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omas629 (我喜欢这样想你。)
看板TAS
标题Re: [新闻] 水果妹选美 台大喊卡
时间Fri Apr 30 18:57:29 2010
近日学生事务处--卫生保健及医疗中心所举办的"台大水果节徵选水果妹活动开跑",
其活动目的虽为[推广十大水果好处与推广全民吃水果健康活力满满满]。然其选拔内
容却莫名的加入对特定性别之限制无论是活动标题"徵选水果妹",海报内容的"你" "
水果妹",海报图像的暗示一再再显示此活动仅供女学生参与:
http://shmc.osa.ntu.edu.tw/app/news.php?Sn=208
很显然,校方在活动的举办(只有女性可参加徵选)及福利的施与(只有女性可获奖金)
已违反性平法。
学生会学术部向保健中心反映时,其回应仅为因为经费不足固依此办,此说法完全不
符合性平法所谓"性质仅适合特定性别者,可为合理之差别对待"。
该活动没有提供想要和女性一样做身体的男性学生相同之权利,并且剥夺希望透过出
卖色相换取奖金餬口的男同学之参与机会,此活动没有适当的赋与男女同时作为被淫
窥的他者之权利,只限女性因而再制性别结构,是歧视女性;无理由对男性行差别待
遇,是歧视男性。
依此,当以违反性平法第14条论之。
学校不得因学生之性别或性倾向而给予教学、活动、评量、奖惩、福利及服务上之差
别待遇。但性质仅适合特定性别者,不在此限。
--
建议:
当同时选取水果弟跟水果妹,唯只选水果代言人时,难免因社会现实而最终仍以女性
为多,就如同今日要选拔台大最优秀之性工作者,尽管无言男女,然基於社会对性工
作者的直接想像恐怕仍直接和织女而非牛郎做连结,为鼓励男性从娼积极促进两性身
体皆可进入交易市场,夫当透过制度设计之积极介入,加速社会对於男性也可以卖身
做身体之想像,以求实质平等之目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