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woman (麦芽糖格格)
看板basara
标题Re: [公告]本版与网站文章转载之详细规定
时间Sat Nov 25 00:35:15 2000
※ 引述《astrofish (考後大复活)》之铭言:
: : 此站的文章亦视为同意在阳光沙滩刊登。」
: : ◎ 网站站址是:http://basara.2u.com.tw,欢迎各位网友光临指教!
: : 【以上请各位仔细阅读,有问题请马上提出喔!】
: 我的疑问是
: 如果有文章只想发表在沙滩的bbs站上的话
: 是不是在发表时连带注明就可以了
: 还是 无法分开的选择
当然如果作者当初写这篇文章就已经不希望被引用在网站上
最好是可以加上注明,因为目前我们公布的方法是把所有文章先列为可以
引用在网站上面的,每次引用是会由紫星发信给原作者
若是不同意请马上回信,他就不会用上去的。
站长上任这一段时间,正好碰上跟网站成立之间许许多多的问题。
必须承认自己考虑事情总是欠缺周详,所以也不敢骤下任何决定。
但是常常发生的情况是文章公告没多少人回应,真是不知如何是好...>_<
我跟紫星说起来是没有实际权力要大家一定要怎样,这是事实。
如同astrofish所说,我不可能要求大家不能只在BB贴文章,一定得被引用在网站。
只是希望提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来处理事情而已。
当然也有网友是不赞成网站跟bb版的合作计划,或者只希望把文章发表在bb版。
不过既然已经投票表决,也提出公告以及讨论,还是希望这样的处理方式成为常态。
很感谢你提出这个问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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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jour~^O^
我是BASARA不负责任版仆 CATWOMAN 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