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psonhugh (等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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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身障学生子女补助 明年增排富条款
时间Thu Dec 20 22:27:22 2007
以下这个规定条款太差劲了!!
在经济不景气订制这种条款 根本就是雪上加霜
不但只会增加家庭负担 甚且会让家人更排挤身心障碍人士
太过分了!!!!
身障学生子女补助 明年增排富条款 【联合晚报╱记者谢蕙莲/台北报导】 2007.12.20 03:11 pm
资料来源/教育部 制表/谢蕙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4146633.shtml
身心障碍学生、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学杂费减免大翻修!教育部规画,从97学年度起,学杂
费减免增订「排富」条款,减免标准依障碍程度减免,改为以家庭经济条件为主,再合并
考量障碍程度、子女人数相关条件。
新增的学杂费减免「排富」条款,包括:1.家庭年所得超过100万元、2.家庭年所得应计
算人口所有存款本金及有价证券超过100万元。3.土地及房屋价值合计超过650万元,只要
符合其中一项,未来学杂费都不再享有减免。
草案也增订,身心障碍人士的子女,就读各在类在职专班,或夜间、假日上课的班别,未
来也不再减免学杂费和学分费。官员表示,在职专班学生大多已经成年,而且经济独立有
固定收入,如果学生本身没有身心障碍,不应该再给减免。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新修正的草案,适用所有高中职以上学校。草案是配合身心障者权益
保障法作修正,未检报教育部部务会报通过、行政院核备後,预计从97学年度(明年8月1
日起)开始实施。
高教司官员表示,现行的身心障碍学生、身心障碍子女学杂费减免,只考虑障碍程度;极
重度和重度学杂费全免,中度减免十分之七、轻度减免十分之四。
修订後的草案,改为依照评点点数减免学杂费,七点以上全免、六到四点减免十分之七、
二至三点减免十分之四。评标项目加增家庭年收入、子女人数;未来但极重度和重度只有
三点、中度两点、轻度一点。
家庭年所得部分,40万以下四点、40至70万以下二点、70万至100万以下一点。另外,家
庭中身心障碍学生人数每多一人再加一点。
高教司官员表示,家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在一般的标准已经算是中产阶级家庭,因此
修订草案不再补助。
为了防止有心人士不当利用国家资源,不实申请学费减免,草案也增订追缴规定。未来一
旦查获重复申请减免补助、证件不实、冒名顶替或用其他不当方式领取减免,除了追缴减
免费用,涉及刑责的部分也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残盟盼取消身障程度分级
身心障碍学生、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学杂费减免标准,将改为以家庭经济为主。相关团体上
午表示,希望身心障疑学生不管家庭收入、障碍程度,学杂费一律全免;身心障碍子女再
依照家庭收入多少,订定不同减免标准。
【2007/12/20 联合晚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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