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weldream (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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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声明] 国立中正大学酷斯拉社与学生议会联合声明
时间Tue Nov 1 01:55:4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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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weldream (浴巾) 看板: lesbian
标题: [声明]国立中正大学酷斯拉社与学生议会联合声明
时间: Tue Nov 1 01:53:58 2011
国立中正大学酷斯拉社与学生议会联合声明
2011年11月1日
国立中正大学(以下简称本校)财经法律学系於民国100年10月25日举办之「圣经与
法律国际学术研讨会」,其中特邀演讲I「同志婚姻是人权吗?」场次,主办单位邀请香
港浸会大学宗哲系关启文教授担任演讲人及香港性文化学会麦沛泉主任担任与谈人,并由
本校地球与环境科学系马幼侠教授担任主持人。
该讲座经本校学生议会议员以及酷斯拉社成员参与後,发现其讲题内容多有争议,并
有损害本校学生利益之疑。我们认为该内容有诸多疑点,在此仅列出五大项特具疑义之处
,并提出质疑。
一、错误的引导与会者对於同志婚姻的认识。
该演讲人不断阐述「接受同志婚姻制度将不得不接受多重伴侣、人与动物之婚姻制度
」之相关论点,并且有多次引导与会者将「同志婚姻」与「多重伴侣婚姻」作连结之
疑。
事实上,同志婚姻制度并不以多重伴侣婚姻为最终目的,而该场次有许多学生可能是
第一次接触同志婚姻制度之相关概念,其刻意连结有混淆视听、造成许多学生对於同
志婚姻错误认识的可能。
二、在中正大学内形塑一性别不友善之空间
根据性别平等教育法:
第 1 条 为促进性别地位之实质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维护人格尊严,
厚植并建立性别平等之教育资源与环境,特制定本法。
第 12 条 学校应提供性别平等之学习环境,尊重及考量学生与教职员工
之不同性别、性别特质、性别认同或性倾向,并建立安全之校园空间。
第 19 条 教师使用教材及从事教育活动时,应具备性别平等意识,破除
性别刻板印象,避免性别偏见及性别歧视。
但是,该演讲人在提及一对同志伴侣在香港争取同志婚姻制度时,不单就其争取权益
过程讨论,并说「但是听说他们现在已经分开了呀!」,以轻蔑的语气对於该伴侣的
感情关系做出表态。但实际上,只要论及感情,异性恋亦有可能有分分合合的情形,
故对同性恋情感有该反应并不公平。此外,该场次部分与会者在该类似轻蔑的语气後
哄堂大笑,使该讲座成为一个对於同志不友善的空间。因此,该讲座明显违反性别平
等教育法之精神。
三、缺乏讨论时间,呈一言堂的局面。
酷斯拉社社员於研讨会前即与本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性平会)反应对於
该场次之疑虑,性平会在回信中告知若有不同之意见,将可於该场次之讨论时间提出
讨论,增加多元观点的意见。然而,该场次开始时,司仪宣布之流程中,并无讨论时
间之安排。
如此,该场次便无法有不同角度思考及探讨相关议题,听众亦无法藉此提出任何想法
或疑问;况且,该场次讲者以反对同志婚姻制度为主,在缺乏讨论时间的情况下,缺
乏多面向思考,使整场讲座呈现一言堂的局面。
四、讲座及其书面内容充满对同志的误解。
其书面内容指出「主流的同性恋生活方式是不大健康的」、「男同性恋者特别倾向滥
交,他们的性伴侣数目相对大很多,有些甚至成千上百」、「所谓忠实的同性伴侣其
实很多时都容许对方在外面搞关系」等。(因其项目众多,族繁不及备载)
上述的内容对同志有很深的歧见,我们仅能说部分同志对於性观点较为开放,然并非
大部分的同志皆是如此,就如同异性恋者亦有对性观点较为开放的群体一般,然上述
言论不仅将部分人的行为解释为大多数,甚至以夸大之语强化大众对同志的错误印象
。
如此,将造成与会者对於同志有负面的观感与错误的认识,唯恐对於本校之性别平等
教育之推行造成重大之打击。此外,对同志学生而言,该言论不但强化环境对於自身
不友善之印象,尚有造成同志学生负向认同之疑,恐不利於本校同志学生之生存。
五、讲座内容有矮化同志公民权之疑。
该演讲人在描述同志婚姻制度时提及:「公然把同志的私事公事化」,其意味着同志
婚姻只是私领域的事情,不应做为婚姻制度的讨论。然而,异性恋婚姻就不仅是私事
,并拥有法律认可的婚姻制度。也就是说,相对於异性恋婚姻,同志婚姻不但没有制
度、没有法律上之认可,甚至因为其作为一种私事,而无任何讨论空间可言。作为社
会之公民,异同之间在婚姻制度上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异,是否说明,相对於异性恋者
,同性恋者仅仅是社会的次等公民。
除上述五点之质疑外,有不少同学反应该讲座确实感受到性别不友善的情况,甚至同
志同学在该讲座中备感压力。
近来,学校已经办理过几场性别相关之讲座,并在通识课程中加入「性别关系」与「
性议题探讨」等课程。然而,在面对本次事件时,仍有可以努力之空间。因此,我们对学
校提出八项诉求:
1. 教职人员在教学过程中需特别注意自身
言论是否性别友善。
2. 讲座或研讨会等活动办理应
检视其内容是否涉及性别不友善或强化性别刻板印象。
3. 讲座或研讨会应尽可能
安排讨论时间,让多元观点得以交流。
4. 校方应在100学年度下学期主导邀请性别团体
举办性别相关议题研讨会或讲座,提供
多元观点讨论同志婚姻议题,且校方须以
强制力要求教职员工参与。
5. 校方应於
每年或每学期举办推广性别实质平等之教育活动,如通识课程或是讲座。
6. 为落实性别地位之实质平等,有效提升性别平等之学习环境与资源,希望
性平会能够
建立完善制度,以有效处理校园中突发之性别不平等事件。
7. 应针对学校教职人员
办理性别培育讲座,提升教职员之性别意识。
8. 提供面对性别不平等时可
有效申诉的窗口,并积极宣传之。
希望学校能重视本次事件及以上诉求,并在性别平等领域有更多努力及改善。我们期
待学校未来能落实性别实质平等,建立性别友善校园。
共同声明单位:
国立中正大学酷斯拉社
国立中正大学学生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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