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uCaDaySai (脑袋装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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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 割脸图性侵女大生顽抗 东海狼判3.2年
时间Sun May 6 15:55:20 2012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FfTJDoZ ]
作者: anecam (ファッションショー)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割脸图性侵女大生顽抗 东海狼判3.2年
时间: Sun May 6 09:32:58 2012
另涉4案判18年 军法上诉中
2012年05月06日
【综合报导】15年前犯下5件性侵害案的「东海之狼」,直到去年才被发现竟是海巡署中
部巡防局士官长廖泰余,去年,廖男遭传播妹提告性侵害,警方采集DNA比对,意外验出
与「东海之狼」的检体相同而破案,其中他持刀对东海女大学生「小惠」性侵未遂案,日
前台中地院依性侵未遂罪判他3年2月徒刑,另4件性侵案,廖男之前被判处18年,由高等
军事法院审理中。
判决指出,1997年4月27日晚上,「东海之狼」廖泰余(38岁)侵入东海大学女学生「小
惠」租屋处,将「小惠」推到床上企图性侵,「小惠」抗拒呼救,廖男持瑞士刀抵住她脖
子,割伤脸颊,一名男房客听见呼救声察看,廖男夺门而出遇上男房客,两人扭打後仍让
廖男挣脱。
找水瓶插下体
两个月後,廖泰余又性侵一名东海詹姓女大学生得逞,当时检警逮捕担任超商店员的纪富
仁,纪男向两名女子下跪道歉,
还要娶詹女赎罪,检察官未等DNA比对结果即起诉纪男求
处死刑。
纪男被羁押期间,又有另名张姓女大生遭性侵,性侵两女的歹徒DNA相符,但与纪男不符
,检警才知「东海之狼」另有其人。
1998年6月、8月,「东海之狼」又犯下另两起性侵案,变态手法相同,
会先在现场找矿泉
水或汽水罐等容器插入被害人下体,见下体流血再性侵;而随着同年12月廖男入伍服役後
,「东海之狼」从此不再出没。
传播妹告性侵
纪男被羁押296天,涉性侵詹女案获判无罪,但是性侵「小惠」未遂案被判刑4年6月,一
直到2003年才获判无罪定谳。去年8月,在海巡署中部巡防局担任士官长的廖男,遭一名
传播妹告性侵,警方采集DNA比对,意外验出与「东海之狼」检体相同,廖男因而落网。
廖泰余落网後坦承就是「东海之狼」,犯下4起性侵案、一件未遂案,其中4件都有DNA检
体比对与他吻合,但是性侵「小惠」未遂案,因当年歹徒留下的眼镜、丝袜等证物,全被
警方搞丢,只剩下一把犯罪用的瑞士刀并未比对出任何与他相关的迹证,但廖男仍坦承犯
案,他表示对此案印象最深刻,因「小惠」抵抗最激烈。
军检署将性侵未遂案起诉後,今年2月移由台中地院审理,开庭时廖男平静的说:「我都
认了,就是我。」
「想好好做人」
廖男供称,自己有特殊性癖好,又无法控制才会犯案,但是「做了军官後没对不起人家」
,恳请法官给他机会,他想好好做人。
日前台中地院判他3年2月徒刑。
另4件性侵案,廖男之前被判处18年,目前上诉高等军事法院高雄分院审理中,而传播妹
告廖男性侵案则判无罪。国防部昨说,廖员被收押中。
东海之狼犯案事件簿
1997/04/27:东海之狼侵入女学生「小惠」住处,企图性侵未得逞
1997/06/07:东海之狼性侵詹姓女大学生
1997/06/10:警方约谈纪富仁,纪自白犯案
1997/06/21:检察官起诉纪男求处死刑
1997/07/17:歹徒的DNA与纪男不符
1997/10/09:纪男被羁押期间,东海之狼性侵张姓女大学生
1998/03/17:台中地院判纪男性侵无罪
1998/06:东海之狼性侵一名女研究生
1998/08:东海之狼又性侵另名女学生
2003/11/11:法院判纪富仁性侵「小惠」未遂案无罪定谳
2011/05/20:传播妹指控海巡署士官长廖泰余性侵
2011/08/12:比对出廖男与东海之狼DNA吻合,拘提廖男到案
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侦办新案
「东海之狼」廖泰余去年遭传播妹告性侵害。
东海之狼破案过程
警方采集廖嫌DNA送刑事局比对,意外验出与「东海之狼」的检体相同,廖男因而落网。
破获旧案
揪出廖嫌1997年持刀侵入东海大学附近公寓,性侵詹姓女大生得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06/3420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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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25.236
1F:推 alprazolam:3.2年真值得 05/06 09:33
2F:推 Cosmoswalker:先强奸後结婚咧,什麽时代了啊!??? 05/06 09:33
3F:→ Cosmoswalker:等一下,要结婚赎罪的那个是冤枉的耶... 05/06 09:34
4F:推 carnie:检察官未等DNA比对结果即起诉纪男求处死刑........这... 05/06 09:34
5F:推 tony121010:才3.2年,关一年多就假释了吧 05/06 09:35
6F:→ KTA0619:先进去被肛到死再说吧 05/06 09:35
7F:→ dark9801:眼镜、丝袜等证物全被警方搞丢?真了不起的警察 05/06 09:35
8F:推 btpo:不过超商店员干麻下跪又道歉阿 05/06 09:35
9F:→ tony121010:被警察逼供? 05/06 09:36
10F:→ dark9801:吃案搞丢证物,和黑道泡茶外还会什麽 05/06 09:36
11F:推 cutbear123:大概是女大生很正吧 娶到赚到之类的 05/06 09:36
12F:推 carnie:超商店员干麻下跪又道歉阿+1 05/06 09:37
13F:推 alprazolam:性侵犯要假释比一般犯难,就算过了,还有强制治疗一关 05/06 09:37
14F:→ dark9801:江国庆也是下跪求司令呀 05/06 09:38
15F:推 pytzog:结果纪男就这样冤死? 05/06 09:38
16F:推 tony121010:没死啦,比将江国庆好运 05/06 09:39
17F:→ deh3215: kober 05/06 09:39
18F:推 mmzznnxxbbcc:被求处死刑的是被冤枉的 然後找到真凶後判3.2年? 05/06 09:39
19F:嘘 ChannelV5566:当年歹徒留下的眼镜、丝袜等证物,全被警方搞丢 三小 05/06 09:39
20F:→ mmzznnxxbbcc:根本是演戏吧 05/06 09:39
21F:推 akirakid:为什麽超商店员出来承认就死刑, 巡防局士官长就3年2个月? 05/06 09:39
22F:→ ev331:有病 超好笑的 05/06 09:40
23F:→ chester71:搞这样这样才 2,3 年哦?? 05/06 09:40
24F:→ akirakid:啊...跟江国庆一样下跪就直接拖去死刑吗? 05/06 09:40
25F:→ syura945:纪男也是性侵 05/06 09:41
26F:→ SwordCar:这种人最少要无期徒刑且不得假释才行. 05/06 09:42
27F:推 hkd2:搞丢证物喔 台中不意外 05/06 09:42
28F:→ mmzznnxxbbcc:詹很正=>店员想娶她=>检警因正妹被侵人神共愤=>死刑 05/06 09:42
29F:→ hkd2:连这种案都可以搞丢证物 有你的 不愧是黑道都说好的治安 05/06 09:42
30F:嘘 a900632000:军法视为无物啦...军法是什麽狗屁法 警察都XX 05/06 09:43
31F:推 tony121010:为什麽求处死刑?有点奇怪 05/06 09:43
32F:→ syura945:纪性侵的不是詹女 却要娶詹女赎罪? 05/06 09:43
33F:推 misy4ru3:纪男表示:干 05/06 09:44
34F:推 kmt11242001:为什麽性侵会求处死刑?纪为什麽会愿意娶詹女赎罪? 05/06 09:44
35F:→ ziggurat:看来这年头强暴别人都是合法了??!? 05/06 09:44
36F:推 btpo:未遂案件也是东海之狼~~~~都不是他~~那他到底在干麻????? 05/06 09:45
37F:→ tumauren:会下跪还不是警察逼供强求的 05/06 09:46
38F:推 conshelity:眼镜、丝袜等证物全被警方搞丢?真了不起的警察 05/06 09:47
39F:推 ppc:自白犯案...看来就是屈打成招 05/06 09:48
40F:嘘 Alik:搞丢证物的人 可以用共犯起诉吗?? 05/06 09:49
41F:推 a1e:那个超商店员大概是被刑求吧....这不追吗? 05/06 09:49
42F:推 lainhoter:新闻都没说纪男到底干了什麽 却被判死刑 05/06 09:49
43F:推 tony121010:有河蟹的味道 05/06 09:51
44F:推 mimicx:查到一篇 "纪富仁白被押269天 声请冤狱赔偿遭驳 05/06 09:51
45F:→ syura945:纪男性侵詹女案获判无罪 求婚成功? 05/06 09:51
46F:→ syura945:性侵小惠"未遂"案被判刑4年6月 未遂反而比较重? 05/06 09:52
47F:→ mimicx:罪证确凿的杀不死 无罪的被求处死刑......... 05/06 09:54
48F:推 s20953:大家看清楚 这就是司法 05/06 09:54
49F:→ s20953:一群握有权力的低能儿 05/06 09:55
50F:推 Ghost325:法律人不意外 05/06 09:55
51F:嘘 SaintLucifer:干~台湾充满了各种冤狱,真正的犯人都是重罚轻放下~ 05/06 09:55
52F:推 dragonsoul:██ 海巡署 中部巡防局 士官长 廖泰余(38岁) ██ 05/06 09:56
53F:→ piece1:法官还蛮厉害的..能辨别真正犯人都会轻判 05/06 09:57
54F:推 mimicx:@syura945: 詹女也是廖泰余犯的 05/06 09:57
55F:→ dragonsoul:廖泰余又性侵一名东海詹姓女大学生得逞,当时检警逮捕 05/06 09:57
56F:→ zainc:纪男被求处死刑,真凶被军法庭判18年?伟哉~ 05/06 09:57
57F:嘘 woieyufan:抓错人当然想灭口阿 05/06 09:57
58F:→ dragonsoul:担任超商店员的纪富仁,纪男向两名女子下跪道歉 05/06 09:57
59F:→ dragonsoul:这里是不是怪怪的 廖性侵 纪认罪? 被刑求吗?? 05/06 09:58
60F:嘘 KURO1214:司法迫害!? 05/06 09:58
61F:推 tumauren:当初承办的员警 检察官 判刑的法官 都不用负责吗??? 05/06 09:58
62F:推 See3Children:被冤枉为何要道歉啊 05/06 09:58
63F:→ syura945: 而且还求婚要求原谅这部份很怪 05/06 09:59
64F:推 mimicx:请google"纪富仁白被押269天 声请冤狱赔偿遭驳" 05/06 10:00
65F:推 dragonsoul: 1997/06/07:东海之狼性侵詹姓女大学生 05/06 10:00
66F:→ dragonsoul: 1997/06/10:警方约谈纪富仁,纪自白犯案 05/06 10:00
67F:→ syura945:有认罪就不算冤狱了 就算是刑求也一样 05/06 10:01
68F:推 KURO1214:真的太夸张了!!直接死刑了!!~~~ 05/06 10:03
69F:→ blue999:担任超商店员 又不是他做的他下跪干麻= =?还要娶她为妻? 05/06 10:04
70F:→ blue999:搞不好被刑求? 05/06 10:04
71F:推 sidney78:被刑求认罪阿 一定的阿 不然认罪认爽的喔 鬼岛 05/06 10:08
72F:推 froginddd:干一群白吃检警 05/06 10:17
73F:→ Rinehot:应该把当年那个检察官拖去毙了 05/06 10:17
74F:推 kiaee:十几年前 应该真的是被刑求 05/06 10:19
75F:推 mimicx:google "冤狱赔偿覆议委员会 纪富仁" 第一篇就是 05/06 10:21
76F:→ mimicx:冤狱赔偿决定书摘要 05/06 10:22
77F:嘘 tomshouse16:持械抢了500元判7年,持械性侵判3.2年 潮爽的 05/06 10:38
78F:推 Syg:台湾法官都脑残吗.. 05/06 10:51
79F:嘘 inchor:靠北 才3.2年 05/06 10:53
80F:推 EvilPrada:看到那个超商店员的案例 让我想到警察与浣熊的故事 05/06 10:54
81F:→ EvilPrada:台湾警察去森林里抓兔子 过不久只见一只浣熊被从森林里 05/06 10:56
82F:→ EvilPrada:拖出来 嘴里哭喊「不要再打了 我承认我就是那只兔子」 05/06 10:57
83F:嘘 dscndg:3年2个月 台湾的司法人员要不要都去吃屎?? 05/06 11:01
84F:嘘 kusoman: 05/06 11:02
85F:→ guapoantonio:死刑跟3.2年都太夸张了吧!!!不是太重就是太轻... 05/06 11:04
86F:→ wwwcopy:纪男被人求刑逼供 05/06 11:09
87F:推 WLR:纪男有够可怜,被刑求白关,法官还依据他被刑求的自白驳回冤狱 05/06 11:22
88F:推 Kreen:三年两个月?在台湾犯罪真是划算! 05/06 11:49
89F:嘘 Norther:靠北关这麽少 挖个鼻孔就出狱了 法官在干嘛 05/06 11:54
90F:→ koden:果然是性侵天堂 05/06 12:04
91F:推 allen770:立委勒 酒驾性侵一堆轻判 每天在那边做秀 干 05/06 12:08
92F:嘘 foamb:警察真够废的 05/06 12:16
93F:嘘 Istari:警察跟检察官都白痴 一个搞丢证物 一个关错人 05/06 13:38
94F:嘘 mio1987:有够黑暗 05/06 13:51
95F:推 freakclaw:监察院应该好好地查一查, 太夸张了. 05/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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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TauCaDaySai (114.41.161.13), 时间: 05/06/2012 15:55:20
96F:嘘 firerooney:很明显为求破案冤枉好人,抓错人东窗事发後刻意遗失证 05/06 16:21
97F:→ firerooney:物逃避责任 05/06 16:22
98F:嘘 tealee:台湾法律在这样继续搞下去只是让社会更乱而已 05/06 16:39
99F:嘘 bala73:司法以死 05/06 19:25
100F:→ onlyinblack:警察搞丢证物? 05/07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