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n13579 (Feng)
看板TAS
标题[性别大补帖] 我的性别我决定!
时间Wed Oct 19 22:51:31 2011
性别大补帖:我的性别我决定!
台湾立报 2011-10-20
http://www.wretch.cc/blog/wagnerw/13604633
■王 日告 安
「我的性别我决定!」今年好性会参与同志游行,手上的标语很有趣
!这是个重要的「青少年」与「性别」交集的问题,同时凸显青少年
自主与性别自主的问题。究竟我们身分证的性别,是不是能由我们自
己决定呢?
2011年9月,澳大利亚政府,让国民在男性(M)、女性(F)之外,
有第3个性别「X」可以选择。这个目的在让性别不确定或无法性别男
女二分的跨性人、或阴阳人有了新选择。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特别嘉许
这项政策,有助於减少对跨性、变性人的歧视。阴阳人是天生生下来
,身体构造的第一性徵就与众不同,据统计每2千人有1人是阴阳人。
最近日本还改编漫画《IS》(intersex),拍摄以阴阳人为主角的电
视剧。
以往跨性别者或阴阳人,因为雌雄莫辨,总容易在就医、上厕所时感
到困扰,尤其行车用路遇到临检,常常检查的不是车子,或有没有违
反交通规则,反而是在做「性别检视」,常受不必的质疑。过去性别
扮装或跨性别,常被误以为想当「男生」或「女生」。但不是每一位
跨性别者都这样认为,有的人就是享受这种「性别跨越」的状态,为
什麽非得成为这麽「男生」的人?或是这麽「女生」的人呢?因此,
有第3种性别可供选择就变得很重要了!
德国的Kim Petras在12岁就开始接受变性治疗,16岁完成变性手术,
现在19岁的她已成为德国的知名歌手。相同的,9月媒体报导英国有
一名10岁青少年,在母亲同意下,将於12岁进行变性。减少性别选择
的阻碍,将更有利於跨性别青少年无论身心或是生涯的发展。
也许我们真的需要一个「大」性别,因为他们的性别真的很大,更丰
富多元,让「大」性别」,成为「男」与「女」之外的选择,让性别
栏的注记,多一个选择。也让身分证字号,除了「1」与「2」之外,
能否给这些弱势的性别者有「3」的选择呢?身分证能不能也有第三
种颜色?这不但可以让「出生性别登记与变更」上,使阴阳人免於强
迫选择男性或女性,变性者也可免受出生性别的无谓质疑;而「身分
证性别变更」可以让跨性别者选择更符合自己认同的性别选择,或在
变性过程中的变性人,能有更符合自己情形的性别选项。
我国目前仍只限变性手术後才能变性。申请女变男之变性人须摘除女
性器官,包括乳房、子宫、卵巢、申请男变女之变性者则须摘除男性
器官,包括阴茎及睾丸,才能申请身分证性别的变更。因此,仍有已
经以另一性别身分生活,但未摘除器官的跨性别者,容易在出示证件
时遇到困扰。只要他们没有想摘除原器官,就不能作「性别变更」登
记。
依民法第1059条第3项规定,台湾已有成年人得自行决定变更为父姓
或母姓,无需父母之书面同意,希望接下来,不只能改「姓(氏)」
,也能改「性(别)」。
早在2006年,纽约同意让市民一生一次选择出生性别的变更,只要证
明已用新的性别生活两年,取得医生和心卫专家证明当事人会终身维
持新的性别,就可以申请更换,但变更後,必须永远以新的性别生活
。那2011年的台湾呢?照顾弱势,政府便民,从性别开始!希望当男
当女,尊重孩子选择。我的性别我决定!不用父母、医生来决定!
(好性会觉音青年性别工作室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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