是口头警告而已,NCC握有自行审核标准决定是否开出罚锾,以及决
定罚锾额度的自由权限,形同起诉即定罪的司法警察,而且没有高等法庭可供受罚人上诉
。遭到「劝告」的节目或出版商与制作人,只能在「限期改善」与「继续罚锾」中选一个
对应方案。
此外,NCC在今年七月一日将会颁布的新法「广播电视法和卫星广播电视法停播处分要点
」中,获得「三次规劝未果则可勒令节目停播」的更大权利。
因此,这也就成了我们迫切希望阻止或暂缓的危机。倘若让一个不受大多数公民监督手段
限制的团体,掌握可能是超越过往包括白色恐怖时代的国民党政府以上的超级权利,即便
是出於善意的立法,也实在是很难想像它将会带来多大的恶果。
六、NCC的影响力有多大?
倘若有在注意新闻的话就可以知道,NCC的管辖业务形同包山包海,它是无所不在的万能
天神。除了电视上播的东西它可以管,电影萤幕上播的东西可以管,电信业者手机费率与
宽频费率它也可以管,政党能否投资新闻媒体它可以管,现甚至就连007电影里的「置入
性行销」、网路页面上的广告视窗、乃至冒了粗口的演唱会与单曲专辑它通通都管。
这并不是在危言耸听,上述每一句话都是有所本而且已经发生过的现实世界旧闻。
千万别以为NCC跟你的生活没有关系,资讯,就好比21世纪人类维生的第五元素───阳
光、空气、水、食物之外的最重要精神食粮。
七、是什麽法源赋予NCC这麽大的权力呢?
在 NCC成立以前,立法院就已经陆续通过了「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属儿少法
)、「电脑网路分级办法」(属儿少法)、以及新近制定的「电视节目分级处理办法」(
属广电法)。这三法通过时由於大多数民众并不知情,只有在少数业者抵抗无效之下,被
悄悄的通过,在这期间中政府既没有出面来说明,也不曾对民众进行过新法的游说与座谈
会,充满着愚民的欺瞒与专业的骄傲自大态度。
除此之外,刑法第235条「猥亵妨碍社会风化罪」也是NCC据以执法的有力武器,它就有如
戒严时代的刑法第100条「预备叛乱罪」般的可怖,不同之处在於现代民众对於它的威胁
几乎感觉不出来,这种无色无味无臭的猛毒往往比鲜艳警告色彩的剧毒更为可怕。
最後就是NCC还将获得更强大的新武器,那就是「广播电视法和卫星广播电视法停播处分
要点」,所以NCC将在今年七月一日获得「可勒令停播节目」的生死令牌。往後随着科技
的进步与资讯的浸透,NCC也将日益壮大,获得更多更完备的法条巩固其城寨,帮助它成
就为一个不可战胜的巨怪。
八、NCC是政府机关吗?
虽然它可以依法行政,而且在交通部大楼内办公,并以中华民国公务员为基干所构成,但
是NCC并非任何一种你我所知的「政府机关」,而是独立的「委员会」,因此具有监督权
及政策执行的双重功能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虽是中央一级独立机关,却又独立於五院的
管辖之外,无疑为一政治上的例外机关。
简单地说,NCC只需向中华民国行政院负责,除此之外完全独立於政府体系之外。
不需要任何新立法令,NCC只需援引旧法扩大解释进行「劝告」,就能发布如同行政命令
等级的圣旨,如此一来不需要立法院旷日费时的朝野攻防,光凭NCC本身就可以进行独立
的社会监控;最重要的是,NCC可以宣称说中华民国是自由国家,政府没有「立法」对言
论自由作任何管制,「一切都是民间业者善意的自主规律」。
但是如上所述,我们都知道NCC的委员是怎麽来的,也就是透过行政院提名、立法院核准
。这样产生出来的委员怎麽可能「超然中立」?更何况提名委员的行政院就是唯一能够督
导影响NCC的上级机关,这套制度说穿了其实就是裁判兼教练,教练选球员,球员打比赛
:无往不利。
九、哪些人能够从NCC当中得利?
其实这是个很值得玩味的问题,原本因为相关的政治争议性,本人并不想接触这个部份,
但在发出NCC讨檄後观察网路各地的评论後,笔者注意到许多人误以为这是蓝绿政党或网
路青年军等带有特定色彩的组织所发起的活动,因此认为有必要说之以理,向民众解释清
楚『能从NCC得利的势力』,以及『我自身的立场』。
从建立的时间上来看,NCC历经李登辉总统时代筹划、陈水扁总统任内成立、而马英九任
内吸收新闻局与电信总局扩权化而趋於完备。不难发现NCC是少数历经两次政党轮替後,
蓝绿双方极有默契地一致维护政策持续的罕见共识点。
考虑到颁布NCC组织法的2004年初正值民进党即将面对那场高潮迭起的大选与震惊海内外
的枪击案,我们可以想像到民进党政府考虑到败选的可能性,而认为有必要成立一个独立
於政府架构外的组织,来取代新闻局的功能,以减少泛蓝势力在大众传媒上的影响力,因
此从国民党时代就被规划的NCC就成为了包装这种企图的便利工具。
而民进党之後意外地赢得了大选,但却在国会选举中未能过半,在这种少数劣势下,泛蓝
阵营开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要以政党比例制来操纵NCC获得这把利剑,藉此来独霸媒体
界达成一言堂,而民进党当然不愿任人宰割,於是上演了激烈的朝野攻防战───这也是
大多数民众最後一次注意到 NCC这个组织的时间点。
然而台联提出了完美的混合方案後,蓝绿阵营之间就消解了所有的争执和矛盾,因为NCC
委员席次的大饼人人都有份,政客全员皆能合理分赃。我们都知道2008年总统大选与立委
选举,泛蓝阵营赢得的压倒性优势,但是第二届NCC委员群仍然有民进党与国民党和台联
倾向的学者组成。显然在这方面的利益其实是一体均沾,普遍共享的政治共犯结构。
NCC悄悄地在水面下发布了许多新命令好让党政势力介入媒体,也大张旗鼓地炮打台面上
的电信业者与地下电台,他们声称这一切都是依法行政,但是我们不能也不该忘记:1934
年的纳粹德国不是透过政变也非武力手段,而是在完全合法的选举与修法中,成为了独裁
政权。
最後、我们可以理解到,NCC为蓝绿两党开启了操纵传媒的方便之门,使得政府更容易直
接影响全国人民的意识形态,并成为一个隐性而不可见的强大宣传机器。虽然现在还没有
完全成真,但是它已经越来越接近现实,而且所剩时间不多。
十、我为什麽有需要反对NCC?
最後就是希望说服民众能够站出来行动的具体理由,毕竟上述一切解说都仅仅是列举出了
NCC的历史沿革及影响威胁,我希望透过两个方面,富实际性与建设性的态度来面对NCC的
恶法暴行,并呼吁起公民们的一致团结抵抗。
首先就是上述问题中我不断提到的,NCC的权力已经大到难以想像的地步,而且它的权力
还在不断扩大中。由於现代资讯社会的进步,以及公民监督体系的渐趋完备,因此NCC可
管的范围会随着网路电子讯号与各种储存媒体的发达而越来越扩张,而为了规避公民的监
督则其架构也会越来越脱离政府,成为一个无法可管的黑机关。
打个比方来说吧,这就好比温水煮青蛙,民众死到临头了都不晓得要怕。所幸现在水才刚
滚而已,我们要起来跳出这地狱锅倒还来得及。
第二个就是对於卫道团体如妇女会和董氏基金会和父母家长的诉求。寄望於NCC,奢求他
们匡正社会道德秩序与重振价值观体系是不可能的天方夜谭,其理由是非常简单的:NCC
事实上就是政客们组织起来独立於政府体系外的利益集团。
NCC 的存在只会继续扩张蓝绿两党对於各大电视台的持有股份(每年都在放宽),而对於
民间的限制越益收紧(每年都在立新法),但是你或你所希望的社会秩序与无脏话时代永
远不会来。因为支持特定政党的媒体,以及寄生於媒体作为表演舞台的政治人物,拥有
NCC的保护与言论免责权。
关於NCC的新闻时事
NCC开铡!民视「娘家」又卖东西挨罸
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开罸五家电视台,其中,蓬莱综合台遭罸新台币八十万最多,民
视的连续剧娘家,则是连续在剧情中穿插「商品名称」,有广告化之嫌,再度受罸。此外
,东森及TVBS也因为新闻内容不当,遭到警告。
NCC 通过广告及节目谘询会议的建议处分名单,其中,蓬莱综合台夜间播出的「辣妹宾团
」节目,内容分级为辅导级,但却安排辣妹有强烈的性暗示举动,遭到罸款新台币八十万
!其次,国兴卫视及蓬莱综合台,各有一支付费电话广告内容,安排女子表演性暗示的举
动,并且有许多不堪的标题,妨害社会公序良俗,各罸款20万及30万。Channel V频道的
「Circus ACtion 3」有一集播出人体彩绘为主的内容,违反分级规定,内容低俗,被罸
30万。
民视娘家连续剧,过去曾经因为在剧情中安排特定品牌的産品曝光,剧中演员并且以
夸张的方式称赞産品,有广告化之嫌遭到罸款,去年11月12号的剧情中,出现订购特定産
销班的宅配蔬菜剧情,不断地让宅配的纸箱在镜头前出现,违反广告与节目应该明显分开
的规范,遭到开罸42万元。卫视电影台播出电影「画皮」有恐怖的剧情,在辅导级时段播
出,遭发函要求改进。
另有两个新闻台也被警告,分别是东森新闻台去年九月四号上午,「新闻进行式」当
中,萤幕的插播字幕出现替特定厂商的家具展,珠宝展,名床换季拍卖等活动打跑马灯,
违反插播字幕仅限「天然灾害,紧急事故,公共服务讯息,频道节目异动通知等要求,遭
到警告。TVBS则是在去年10月27号1213整点新闻中,播出一则「争男友,大陆高中女生飞
踢」校园暴力新闻,内容违反新闻内容应该达到「普」级的标准,违反分级规定遭到警告
。
(彭群弼报导)
NCC:开放频段 杜绝地下电台
‧ 2010-02-05
‧ 新闻速报
‧ 【中广新闻/张德厚】
地下电台贩卖假药危害民众健康,NCC近来积极扫荡。NCC副主委陈正仓表示,等到第11梯
次调频广播电台开放後,地下电台将没有存在的空间,至於NCC将采「拍卖制」释照引起
业者反弹,陈正仓说,还会召开公听会与业者协商。
NCC副主任陈正仓表示,目前台湾约有120家地下电台,不但占用国家稀有公共频率,有时
还贩卖一些假药、禁药,危害民众的健康,虽然 NCC配合检调持续扫荡,但是地下电台春
风吹又生,要彻底解决,就是等到第11梯次调频广播电台完成开放後,现有的闲置频段都
会分配完毕,到时每个频段都有合法电台在经营,地下电台也就没有存在的空间。陈正仓
:『因为频段闲置在那,所以地下电台业者就利用闲置的频段去播送,NCC为了真正解决
所有的问题就积极修法。』
陈正仓指出,NCC已完成广电法的修正,等到行政院通过、立法院完成审议後,就可进行
第11梯次广播电台的开放,目前规划是开放155个小功率电台,其中22个做为公益用途,
其余133个是商业电台。由於NCC本次修法中,对广播电视释照还新增「拍卖」制度,引发
了国内合法广播业者强烈反弹,痛批是打压模范电台,陈正仓说,NCC还会再度召开公听
会,邀合法电台业者与地下电台业者协商,会找出大家可以共同接受的方案。
换购物台无损民众权益 NCC:不是只有购物台能SHOPPING
(2010/02/04 10:09)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东森购物今(4)日针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通过有线电视系统业者频道变更申请
案表示,NCC未依照通传会组织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召开听证会,就做出上述决议,痛批
NCC不平等。对此,NCC官员指出,「不召开公听会,是因为民众有许多管道可以购物,购
物台并非独占事业,并不影响民众权益。」
针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通过有线电视系统业者频道变更申请案(U-Life取代东
森购物),东森购物表示,根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委员会
议审议第三条或第八条涉及民众权益重大事项之行政命令、行政计画或行政处分,应适用
行政程序法第一章第十节听证程序之规定,召开听证会。」
东森购物指出,因为此案牵涉全台湾500万收视户权益,所以曾在1月19日请求NCC召开听
证会,但未获得回应,结果NCC却召开审议会并通过频道变更案,「难道我们要的只是一
个公平法治的投资环境,真的有那麽难吗?」。
对此,NCC官员表示,「不召开公听会,是因为购物台属於广告托播,民众除了透过购物
台买东西外,其实还可以上街SHOPPING或网路购物,由此可知,购物台并非独占事业,并
不影响民众权益。」
NCC官员重申,「NCC绝对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只要系统业者提出的申请合乎法规,NCC就
会允许,至於业者之间的商业问题,可依循商业管道处理,如果提出诉讼,就交给法律解
决。」
电视节目、广告太情色罚160万! NCC吁业者:勿以身试法
(2010/02/03 16:55)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3)日针对电视台情色节目开铡,包括蓬莱综合台、国卫
电视台和Channel V,因为播放电话交友广告,以及出现脱衣裸露、语言挑逗的画面,总
共遭NCC处以新台币160万元罚锾。
NCC说明,蓬莱综合台的「辣妹宾团」,因节目中邀请数位穿着性感制服辣妹,与主持人
一同进行热舞,并出现边热舞边脱衣和语言挑逗等性暗示内容,违反节目分级规定,因此
处罚新台币80万元。
而国卫电视台和蓬莱综合台,在凌晨时段,常出现以女子身着内衣躺在床上或沙发上,以
性暗示姿势吸引民众打交友电话,明显妨害善良风俗,总共处罚新台币50万元。
至於Channel V的「Circus」和「Action 3」,因在下午时段播出有许多与性器官相关的
不雅对话和画面,虽然有用马赛克,但是仍违反节目分级规定,处罚新台币30万元。
NCC表示,有许多电视频道常利用深夜时段播放情色内容,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不过NCC
都有派人进行监控,也有民众会透过申诉网申诉,呼吁业者勿以身试法。
NCC松绑 党政军间接投资媒体 上限10%
‧ 2010-01-21
‧ 中国时报
‧ 【黄馨仪/台北报导】
国家传播通讯委员会(NCC)通过松绑党政军投资广电事业条款,未来党政军仍不得
直接投资广电事业,仅可间接持股最多一成,不得控制广电人事财务或业务。NCC订廿
六日到行政院报告,与《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案一同审议,若立院下会期可完成立法,
北市府间接投资台湾大哥大并购凯擘案可望获得解套。
现行广电三法禁止党政军直接、间接投资广电事业,且不得持股,昨NCC委员会通过
卫广法第九条、四十二条修正草案,NCC发言人陈正仓表示,过去由於担忧党政军控制
媒体报导,造成垄断或「一言堂」,须限制党政军投资、入股媒体。
但如今无线电视台皆民营化,加上有线电视新闻台至少近十台,多元言论与立场早已充
斥社会。在时空背景皆已大不相同下,若还因为些微持股影响党政军经营媒体,反而限制
经济发展与阻绝企业效益。
陈正仓指出,资金来源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言论否够能公正客观地呈现事实。卫
广法修正案已在去年送至政院,廿六日到政院报告,并与《广播电视法》和《有线广播电
视法》并案审议,预估最快下个会期可展开审查。
陈正仓表示,NCC一直坚持以渐进方式开放党政军投资媒体,或许待日後时空再改变
时,也许会再考虑增加党政军间接股比率,甚至不排除完全开放间接投资。
若卫广法可望在立院下会期完成修法,去年九月台北市政府宣布间接投资台湾大哥大并
购凯擘案,是否可望获得解套?台哥大公共事务处长阮淑祥表示,之前台北银行持有富邦
金控十五%股权,富邦金控又持有台湾大九%股权,才间接造成北市府因合并案进入媒体
。由於当初订定契约有效期限为九个月,虽然不一定等得到立法正式通过时机,但台哥大
仍会努力沟通,希望法案顺利通过。
儿童超龄秀过头 NCC摇头
‧ 2010-01-24
‧ 中国时报
‧ 林上祚/台北报导
「小小彬」爆红後,童星「超龄演出」问题再度浮现,部分儿童才艺表演节目,不到十二
岁的参赛者,唱着失恋、游走江湖的歌曲,甚至在八点档连续剧中,诠释校园霸凌剧情,
部分煽情的呈现方式,已经引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与儿福团体的关切,希望
电视台适可而止。
NCC传播内容处处长何吉森表示,卫视「麻辣天后宫」去年就有一辑,邀请小朋友比
赛,谁在电视镜头前最快掉眼泪,比赛过程,主持人还在旁边搭腔,要小朋友揣摩父母亲
离婚,播出後,不少观众向NCC抗议。
另标榜台湾史上第一个专属12岁以下小朋友的歌唱比赛—民视「成名一瞬间之超级童盟
会」,参赛的小朋友们千篇一律地唱起国、台语流行歌曲,其中,大部分的歌曲都是超过
十二岁儿童的生活体验的情歌,参赛者如果只唱某位歌星(如张雨生)的歌,评审还会「
期许」小朋友「拓展歌路、揣摩心境」。
一位参赛者彭敏嘉,最近还跃上民视八点档「夜市人生」,该剧最近播出的小学校园霸
凌剧情,已经引起不少民众抱怨。
何吉森表示,儿福团体认为「麻辣天后宫」等综艺节目,不应该以小朋友「似懂非懂」
的歌曲与剧情,要求儿童诠释,童星如果演惯了这种夸张的剧情,会误以为现实生活,就
是这麽充满戏剧张力,但该案提到广播与内容谘询委员会议之後,由於多数委员认为,节
目内容没有违反分级规定,因此仅作出「发函改进」的行政处分。
儿福联盟研发处组长李宏文认为,小朋友超龄演出,唱起大人唱的情歌,儿福团体基本
上并不鼓励儿童,过度早熟与社会化。情歌对唱、悲惨的遭遇、甚至酒、江湖的表演,都
已经过度演艺化,儿童分不清楚真实与虚构,「童星提早社会化,可能会对他在同侪与学
校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李宏文认为,即使是一些背负家庭经济压力的童星,劳基法对童工的最基本保障,例如
「不得从事繁重与危险性工作,不得在八点到凌晨六点与例假日工作」,也不应该被剥夺
。
朱梅芳、张雅文/台北报导
民视《成名一瞬间-超级童盟会》,号称「儿童版星光大道」,针对外界的批评,民视
昨说,节目中常出现「超龄」打扮的歌唱,「每个孩子成长背景不同,表现出的气质不同
,我们鼓励小孩展现天真的一面,很多较『油』、歌唱技巧太纯熟的,例如长年走唱夜市
的团体,不见得可以拿到高分。」
Ella吐口水 NCC皱眉头
【联合报╱记者褚姵君/台北报导】
中视、八大偶像剧「就想赖着你」预计24日上档,没想到近日强打的「Ella与言承旭不撞
不相识」预告中,Ella离去前忿恨地朝言承旭吐了口口水的画面,遭到民众投诉,创下戏
剧未播映就遭NCC警告纪录。
这支长度1分钟的预告,内容描述个性冷血的大律师言承旭与贫穷女Ella先是在餐厅发生
不愉快,後来言开车撞到Ella,立刻冲下车大吼:「想死啊,找死也不要找我这台车!」
被撞还被骂的Ella觉得衰到家,牵起脚踏车走人,并以「看什麽看,眼睛大啊?呸!」回
敬言。
而近日这支预告在电视与网路上热播,Ella直率的表现令观众印象深刻,网路点播率也破
万,展现高人气。但昨中视收到NCC警告,表示有民众认为吐口水这个举动不雅,且会教
坏小孩,NCC公文上写明希望电视台剪掉该画面,以免受罚。
Ella昨说,其实剧本上并没有要她吐口水,但她融入剧情後,觉得生性阳光开朗的杨果 (
剧中角色),一直努力人生,却接连遭遇不顺,被撞车後又气又无奈,才对对方吐口水。
她自己灵机设计这小动作,全剧组都觉得很可爱,也很符合杨果男孩子气的表现。
听说民众检举,Ella表示,以後设计表演方式时会考虑得更周全。而据了解,中视与八大
对於NCC来函要求剪掉这画面,虽然感觉可惜,但商议後倾向照办。
【2010/01/13 联合报】
巧克力枉费大奶 请辞《打击出去》
‧ 2010-01-11
‧ 朱梅芳/台北报导
纬来《打击出去》棒球游戏节目受青少年观众喜欢,节目「女主审」巧克力因穿爆乳装
,受NCC关切,随後「封奶」主持,日前她悄悄请辞,因将到大陆拍戏。
她有32D的好身材,制作单位要求她爆乳,让观众看到「大波」想到「大球」,主持人
阳帆还建议她常蹲下来,画面更好看,收视也见效。不过,播出後遭网友批评、家长抗议
,最後因NCC关切,她有时披外套,有时穿运动服。节目每晚9点播出,隔日每晚7点重
播,4到14岁国小、国中生是主要观众。
她很珍惜第一次当助理主持人,当初还因此暂停实践大学的课业,没想到才录一季,因
要到大陆演戏而离开节目。
绿委指控是红五类! 梁马利:我算是,但更是资本家!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强力介入下,东森购物频道风波暂时划上休止符,不过民
进党立委黄伟哲出面指控东森得易购的董事长梁马利曾是共青团成员,其父还是中共干部
,要求投审会应彻查到底。对此,梁马利今(12)日坦承,「我父亲是老革命,是共产党
员,我算是红五类,但嫁到香港後,我是资本家」。
民进党立委黄伟哲7日下午召开记者会,指梁马利是大陆共青团出身,其父是中共军方干
部,本身是「根正苗红」的红五类,质疑东森得易购到底是属於台湾的企业?还是属於中
国的企业?还是属於外资?要求投审会应给一个清楚的交代。
对此,梁马利表示,「我父亲是老革命,是共产党员,我算是红五类,但嫁到香港後,我
是资本家」。
不过对森森百货指控她「贿赂立委,向NCC施压」一事,梁马利则表示,「此举严重毁谤
我的名誉,将会进行法律诉讼」。
(2010/01/12 15:48)
除5大民怨 政院备好64项武器
【联合晚报╱记者林修全/台北报导】
行政院研考会去年调查民间十大民怨,行政院将提出庶民经济行动方案,作为解决民怨的
方案。这些民怨包括都会区房价过高、电话诈骗等五个最重要的民怨,各部会也提出改善
行动的64项方案,以达成繁荣经济、安心生活和乐活家园的目标。
据了解,这些行动方案已经呈报到行政院,待行政院长吴敦义拍板定案後,就将开始推动
。
研考会是日前透过民调、网路调查、媒体报导和部会提报的各种管道,蒐集各种民怨,研
考会主委朱景鹏指出,经过汇整後,已挑出五个「重中之重」的主要民怨,包括电话诈骗
、都会区房价过高、求职不易、民生物价过高和毒品充斥。
吴敦义指示行政院的庶民经济行动方案,结合民怨内容提出改善规画,包括繁荣经济、安
心生活和乐活家园等三大旗舰计画,由经建会汇整後,预计分别提出20项、26项和18项方
案,总计高达64项。
像是电话诈骗方面,有监於犯罪集团将据点设在大陆,透过电话或网路来诈骗国人,除了
由内政部规画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外,包括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也提出网路阻绝的
规画,以创造社会安心生活。
都会房价过程方面,内政部营建署和经建会积极规画在捷运机场沿线兴建平价住宅,从增
加供给面解决相关问题。求职不易部分,由劳委会推出各项促进就业方案等。至於民生物
价过高上,包括农委会调节各项农产品等;这些均与创造繁荣经济相关。
毒品充斥的民怨上,研考会副主委宋余侠表示,这部分主要是指安非他命、K他命等轻型
毒品,未来将会透过防治会报来处理相关问题,这方面属於乐活家园。
朱景鹏指出,这五大民怨是大家共同的选项,也是社会最在意的问题,至於其他调查或汇
集的民怨,虽不一定包括在内,但相关计画也会回应解决其他民怨。
【2010/01/17 联合晚报】
张菲不再「大哥大」! 内容违反节目分级遭NCC罚42万
张菲主持的「综艺大哥大」,因节目出现猛男持火把跳脱衣舞,并邀请艺人摸胸部。国家
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6)日裁定,因节目内容已经违反电视节目分级处理办法,因
此依照广播电视法规定,处罚新台币42万元。
NCC说明,「综艺大哥大」在今年3月7日晚间8点51分至57分的节目中,出现一位猛男手持
火把跳脱衣舞,并不断出以舌舔火把和用火把烧绕身体,同时还邀请艺人摸胸部。
NCC表示,虽然节目上有秀出警语,呼吁小朋友不要模仿,不过因内容已涉及性意涵,对
儿童身心恐产生不良作用,更违反了电视节目分级处理办法,因此经过委员会讨论,裁定
处罚新台币42万元。
此外,对於中天娱乐台、综合台和MUCH TV,在普遍级和保护级的节目中播放歌手萧闳仁
主唱的「法克这个人」歌曲影片,因歌词中不断出现「法克u」,已违反电视节目分级处
理办法,因此依照广播电视法规定,给予警告。
(2009年5月6日)
歌词内容不雅,电视台未消音,遭NCC警告
歌手创作歌词,厂商委托电视频道告播出广告,以後都要注意了!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
会今天针对频道播出某位歌手的歌词内容里,出现不雅的英文脏话,以及儿童频道播出名
模穿内衣的广告情节,分别都遭到「发函警告」。此外,HBO日前播映「疯狂理发师」影
片时,虽然选择在晚间九点以後播出,但因为情节内容有杀人,恐怖的情节,违反节目分
级播出规定,都遭到警告处分。(彭群弼报导)
新生代歌手创作的歌词内容大胆创新,但一不小心,如果在不该唱的时段出现,可能就有
触法之虞。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今天通过三起案件,都是给予发函警告的处分。原因
也都相当特殊,以往比较少见。
首先,今年三月十二号,东森幼幼台播出一支由以偷拍手法拍摄名模穿着内衣开冰箱等等
情节的产品广告,因为产品的诉求应该是成人,但却在儿童频道播出,可能影响儿童,青
少年身心,NCC发函,要求改正。其次,三月十七号,HBO电影台播出洋片:「疯狂理发师
-伦敦首席恶魔剃刀手」一片时,虽然已经安排在晚间九点之後的时段播出,但因为情节
中有割颈流血,吃人肉派吐出手指头,过份强调杀人,血腥,恐怖的情节,违反节目分级
播出的规定,遭到警告处分。
中天娱乐,中天综合以及MUCH TV等三个频道,三月二十五号多次在普通级时段,播出歌
手萧闳仁演唱的「法克这个人」的歌曲影片时,不断出现与英文骂人脏话发音相同([法
克U])的歌词内容,经过家长反映,有不知情的小朋友朗朗上口,学着一起唱,产生困扰
,NCC认为:歌词内容可能对儿童身心产生不良作用。因此给予警告处分。NCC特别强调:
其他频道也有播出同一首歌曲,但是对於频频出现的「那句话」,有做消音处理,因此没
有处分。
中广新闻网╱彭群弼 2009-05-0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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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90.236
1F:推 wuwang806:还我香吉士的香烟!! 02/06 01:12
2F:→ BARBLE:关历史系什麽事? 02/06 16:36
3F:→ BARBLE:请回数吱版 02/06 16:36
4F:→ meru310202:海绵宝宝都会被销音.... 02/06 17:41
5F:→ hartmann109:END 02/07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