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black326 (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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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课业] 之前留下的考古题报告等等(我就慢慢PO꜠…
时间Sat Aug 1 20:17:05 2009
※ 引述《nickblack326 (nick)》之铭言:
史方 C5
第五章 史料的分类
因史料并不局限於文献、口碑及传说,举凡碑铭、遗物、遗迹风俗习惯等,其能证明人类过去之显着事实的,都应纳入史料之范畴。
史料分类,系以各标准来进行,例如:
1. 根据时间来分类
2. 根据场所来分类
3. 根据史料之内在性质来分类-----政治史料、经济史料、宗教史料、艺术史料等。
4. 根据史料的外在性质来分类----文献的史料、遗物遗迹等物体的史料;口碑、传说制度、风俗习惯等无形的史料等。
(王尔敏)教授的<史学方法>根据资料的实质性质,将史料约分三类如下:
1. 遗物:器皿、遗迹、遗骸、服饰、绘画、雕塑、照片
2. 纪录:手搞、文书、信札、日记、书侧、碑铭、录音、录影
3. 传说:对话、口述往事、口传故事、说唱故事、戏剧、歌曲、谚语
(杜维运)教授<史学方法论>
1. 直接史料:与已经发生的事有直接关联的史料,是第一手的史料或原手的史料,而不是第二手的史料,或转手的史料,史料一经转抄或编纂,即成为转手的或是第二手的,就性质上:
(1)当事人直接的记载与遗物
(2)当事人事後的追记
(3)同时人的记载
杜氏认为:凡非直接的史料,非原型的史料,都是间接史料。因此凡由口头传说而转为纪载的材料(同时人的记载除外)凡由後人编纂的史书,访制品与改造品都是间接史料。
除此之外,又分为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而历史的真相最须无意史料来表白
(1)无心的流露
(2)得意忘形
(3)诚於中,形於外
(赵光贤)教授<中国历史研究法>
1. 有文字记载的史料
(1)正式的史书
(2)本身不是史书但可以做史料来用:诗经、易经、昭明文选
(3)甲骨文、金文、石刻、帛书、竹简、碑文
(4)唐宋以来所编<类书>
(5)非汉语的文献:马可波罗游记
2. 无文字记载的史料
(1)人与动物的化石
(2)人类制造使用过的工具
(3)古人类生活的遗址
3. 介乎上述二者之间的史料
有一类实物上面有少量文字:货币、古代的剑、印玺
(杜雷森)
遗物.史料.纪念物
(班汉默)
传承:1.历史图画.地图等形象的传承
2.故事.传说.轶事历史性歌谣等口头的传承
3.具有历史性的碑文.年表.族谱.编年史.备忘录.传记.各种历史记述等.
报告.
遗物:1.残留物品(宝亚之证明:1.统制证明2.不统制证明)
2.纪念品
(宝亚)
遗物(班汉默之残留物品)
证明
(费达)
物体(沉默)史料
陈述(意识的)史料
(朗鲁瓦和赛诺波)
物体的史料
文字的史料
第二节 史料分类问题的探讨
在每个题目的研究里,某种资料之被作为史料来利用的,系该资料之整体性质中的一部分,因研究范围的不同,其所利用的部位便会有差异。
所以当其内容成为史料时,乃在研究的对象和逻辑的整顿上相互结合,故为报告证明或陈述的史料;然当纸张语言文字制书技术被当作史料时,成为遗物或物体的史料。
亦即我们并非要具体的将史料的实物加以分类,而系在方法上将史料的性质加以分类。当我们以这种眼光来看史料时,其随分类问题而来的困难便自然消失。所以当某一史料被局限用作遗物时,它是遗物,被用来陈述时,则为陈述,所以某一史料之为遗物或陈述,绝非其固有之特性。
因为直接观察之本身绝不能成为史料,唯有回忆能够成为史料。
第六章 史料的监别
第一节 史料监别的先决条件
史料学是针对人家所指定的题目尽量蒐集史料的方法,史料监别则对那些已经蒐集的许多史料,究竟可否作为证物?如对作证有益,则其有益的程度如何?这项工作,当是以往所谓之考证。
往日学者讨论监别史料,大类言之,不出外考证与内考证两种
外考证:处置着作之外形。无论金石、竹帛、纸本,皆为着作之外形。就一定步骤而言,外考证自需优先着手,因外考证的决定正确,则内考证无须怀疑。
内考证:系就资料之内容细节考辨异同、真伪、讹误、错与乱的疑难现象。
(何柄松)1.损己利人之意2.射覆之会心3.蒐罗之兴趣
总之,从事考证之业者,必审慎而专精,机警而宁静。不求速效,不自夸炫。盖考证结果,最难预期。乃纯系守先代後之功,故必抱损己利人之意。而且必具有射覆之会心,与蒐罗之兴趣。世有不长於此者,不自审其资禀如何,贸然从事,遂穷经白首,一艺无成,不亦大可哀呼?
习於考证之业,无害学者心灵。或穿穴於故纸之堆,或疲神於断烂之简,不复知有提要钩元之鸿业,徒斤斤於荃蹄蒿矢之功程,破碎支离,遑言家学。论其流弊大抵有三:即好尚,过疑,及着述能力之丧失,是也。
(李思纯译朗卢瓦)
在校雠考证之领域里,人们之选择此事,以为专业,如所谓「校雠考证专家」云者,必须具有明决之智慧,强伟之注意力及志愿,思辨之精神,且完全屏绝自私心而深有兴味於活动。盖彼所从事者,皆为效果遥远而未决之工作,且几於常爲他人而工作也。关於原文校勘监定与史原监定,必需要有猜谜专家之本能。质言之,须其心思敏捷而灵巧,多实才而能假设,能弋获及揣拟其所遇之情形,极为迅速,乃为有用。关於整理及编辑一切总目、类目、撮录汇编之事务,必须有蒐藏家之本能。对於工作之特异嗜好,及秩序活动坚忍之诸品质,皆为绝对不可缺。
(朗鲁瓦又论考证家所易养成之过疑习性)
世间有某种人,以为无论任何事物,皆怀疑谜,而欲破之。即对於并无怀疑谜之事物亦然。彼辈由其所致疑之点,而於一种明了之史文上发生迷惑,由想像上,认为其已经变异,而欲修正之。彼辈每对於证据确凿之史料,尚欲辨晰其伪造之痕迹,此盖为一种好奇心理,盖欲力矫其轻信之本能,而於一切事物,皆怀疑之故也。凡人对於积极证实之史文与史原,若愈加监定,则愈足陷於增多吹毛求疵之危险,此甚可注意而易见也。
【绿林】
西汉末年,王匡等人曾率饥民聚居在绿林山一带对抗官府。见後汉书˙卷十一˙刘玄传。後遂用来泛指〈聚集山林间反抗官府或抢劫财物的集团。〉
三国演义˙第二十八回: 绿林中非豪杰托足之处。公等今後可各去邪归正,
勿自陷其身。
【鞭辟入里】
1、一个人作学问要自我鞭策,往精微深处研究。
2、评论他人的文章见解深刻,丝丝入扣。
【射覆】
原为一种猜物游戏。将物品藏在碗盆下,让人猜想,也用来占卜。
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传:「上尝使诸数家射覆,置守宫盂下,射之,皆不能中。」後世作为一种酒令。在喝酒行令时,出题者先用诗文、成语或典故隐喻某事物让猜谜者用另一种诗文、成语典故来揭开谜底。如果猜不出或猜错,及出题者误判,都要罚酒。
【野史】
私家记载的历史。相对於正史而言。唐˙陆龟蒙˙奉酬袭美苦雨见寄诗:「自爱垂名野史中,宁论抱困荒城侧。」红楼梦˙第一回:「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
拘拘於朝代年纪哉。」亦称为「野乘」。
【正史】
史记、汉书等纪传体的史书,如二十四史。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自是世有着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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