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n13579 (Feng)
看板TAS
标题[性别大补帖] 发生性别事件要通报吗?
时间Thu Dec 15 23:44:55 2011
性别大补帖:发生性别事件要通报吗?
台湾立报 2011-12-15
http://www.wretch.cc/blog/wagnerw/13612541
■王 日告 安
「班上有同学跟我反应,有人开性骚扰的玩笑,我觉得这事情不大,
真的要通报吗?」
「学生摸了另一个学生的下体,他们只是好奇吧,这也要通报吗?」
「这样两小无猜的事,家长说不要通报,不想把事情闹大!可以不通
报吗?不要这样小题大作吧!」
很多老师对於「性骚扰」或「性侵害」的责任通报有许多担心,觉得
「通报」是把事情「闹大」。甚至有老师担心通报之後,会上新闻?
事实上,会登上新闻版面的,反而都是「未依法通报」、「未依性别
平等教育法标准作业程序」的事件!
性别事件的通报有两种,一个是教育体系的校安通报,一个是社政体
系的儿少保护通报。性骚扰与性侵害(妨害性自主)都是24小时内责
任通报,只要是教育人员就有通报的责任。通报是「让上级单位及相
关单位知道,我们知道了这件事情,并已开始着手处理」,而不是像
「戒严时代」给人「密报」,然後彷佛有人来追究责任的感觉。
反过来,没有「依法通报」才会被追究责任。因为性别平等教育法第
21条、第36条、第36-1条,规范学校人员「知道」「疑似」校园性侵
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在24小时内义务通报的责任,也就是不用
经过「调查属实」,疑似就通报。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也规范教育人员
24小时内的通报责任,知道未满18岁学生遇到这类事件。若未依性别
平等教育法通报处新台币3万至15万元罚锾,未通报导致再度发生事
件,予以解聘或免职;未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通报则处新台币6千至3
万元罚锾。
看到要罚钱,如果因此再发生相关的事情,可能遭免职或解聘?真的
让人很紧张!其实这个看似严格的通报措施,目的在督促教育人员看
到性别事情「不要怕事」,要秉着教育的立场好好处理。其实我们有
好好依法处理,都不用担心。通报就只是让上面的教育单位安心,更
是让其他资源有机会可以结合与引入。
大部分老师遇到性别事件,都是第一次遇到,难免会很紧张,通报之
後,比较会有人教我们可以怎麽面对与处理这些性别事件,而不是随
意地照自己的想法与感觉去做,会比较有方向感。当处理时遇到问题
,也有上级单位与相关单位,提供谘询,心中也会踏实得多。
通报之後会发生什麽事呢?通常会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辅导与谘询的服
务,由辅导老师协同辅导;以及当事人是否需要向校内的性别平等教
育委员会提起申诉,提起校内的正式救济程序,如果经过学务处初审
,性平会也受理申诉了,就会开始启动调查,同时进行必要的辅导协
助。无论有没有进入申诉或调查的程序,无论当事人或家长是否再追
究这个事件,学校性平会都应当检视有没有持续、有效地教育教职员
工生,有关这个事件的性别知能与素养,以避免相关事件再发生。
性别事件对老师来说可能是小事,对学生来说可能是大事。儿少通报
能引入社政的资源,一起来关心我们正在痛苦与伤害共处的孩子,是
否需要更多的资源来帮忙他。同时让教师不再孤军无援,让更多人一
起支持我们的孩子。性平校安通报则能使学校教育与辅导资源即时提
供资源,还给学生公平正义、友善校园。所以,你觉得,遇到校园性
别事件要通报吗?
(好性会觉音青年性别工作室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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