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H (福神降临)
看板TEJ_Service
标题[公告] 新增、修改组规
时间Fri Nov 19 17:47:20 2010
新增:
【申请复板篇】
1.板主或班级成员,利用分身帐号,谎报复板标准且至组务板申请复板,
则砍除看板。
2.非班级成员於看板待废期间,发文帮忙,则不计入复板标准。
3.板主提出之班级成员名单中,有非班级成员,则砍除看板。
4.班级成员的文章,需有实质讨论、交流同学感情之内容,纯粹满五个班级成员
之文章而无实质内容,则不予计入。
【板主管理篇】
1.板主有义务在灌水文发表7日内,小写d砍除之,否则警告一次。
新增板主部份
若看板处於隐板状态,而看板成员连署且提出连署申请单,小组长有必要
设小组长自己为该隐板板主,而进入隐板内调查连署申请单是否属实。待
调查完毕後回复之。
监於清查看板,将许多板改为待废,却无班级成员发现,代表看长期无人使用,
浪费系统资源。因此,修改废板标准
1.回复至三个月无看板成员讨论文,进入待废状态。
2.回复班板无板主状态达一个月以上,进入待废状态。
3.回复观察期为一个月,超过观察期仍未达到复板标准,亦公告七日後砍。
本办法於2010.12.1起实施
Area1-TAIPEI台北地区国中,国小群组小组长C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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