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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LQm_tQx ] 作者: moomins (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分享杨律师的文章! 时间: Sun May 31 21:43:16 2015 转贴自林文纬脸书 http://0rz.tw/KdIrQ 去年底的事情可能已OP, 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 以下为复制贴上,脸书比较好看 ------------------------------ 你也可能遇到,所以看看了解了解吧!分享杨律师的文章! 前几天,晚上9点多,我穿着运动服丶运动裤丶慢跑鞋,我开心的慢跑完後,流一点汗, 走路要去夜市买宵夜吃,那就是塞满人的广州街夜市(艋舺夜市) 我才走到巷口,就一只伸过来抓住我,警:「喂!证件看一下」 塞满人的夜市入口,共三位警察(二男一女)偏偏选择盘查我 ================== 杨:「为什麽要盘查我?我不可能有犯罪嫌疑,我只是刚慢跑完」 警:「我没有说你有犯罪嫌疑,你没犯罪嫌疑,我只是要看你的证件」 杨:「依照大法官释字535号释宪及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不合法盘查,我可以答应,我 也可以拒绝,我选择拒绝」 警:「你若拒绝,依照警察职权行使法第7条,我可以用强制力把你押回警局」 杨:「必须要先符合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才能再适用第7条」 警:「我没骗你,法律是这样规定」 杨:「你把警察职权行使法的小册拿出来,蓝色那本,我翻给你看,我教你」 警察就当场掏出蓝色小册,我当场用手指比给他看,条文真的是这样写 ================ 警:「那我改依第6条第1项第6款:『行经指定公共场所、路段及管制站者』,我对你进 行盘查」 杨:「何时『指定』?这不是『指定』的公共场所,不符合要件」 警:「这是『公共场所』,对吧?我有权对你进行盘查」 杨:「这是『公共场所』,但这不是『经指定』的公共场所,不符合要件,否则照你的说 法,全台湾的马路丶道路丶街道丶巷弄都是『公共场所』,那全台湾的户外都可以盘查了 」 ================ 警:「我要办你妨害公务」 杨:「必须『依法执行公务』才算妨害公务,你现在『违法执行公务』,我不算妨害公务 」 ================ 很明显,就连警察自己也知道不符合盘查要件,但他依然不死心,所以他重覆上述盘查理 由,而我也重覆上述回答,我们重覆无数次 我火大了:「你们有要逮捕我吗?」 警察也不敢轻易出手,因为他们知道真的不符合盘查要件 杨:「我要离开了喔~我要离开了喔~我要慢慢的离开了喔~」 两个男警察组成人墙,当在我去路 (注:瘦小的我像梅西一样想过人,但我过不了,不愧是梅西) 我几度被他们的肚子顶回来,我也怕被诬指「用身体撞警察肚子」的罪名,所以我马上退 回来:「你们不要碰我喔」 有一幕是警察走向前用肚子顶我,警:「你不要碰我喔」 (注:至今我仍搞不懂他为何要这麽做?) ===================== 最後警察大喊:「我现在要用强制力」,然後就抓住硬拖向警车,途中也曾用双手用力往 我背後大推向警车,然後从万华押到松山的保安大队第三中队 ===================== 杨:「依警察职权行使法第4条,麻烦你出示证件,这样我才知道要告谁」 警:「你不出示证件,我也不出示证件」 杨:「你有义务出示,我没义务」 ===================== 警:「你生日?」 杨:「10/2,生日刚过」 警:「那又怎麽样,我明天生日」 杨:「所以妨害我自由的人是10/15生日,这样至少能特定被告」 警:「你妨害个人资料」 杨:「啊?你告诉我生日,我这样算妨害个资?你该不会要加告我妨害个资吧?」 ===================== 杨:「我全身这样很明显只是来慢跑的,我那有犯罪嫌疑?为什麽特别要盘查我?」 警:「只是职业第六感」 杨:「这不是法律规定的要件」 警:「好了,查完了,没事了,走,我送你回去」 他很凶很大声的说上述话,并且边说边往电梯走 他可能真的以为我被凶被吓後会像其他被告一样脑袋一片空白地照他的意思去做(注:实 务上很多警察用类似「若无其事丶理所当然」的手法命令被告做任何事,尤其是签「自愿 搜索同意书」) 杨:「还没,我要提起妨害自由的告诉」 ===================== 警:「你住万华,你要去万华提告」 杨:「你别想骗我,这整层都是警察,都有受理告诉的职权及义务,我现在就要提告」( 注:很多警察用类似手法「推案丶吃案」) ===================== 然後等了好久,没人理我 (注:这到是新招式,整层的警察都假装没看到我,也假装没听要我要提告的要求) 我只好拉其中一位年长的警察:「我要提告,麻烦帮我做笔录,谢谢」 ===================== 然後警察们又出招了,大佬们出场了,成员包括保安大队副队长丶中队长丶督察 佬:「只要你今天的事算了,以後我会特别下令全大队的人都不要盘查你」 杨:「你误会了,我不要特权,我只想要个公正的判决,未来全台湾人民都可以引用,我 不是为了自己,我是为了大家而告」 (注:全台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对抗违法盘查及拘捕,实质上等於保安大队高层围过来劝我 删掉大法官释字535号释宪,并顺便删除警察职权行使法的盘查要件....我怎有脸去干实 质上删改释宪及法律的事?我只好告下去了) ===================== 佬:「只要你今天的事算了,以後我请你来讲课,加强警员法律常识,就不会再发生了」 杨:「不用了,谢谢,他当然知道不符合盘查要件,讲课没有用,唯有出现第一个判决, 才能改善一切」 ===================== 笔录做到一半,警察又出招了 警:「杨先生,你的电话」 杨:「不可能啊,我没带手机,我什麽都没带,我没打给任何人,不可能有任何人打来保 安大队找我啊」 原来是警察查到我老家的电话找来我失散多年的哥哥来劝我 (注:我脑海中浮现我坐在顶楼似跳非跳,地面上密密麻麻围观的群众,警察找来哥哥劝 我不要跳…喔,原来跳楼前是这种感觉,有点像过年) 杨:「哥,没事啦,我是为了全台湾人而告的,你别管,早点睡」 ================= 当我被押到保安大队时,大约是晚上十点多,一位帅哥警察穿着运动服丶运动裤丶慢跑鞋 ,刚好回来保安大队(注:他比我晩一小时慢跑,不知他有无被盘查?) 不知为什麽,它们规定要连续作2次笔录 所以又换人帮我作第二份笔录 但这次询问者就是刚慢跑回来的帅哥警察,打字的是美女警察(注:她皮肤好白,好有气 质,而且有自然的香香,我猜她是用566洗发精) 我好奇的问那位帅哥警察:「你觉得为什麽他要盘查我?我穿着运动服丶运动裤丶慢跑鞋 ,我很明显是来慢跑的,我两手空空的,而且我很矮,连女警都比我高大,我是最没犯罪 嫌疑的人,也最没危险性,该不会是怀疑我是吸毒犯吧?」 帅哥警察:「通常吸毒犯脸颊是凹的,但你不是,通常那些阿里不答的都常穿拖鞋,但你 全身这样很明显就只是慢跑而已,我也搞不懂他为什麽要这样」 ================= 帅哥警察:「你是否要对三位警察提起告诉?」 杨:「我只对二位男警察提告,另一位女警我不告」 (注:在场的第三位女警,是个很年轻的女警,一看就是刚来不久的菜鸟警察,看得出来 ,她根本没有要盘查我,她只是在旁摄影,也看得出来她很害怕,一直在发抖,要不要盘 查,不是她能决定的,所以在警车上及在警局我都有对她说:「你应该是学妹吧,我知道 这不是你能决定的,你放心,我不会告你,你不用害怕,但你要当证人,你要保全证据, 刚才拍的要存档,可以吗?」,她有点发抖的点头,而我自始至终都是说话算话的人) ================= 笔录问到最後一句,帅哥警察:「以上所述是否实在?有无要补充的?」 杨:「实在,我不是来要钱的,我也不想让他们坐牢,未来我也会同意缓刑,我只想要个 公正的判决,未来全台湾人民都可以引用,我不是为了自己,我是为了大家而告」 ================= 笔录完成後,美女警察好奇地问:「你说你有学生或读者今年考上警察,考上几个?」 杨:「FB传讯来报喜的有3~4个,另外也FB不小心看到3~4个考上。每个考上警察的我都 会要她们未来要当好警察,而坏警察的定义并非贪污或收黑钱,那是电影情节,实务上很 少,就算发生其实也没伤害到别人….实务上最常发生的,是因为可能警察真的人力不足 ,真的太忙太累了,所以有少数警察会「推案丶吃案」,太忙虽然不是警察的错,但也不 足以当理由,因为对那个来报案的老百姓而言,那是他人生最重要的一件案件,那怕只是 伤害丶车祸丶恐吓,都足以影响他一生… ================= 未来检察官起诉或不起诉後,我会再po文…. PS1: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 警察於公共场所或合法进入之场所,得对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证其身分: 一、合理怀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实足认其对已发生之犯罪或即将发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实足认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体之具体危害,有查证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滞留於有事实足认有阴谋、预备、着手实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处所者。 五、滞留於应有停(居)留许可之处所,而无停(居)留许可者。 六、行经指定公共场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项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处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为限。 其指定应由警察机关主管长官为之。 警察进入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於营业时间为之,并不得任意妨碍其营业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7条】 警察依前条规定,为查证人民身分,得采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拦停人、车、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询问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国籍、住居所及身分证统一编号等。 三、令出示身分证明文件。 四、若有明显事实足认其有携带足以自杀、自伤或伤害他人生命或身体之物者,得检查其 身体及所携带之物。 依前项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显然无法查证身分时,警察得将该人民带往勤务处所查证; 带往时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强制力,且其时间自拦停起,不 得逾三小时,并应即向该管警察勤务指挥中心报告及通知其指定之亲友或律师。 PS2: 很多乡民骂我的理由是:「查一下又不会死,无聊」 这句话本身可以是对的,我能接受 因为配合盘查,也是你们的权利 因为放弃拒绝的权利,也是你们的权利 因为查一下,真的也不会出人命 再夸张一点,拘捕十分钟,让警察搜索,也不会怎样 所以我真的可以接受并尊重乡民们的这句话 真的,查一下也不会死 所以全台湾没有人敢行使这个宪法及法律上的拒绝权 我真的很无聊,我真的是唯一一位,也可能是最後一位 当我对违法盘查让步後,就等於大法官释字535号释宪实质被删掉了 也等於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实质上被修改为:「…纵使不符合上述要件,仍可盘查,纵 使违法盘查,人民仍有出示证件丶回答姓名丶回答身分证字号…等义务」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7条也实质上被修改为:「纵使不符合前条之规定,纵使违法盘查,仍 可用强制力将人民带回警局…」 PS3: 很多乡民骂我的理由是:「不出示证件没关系,至少口述身分证字号,无聊」 如果遇到警察违法搜索时,只可以不给看包包,但必须口述包包内装了那些东西,我想我 不会答应,我想正在看文章的你也不会答应 同理,如果遇到违法盘查时,我只能不出示证件,但人民仍必须回答姓名丶回答身分证字 号,若不尊命回答,就必须遭强制力押至警局,我不会答应,我想正在看文章的你也不会 答应 当我对违法盘查让步後,就等於大法官释字535号释宪实质被删掉了 也等於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实质上被修改为:「…纵使不符合上述要件,仍可违法盘查 …若人民未出示证件…人民至少仍有义务回答姓名丶回答身分证字号」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7条也实质上被修改为:「纵使不符合前条之规定,纵使违法盘查,若 人民没回答姓名或身分证字号,仍可用强制力将人民带回警局…」 PS4: 看完这麽长的文章,我想问现在看文章的你(你)一个问题,麻烦发挥想像力并摸着良心 回答我 「麻烦幻想一个例子,一个违法盘查的例子」 你(你)一开始会觉得很简单,但我保证你(你)想不出来 因为不管警察盘查任何人,若有不配合,最後一定会像我一样被强制力押到警察局,若人 民提起告诉,警察一定会口头掰个理由:「…所以行迹可疑,我才怀疑有犯罪嫌疑而上前 盘查」 检察官一定会觉得不忍心告警察,所以心知肚明的检察官仍会假装相信地说:「哼~呵~ 原来如此」,所以检察官不会起诉警察妨害自由。同埋,法官也会假装相信地说:「哼~ 呵~原来如此」,所以法官也不会判决警察妨害自由。 (注:检察官及法官会故意漏看第6条第1项第1款的第1句话:「合理怀疑其有犯罪之嫌疑 或有犯罪之虞者」,大家会很有默契的把条文看成:「只要有一点点可能怀疑其有犯罪之 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若警察违法盘查,并违法用强制力把人民押到警局,若永远不会构成任何犯罪,就等於大 法官释字535号释宪实质被删掉了 也等於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实质上被修改为:「…警察不得违法盘查…但若违法盘查, 也不会怎样」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7条也实质上被修改为:「…若违法盘查,若违法用强制力将人民带回 警局,也不会怎样」 PS5: 想好例子了吗? 来跟我的例子比看看吧 「一个又矮又瘦的中年男子,双手空空,没带任何包包或东西,只穿着运动服丶运动裤丶 慢跑鞋,有点汗,走进人潮拥挤的广州街夜市(艋舺夜市)。警察也说他没有犯罪嫌疑, 他刚好是个律师兼老师,警察刚好有带警察职权行使法的小册子,大家一起翻阅法条,他 用律师兼老师的身份逐一讲解法条,而且回答警察每一个理由,警察当场看着法条,发现 法条规定完全如律师兼老师所言,警察当场知道自己是违法盘查,警察当场找不到任何合 法盘查的理由,律师兼老师多次要求要离开,全被警察挡下来,最後警察大喊:『我现在 要用强制力』,律师兼老师就被押上警车,从万华被押到松山的保安大队第三中队…」 信不信,你(你)绝对想不到更像违法盘查的例子 而现实生活中,过去现在未来,也不可能发生更像违法盘查的例子 所以我绝对不能不告,我也绝对不能输 若未来检察官及法官又判我输 就100%等於删除了大法官释字535号释及警察职权行使法盘查的要件 现在你(你)明白为什麽我要这麽无聊了吧? 究竟是要「纵放那二位违法盘查的警察,并同意警察可以无条件盘查,警察违法盘查仍可 强押人民至警局」? 还是要「保护大法官释字535号释及警察职权行使法的要件,警察可以合法盘查,合法盘 查才有可能合法强押人民至警局,警察不能违法盘查,违法盘查强押人民至警局会有刑责 」? 二个只能选一个,你(你)要选那一个? PS6: 我曾经办过一个「妨害公务」的案件,一个喝醉酒的男子,站在人行道上等朋友来接他, 警察上前盘查,他只是和朋友喝酒,他没带证件,警察就要带他至警局,他大喊:「我只 是出来喝酒,我没做坏事,干嘛带证件,干嘛去警局」,警察用柔道压制他并上铐带回, 当然查无不法,所以只用「妨害公务罪」移送,检察官也真起诉了(干,天啊) 全程都有录影 他的哥哥气不过,花钱请我辩护,但第一次开准备庭,法官就叫他认罪,我说这不符合盘 查要件,法官只懒懒的说:「警察本来就可以盘查的」 我向法院声请烧录光碟,我想看录影画面,法官死都不让我声请,我刚开始也搞不懂为什 麽 最後一次开辩论庭,法官当庭放话:「若认罪,就缓刑,不认罪,重判」,我马上转头对 被告说:「不要认,若判有罪,我免费帮你上诉」,他吓坏了,他不敢坐牢,他哭的认罪 认罪完之後,几乎要退庭时,法官才说:「喔,那个录影画面好像被书记官弄坏了」 PS7: 一般乡民不懂侦查实务,所以觉得盘查根本无害,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检察官及法官不可以这麽想,就让我来告诉大家「违法盘查」这东西的威力有多强大 (一)拒绝违法盘查的人民,就算正正当当没有违法,也会被反告「妨害公务罪」,就像 上述那位。事实上,警察本来也要办我「妨害公务罪」,只是到了保安大队後,从言谈之 中,他们发现我不是普通人,最後才知道我是律师兼老师兼全台湾唯一一位拒绝违法盘查 的人,所以他们才打消办我「妨害公务罪」的念头。正在看本文的检察官及法官,你能猜 想全台湾每年有几件违法盘查吗?而其中,极少数敢拒绝的人民,在「查无不法」後,又 有几位因此而被判刑? (二)违法盘查可以达到「无拘票,也能拘捕」的功能,以前有个大陆官员来台,有个导 演远远在拍,警察为了赶走她,就用盘查,导演觉得自己没犯罪嫌疑干嘛要查我?警察当 然高兴,因为立马行使警察职权行使法第7条的规定把她押到警局,到了警局当然也没干 嘛,很快就放人,因为警察单纯只想把她强押离现场而已。同理,前阵子的学运也是一样 ,故技重施。同理,在任何需要妨害人民自由的情况下,警察都会用「违法盘查」来达到 目的。 (三)违法盘查可以达到「无搜索票,也能搜索」的功能,侦查实务,盘查过程不见得只 看证件,有时也会顺便看包包丶车厢,其实这几乎是搜索了,更重要的是,若人民因为拒 绝违法盘查而被强押至警局时,警察就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第130条附带搜索。 (四)违法盘查可以达到「制裁、报复、羞辱」的功能,大家一定有经验,因为某个原因 和对方争吵,对方气不过就用各种理由及手段找你麻烦,警察和你我一样都是凡人,艺人 潘安邦曾经在家楼下和朋友聊天,警察经过要盘查他,他觉得自己两手空空的,很明显只 是在楼下和朋友聊天而已(至少没有犯罪嫌疑之合理怀疑),所以他拒绝违法盘查并和警 察吵了起来,再怎麽笨的警察从言谈中应该可以感受到他真的没犯罪嫌疑(至少未达合理 怀疑的法定要件),但警察仍一怒之下把他强押至警局,让他浪费几个小时自由後才放他 回家。 PS8: 若这次我又输了 虽然从释宪丶法律及证据来看,不可能输 但我很可能又会输 若我真的又输了,我就不会再拒绝任何违法盘查了,因为我已经尽力了,当检察官及法官 又给我败诉判决时,就表示全台湾的民意认为法律应该修改成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盘 查并强押人民至警局,那麽,我必须遵守判决及民意 事实上,我也有我平凡又安定的人生要过 PS9: 他们要送我回家,但我拒绝再坐上曾经妨害我自由的警车,我宁愿独自走路回家,凌晨2 ~3点,我又累又饿又晕,我经过长安东路的总督电影院,我看到一对很有型的都会男女 面对面坐着,女的年约三十,穿着黄色长风衣,短裙,皮肤很白,超漂亮,在哭。男子年 约35~40,西装外套白衬衫牛仔裤,有点富相的雅痞。若只看外型,还真以为俊男美女在 拍电影。 以前,看到暗恋的女生总是和坏男人在一起而受伤,以前我总会在心中呐喊着:「放开那 个女孩」、「别傻了,他只是上你玩你骗你」、「为什麽我再怎麽真心付出,都轮不到我 」,後来我才明白,真心付出,本来就只是相爱的要件之一,它并非唯一要件,若真要怪 ,就要怪自己,因为自己其他条件不够好,所以暗恋的女孩才无法爱上自己,所以她才会 爱上他,所以她才会受伤…..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这些条件不好的宅男们才是害她受伤 的幕後黑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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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433079799.A.6BB.html
1F:→ sup5566: =.= end 05/31 21:43
2F:推 kungfutofu: 头推 05/31 21:43
3F:嘘 cul287: End 05/31 21:44
4F:嘘 screwer5566: ............. 05/31 21:44
5F:→ bbbruce: 太长了 05/31 21:44
6F:→ james732: 太长了 05/31 21:44
7F:推 diablo81321: 烂警察就是要电 05/31 21:45
8F:推 web946719: 有点猛 05/31 21:45
9F:推 KPline: 蛮有道理 但不知道是真是假 05/31 21:46
10F:推 ujp011604: 文长 不过至少经过我看完惹 05/31 21:48
11F:推 slow1235: 好专业 05/31 21:48
12F:推 Camderela: 赞 05/31 21:49
13F:推 teremy: 值得一看! 05/31 21:50
14F:推 maverick01: 警察又被称为贼头 违法乱纪的警察是贼头 当之无愧 05/31 21:50
15F:嘘 l23l23: 这不是几百年前的文章了? 05/31 21:51
16F:嘘 nakaru: 无聊到爆还搞这麽长 05/31 21:52
17F:推 vicklin: 会无聊嘛?大概有人怕吧 05/31 21:55
18F:→ lovelebron24: 早就看过喇 05/31 21:55
19F:推 pttnowash: 这个国家过去八年越来越烂了 是谁执政 05/31 21:56
20F:推 u831208: 推你的道德勇气 05/31 21:57
21F:推 sbflight: 推 05/31 21:58
22F:推 warwaterloo: 推 05/31 22:00
23F:推 sandiato: 记得之前看过了 05/31 22:02
※ 编辑: moomins (118.232.7.109), 05/31/2015 22:04:34
24F:→ moomins: 去年底的事情,刚才看到人家分享想说贴上来给更多人看一下 05/31 22:05
25F:推 gnidnic: 长是长但很有学问阿XD 直接END不就跟妥协被违罚盘查一样 05/31 22:05
26F:推 loki94y: 没看过 推 05/31 22:06
27F:推 wt7410: 推 05/31 22:06
28F:推 scorpioman: 有考国考的人一定有看过 05/31 22:08
29F:嘘 az64: 先嘘魏延 05/31 22:09
30F:推 puppyvivi: 续集呢? 05/31 22:09
31F:推 n6335097: 还是会有一堆人会说:只要你不做坏事就不怕被盘查 05/31 22:10
32F:推 Rover: 推 05/31 22:13
33F:推 pajck: 嘘的人应该很适合活在中国这种到处都在查水表的国家 05/31 22:16
34F:推 Dreamkids: 不错 05/31 22:21
35F:推 jeff0811: 了不起 05/31 22:28
36F:推 sggs: 结果有判决了吗? 05/31 22:30
37F:推 bhis: 去年底到现在没後续? 05/31 22:39
38F:推 billy3321: 小市民权益保护99招:http://bit.ly/1GBIQwo 05/31 22:40
39F:嘘 APUDOOR: 觉得没有必要这样..... 05/31 22:44
40F:推 distress: 推道德勇气 05/31 22:47
41F:推 ufo15526368: 不意外阿 告下去刚好~~ 05/31 22:49
42F:推 onlyhuman: 05/31 22:54
43F:推 a382: 05/31 22:59
44F:推 Solony: push 05/31 22:59
45F:推 chungkuowei: 烂警察烂法官 05/31 23:05
46F:推 tvbic: 电爆这些狗警察 05/31 23:07
47F:推 a151091: 只能说遇到bos级怪物了 05/31 23:15
48F:推 iidxiir3: 给推,合理化盘查就是建立警察国家 05/31 23:16
49F:推 Nchun: 他不是一直输? 感觉就会输=_= 05/31 23:20
50F:推 wlwillwell: 觉得没必要这样的真的没必要当民主法治的台湾公民 05/31 23:20
51F:推 lyu0001: 懂法律 还有心理战..长知识 05/31 23:22
52F:推 woajw: 推阿 05/31 23:28
53F:嘘 s101881: 没必要?就是这样姑息,才会养出那群王八 05/31 23:32
54F:推 JeanSijhih: 独自抵抗整个系统的恶习气,需要很大的勇气…QQ… 05/31 23:33
55F:推 rey123123: 推,很正确的观念。 05/31 23:33
56F:推 mayoee: 推 05/31 23:33
57F:推 brella: 推嘘文中仍然可以见到不少舔警屌的烂渣 05/31 23:35
58F:推 bhis: 会觉得无聊的大概不觉得这权利有什麽必要的吧,对岸很合适你 05/31 23:37
59F:推 kiaee: 警察都什麽咖去当的不是大家都知道吗 05/31 23:37
60F:推 modjo: 好文推 长知识 05/31 23:47
61F:推 chozenker: 一定要重惩这种警察 05/31 23:50
62F:推 wowowsakura: 推 05/31 23:59
63F:推 heroe: 素质问题素质解决;看一下警政署长… 05/31 23:59
64F:推 flu: 推 看了两次 06/01 00:02
65F:推 grimmq427532: 摸鱼摸到大白鲨了 06/01 00:07
66F:→ flu: 在原作者pixnet部落格中说到最新的进展是… 06/01 00:09
67F:推 kenyin: 推 06/01 00:09
68F:→ flu: 「地检不起诉,高检驳回再议,地院交付审判中ing,尚未判决」 06/01 00:10
69F:→ flu: 在〈临检及盘查(十)〉这篇文章中 http://tiny.cc/f10vyx 06/01 00:11
70F:推 soy5566: 先推 06/01 00:12
71F:推 Epimenides: 推 flu 06/01 00:13
72F:→ flu: 或看〈临检及盘查(十一)〉有完整的说明 06/01 00:16
73F:推 perceval: 推 06/01 00:17
74F:推 plsear: 天阿太厉害了这位杨老师 06/01 00:18
75F:推 mc12355: 这种警察真的应该好好教训 要是他尝试腐败成功就会更腐败 06/01 00:20
76F:推 chaselove610: 推 06/01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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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F:推 linsmile: 高调 06/01 00:24
79F:推 ooakamina: 谢谢你不嫌麻烦的为大家告这一次 06/0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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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F:推 pTTer00: 推 06/01 00:36
82F:推 sgsg5566: 推 06/01 00:36
83F:推 rant: 最後一段是三小 06/01 00:43
84F:推 LEOPARDO: 推 不过真的好长 06/01 00:47
85F:推 cura4404: 烂毙了,法官竟然来这套好丢脸 06/01 00:50
86F:推 CelicaGT: 推! 06/01 00:59
87F:推 reiko0225: 推!「民主」有如此有理念、不怕麻烦的人士在~才会越 06/01 01:11
88F:→ reiko0225: 来越成熟 06/01 01:11
89F:推 zaqmkovfr: 看过必须推 06/01 01:12
90F:推 pkp: 越多这种人社会才会更进步 06/01 01:31
91F:推 ueini: 推 06/01 01:46
92F:推 MOSMOSQQ55: 之前也有一位律师也有相似的临检盘查文。 06/01 01:53
93F:推 mojingri: 给推,具有真正专业的阶级不等於要人民践踏自己的权益 06/01 01:59
94F:推 angilcus: 推 06/01 02:20
95F:推 jealic: 这根本很重要啊。 06/01 02:30
96F:推 adventurer22: 这篇很重要阿 06/01 02:53
97F:推 jas78901: 推推 06/01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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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F:推 garyyang0529: 推 台湾真的要靠自己救 有人坚持就一定要挺 06/01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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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F:推 acsre: 妈的垃圾警察到底要秀下限到什麽地步 06/01 06:23
105F:推 swxx: 烂警察一堆,出了事想寻求帮助,却还要被烂警察再气一次,干 06/0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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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kxdejavu (1.34.13.62), 06/01/2015 08: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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