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zilicy (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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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计程车共乘 交部:总车资不能因共乘增加
时间Sat Jan 3 02:16:54 2009
http://www.epochtimes.com/b5/8/11/11/n2326489.htm
计程车共乘 交部:总车资不能因共乘增加
【大纪元1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十一日电)台湾高铁公司将在高铁车站
推动计程车共乘制度,为提高计程车驾驶出车意愿,高铁公司目前与排班车队共乘车
资分摊方式,将使总车资高於跳表金额一至二成。交通部路政司今天明确表示不支持
这项计费方式,实收费用不能因共乘而增加。
配合节能减碳政策,各地计程车共乘措施将陆续上路。交通部以台北市为计程车共乘
的优先试办城市,预计今年底前上路。高铁公司则选出高铁新竹站和台南站为试办点
,初步规划试办路线为高铁新竹站往新竹科学园区东线和西线、高铁台南站往成功大
学等三条,最快也可能在年底推出。
目前计程车业者和地方政府较大歧异点在於共乘车资分摊方式。地方政府主张,车资
应按跳表金额均分才公平,不应该有额外费用。但业者认为,共乘车资应比一般单趟
车资高一些,对业者才有诱因。
根据高铁公司与台湾大车队公司、台湾速驳通运公司初步协商的建议费率,新竹往竹
科跳表费用新台币二百八十元,两人共乘时每人付一百五十元,三人共乘时每人付一
百二十五元,四人共乘时每人付一百元;台南往成大跳表费用为三百六十元,两人共
乘时每人付二百二十元,三人共乘时每人付一百四十五元,四人共乘时每人付一百一
十元。
交通部路政司长祈文中表示,计程车费率是由地方政府核定,为避免在各地实施共乘
时,业者提出不同的加成方式,增加地方政府压力,费率设计应从消费者的角度思考
,回归按表计价为上限。
他指出,现行台北市政府与宜兰县政府合作实施的台北─宜兰计程车共乘,经交通部
核备的每趟车资为一千二百元,每车凑满二人至四人即可发车,由乘车旅客平均分担
乘车费用。
美东时间: 2008-11-11 08:19:05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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