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onga (鸂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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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案] 真实的暴露 ˙张君玫
时间Wed Jul 18 14:15:26 2007
中国时报 2007.07.18
真实的暴露
◎张君玫
真实的暴露,是法律的专有名词,意指案情真相在被告自白中浮现。真实地暴露,
却也指向了人间的性情曲折,以及体制的盲目破绽。
一九九一年,吴铭汉夫妻在家中惨遭杀害,在现场留下血指纹的王文孝被捕後不久
枪决,但他审讯过程中指为共犯的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勳三人至今仍在审判。根据二
○○七年六月廿九日的更审判决,他们仍是三名死囚。十六年的审判历程,道出了台湾
司法的问题症结。
舆论对於这个案子的「立场」经常陷入化约的二元对立:被害人家属VS.杀人凶手。
很明显,这个对立本身已然预设这三名死囚有罪。然而,花点时间阅读审判书,却不难
发现,有罪的确切证据唯有「自白」,没有脚印,没有指纹,没有任何具体事证或微物
证据直接指向这三人犯案。
自白做为唯一「证据」,在台湾的司法上行之有年,很多案子就是这样宣告终结。
问题是:自白,何以如此重要,甚至神圣?足以决断一个人的生死?
以历史纵观的角度而言,独尊自白绝非当今台湾的特产。在人类漫长的审判史中,
自白往往就是定罪的主因。从古至今,都有「屈打成招」的情况。中国古代虽然也发展
出一定程度的物证技术与法医系统,但以当时的科技来说,对案情的厘清很有限。自白
的取得及其与事实之间的验证仍是关键,因此发展出「五听」的心理观察原则,亦即《
周礼秋官》所说的,「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除了要细听其言之外,更要
观其脸色、气息、眼眸等,藉以判定自白的真伪。
而在欧洲中世纪,审判异教徒的法官藉以判定火烧之刑的,也唯有自白,加上乡里
的指控与传言。引起当代史家热烈探讨的猎巫行动就是其中惨痛的一页。这些现在看似
野蛮恐怖的行为全是在被赋予神圣法律意义的审判庭中进行。因此,在法庭的档案中不
免留下白纸黑纸,尽管已有许多资料佚失。幸好,当时不少法官都不吝出书分享他们如
何「突破心防」的审讯功绩。
根据一五九○年,法兰西法官包杰特(Judge Henry Boguet)所出版的报告,一名
被告在被拘禁三天之後,仍不认罪,她手里始终紧握玫瑰念珠,诉说着上帝与圣母的恩
德。她甚至不曾掉下一滴眼泪,如此坚强的意志几乎已足证她是一个非比寻常的巫类。
就算他们剥光她的衣服检查有无魔鬼的记号,都无法令这个弱女子屈服。但是,就在她
的秀发被剃光没多久,她动摇了。她开始惶惑不安,全身颤抖,她俯首认罪,而且「每
天都有新的自白出现」。
在欧洲的审判史上,自白确实充满了宗教的神圣性。你会说出来,终究是上帝让你
吐露真言,是透过你的话语而揭示的真实。无论是周礼的「五听」或欧洲的宗教法庭,
其实都是讲究心理攻防。在台湾的检警环境中,疲劳侦讯,威胁利诱,甚至刑求所得出
的自白,确实也揭露了某种真实,却很可能并不是关於犯行,而是整个体制的荒谬。
自白或告解,总是带着一种救赎与倾泄的情感作用。可是,倘若你知道,即便在毫
无肢体暴力的心理分析情境中,都可能透过分析师的过度引导而产生「伪记忆症候群」
,并对至亲做出不实的指控,我们还可以把一个公民的生死运命付托给刑事侦讯中所取
得的自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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