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trofish (鱼天)
站内basara
标题Re: 保存文章与尊重作者的两难
时间Sun Jul 15 10:12:41 2001
※ 引述《Chipher (紫星)》之铭言:
: ※ 引述《JerRong (市井升斗)》之铭言:
: : 个人拙见:尚未得到授权前可以引网址介绍大家去看。
: 我目前在网站上的做法是:
: 标出原作者的名字和出处网址
: 之前在网站上有网友建议
: 如果想收录这类的文章的话
: 不妨可以在文後注明:
: "本网站极为希望向原作者取得转载授权﹐
: 但始终无法如愿﹐
: 故原作者若看到此篇文章又不希望本网站将此篇贴出,
: 请连络网站站长﹐
: 站长会立将此篇撤下"
: 我想如果最後没有人提出比这更好的办法的话
: 我可能就会采取这样的方式了
我想 我是个过分拘泥於形式的人
这段话可以说是非常合情合理了
可是 感觉仍是有点怪怪的 或者 介绍网址是个比较折衷的方法?
: 但我不知道这类的文章是否能够转到沙滩来
: 这点还要再问问大家以及版主羽燕的意见
: (偏偏羽燕现在到宜兰去了....--_____--)
: 不晓得各位的意见如何呢?
在某些网路族心中 www和bbs几乎是截然不同的
有些人在www的介面上发表了文章 或许完全没有想过尚有BBS的存在
冒冒然 就援用上述方式 似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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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幻世界中追寻名讳?
无须赘言 我就是astrof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