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n13579 (Feng)
看板TAS
标题[性别大补帖] 关於结婚这档事
时间Thu Nov 29 23:28:31 2012
性别大补帖:关於结婚这档事
台湾立报 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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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日告 安
最近和朋友常有机会聊到「结婚」,究竟结婚这档事背後有哪些隐含
的社会价值?产生哪些影响?又有哪些意义?小凡说她完全不懂,彼
此相爱就好,干嘛要结婚?其他人说,因为可以节税啊!可以享有很
多法律上、制度上提供的保护、福利,可以免於对不婚者的歧视呀。
29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陈敬学、阿玮向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拒
绝的诉讼正式开庭,究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会不会认定同性伴侣可以
结婚呢?会进一步再次申请同性婚姻释宪吗?对於异性伴侣来说,「
结婚」可以选择,对同性伴侣来说,现在仍没得选择。同性伴侣小安
和喵喵爱情长跑7年,想婚了,但法律上仍无法婚、不给婚。
蓉蓉是已经结婚的异性恋女性,跟小安说:「不用结婚啦!现在很多
人结了婚,都觉得结婚也没什麽意思,反而麻烦。现在不也一堆人离
婚吗?相爱不一定需要结婚啦!」但对小安来说,有点不是滋味,终
究同性伴侣还是得面对一堆婚姻制度与文化的歧视,也许想有法律上
的婚姻关系,不见得是想证明什麽,而是为了争一口气,只是想有平
等的权利和机会。
小木的哥哥最近结婚了,小方觉得小木哥哥29岁就结婚,还满「早」
的。2010年台湾男性平均初次结婚年龄为31.8岁,女性则为29.2岁。
相较於2000年,男性再年长了1.5岁,女性再年长了3.1岁。这也难怪
小方会觉得29岁结婚算「早」。甭说1980年代,平均初婚年龄不过20
几岁,再更早更早,唐宋时期男性15、16岁,女性13、14岁便已婚嫁
。现在我国更有人建议将原本男18岁、女16岁结婚,修改皆为18岁结
婚。
但为何不能都改成16岁结婚呢?为何要以男性的年龄为中心?或为何
不修改为更小的年纪,就允许青少年结婚呢?这时就有人说:「因为
他们还没有经济能力啊!他们还不够成熟啊!他们真的知道什麽叫在
一起一辈子吗?他们真的相爱吗?他们真的能为彼此负责了吗?他们
结婚後马上就生小孩怎麽办?」
但我们参加婚宴或结婚的时候,是否会问这对成人是否有足够能力可
以结婚?或是我们要让经济能力较差的人不能结婚?难道结婚的人都
很成熟?成熟是什麽意思?如果结婚就一定要在一起一辈子,那干嘛
要允许离婚?结婚不能只是结几年婚而已吗?一定要是终身契约,而
不能是定期契约吗?成人结婚,就一定会意识、了解什麽叫一辈子?
成人结婚就一定是因为相爱吗?不能是因为别的因素吗?
他们真的能为彼此负责吗?不然怎麽这麽多家暴的家庭?还是有暴力
倾向的人都不应当结婚?成人结婚後一定生孩子吗?为何我们要用这
麽多问题,而且是我们通常不会问成人的问题,来限制青少年可以或
不可以结婚?也许这一连串质问为什麽要让青少年结婚的问题,不过
只是年龄歧视的一种变形吧!如果青少年结婚,都得经过家长或监护
人同意,那法律规范的结婚年龄,又何需如此严苛?
如果婚姻权真的是人权,那也给同志伴侣、青少年伴侣平等的权益吧!
(好性会觉音青年性别工作室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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