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n13579 (Feng)
看板TAS
标题[性别大补帖] 为何强调「婚姻平权」
时间Sun Dec 8 21:38:07 2013
性别大补帖:为何强调「婚姻平权」
台湾立报 2013-12-05
http://blog.xuite.net/wagner_wang/wretch/172974928
■王 日告 安
最近看了很多支持与反对「婚姻平权」的说法,我想要特别「婚姻平
权」的议题上,从鸡蛋里挑一点骨头。为何伴侣盟需要在用词上使用
「婚姻平权」,而不是「同性婚姻」呢?为何强调「婚姻平权」而不
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说得好像「同性婚姻」是要从违法变合法?事
实上,原本是不合於现有法规里的「男女」当事人一词,因此「不适
用」於现行的婚姻制度,并没有「违法」的问题,也不是违反什麽禁
令。
但「婚姻平权」强调了二个部分,一个是促使同性伴侣可以结婚,只
不过是取回原本应有的「平等权益」,拿回原本被剥夺的权利,而不
是要什麽资源是原本异性婚姻也没有,但同性婚姻才要有的,只不过
是还给同性夫夫、同性妻妻权益,只是「平权」,而称不是什麽大改
革。
况且,一对伴侣中,如果其中一位是跨性别者,或是阴阳人,那另一
方跟他是同性关系?还是异性关系?两位跨性别者要结婚,这是「同
性」婚姻吗?与其问他们是同性或是异性,管他是男性、女性、阴阳
人、跨性别还是其他,重点是两人相约要进入婚姻这个制度,接受婚
姻的规范、义务,同时也享有伴随来的婚姻权利。因此,我们应当要
强调的是「婚姻平权」,而不是「同性婚姻」。
在日前公告的各项调查中,发现中央研究院台湾社会变迁调查、伴侣
盟调查、联合报愿景工程调查、旺旺中时民调、TVBS於2012至2013年
间的调查,「赞成同性婚姻」的人数逾半,约有49~56%,不赞成的
有29~37%。但有趣的是,护家盟引述联合报民调,台湾民众有6成3
认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这两个数据有矛盾吗?为何赞成同性婚姻,
以及认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人数都过半数呢?
对我来说,我赞成同性婚姻,希望婚姻平权赶快通过、马上通过,但
在现有法令未修改下,我也会认为依照现行台湾法规,婚姻仅限定一
男一女的,并未给予同性、跨性伴侣平等的权益。如果是我,当然会
在民调时,表达「认为现行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但不代表我认同婚
姻就是永远要一直一男一女,更不认为婚姻是一男一女符合平等、正
义的精神。因此,护家盟想用「6成3民众认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来
「反对同性婚姻」是很不合理的推论。
护家盟或下福盟有时会说,有的同性恋不想要结婚,因此不需要同性
婚姻,那我们是不是也要说,有的异性恋不想要结婚,因此我们从今
天开始修法取消异性婚姻制度?
护家盟或下福盟,有时甚至说,有些同志是认为婚姻、维护家庭价值
的,想用来作为反同性婚姻的理由?显然护家盟或下福盟搞错了,会
「维护婚姻与家庭价值」的同志,就是这些想要婚姻、想要成家的同
志,不想要结婚的,根本就想单身、不婚,不想受婚姻的约束。
无论伴侣盟提出的婚姻平权或是伴侣制度,都是「二人关系」,并且
只能在「婚姻制」与「伴侣制」选择一个,伴侣制度无论什麽性别的
伴侣都适用,并不是仅限同性伴侣,绝对不是什麽「3P、多P」合法
的问题。有权利结婚的人,一点都不弱势,一直都很高调也不沉默,
没权利结婚的人才是弱势。请护家盟或下福盟停止抹黑与造谣。
(好性会觉音青年性别工作室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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