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hcp (hcp)
看板TAHR
标题[苏案] http://www.hsichih-trio.url.tw
时间Tue Jul 3 17:02:53 2007
如果苏建和等人被判无罪
姚人多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台北的太阳很大。我跟一群人从立法院旁的济南教会一路陪
着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勳步行到高等法院。这一条路我们走了将近四十分钟,可是没人
喊累。因为我们都知道,这短短几公里的路苏建和这三个人走了十六年,他们身上承受了
无以伦比的苦痛与冤屈,他们的坚强让我们这群陪着他的朋友除了心疼还是心疼。快到法
院之前,我刻意走到苏建和旁边,我低头跟他说:「我今天特别来陪你走这一段通往自由
的路。」不过,令人愤怒与无奈的是,十点五分左右,法庭里却传来宣判三人死刑的消息
。
法院之外的现场顿时陷入一片悲戚、愤怒与失望。当时,我看着这个据说是要公正庄
严专业的法院大楼,我心里面不禁泛起一个大问号:事情为什麽会这样?这三个人的冤屈
到底什麽时候可以洗清?非常遗憾,我没有答案。我甚至没有把握我能够找到答案。十六
年了,这个体系里什麽也没变。我们伟大的法官们依然根据被告在刑求之下的自白判人死
刑;依然在被告无直接涉案的证据下,不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不根据证据判案,却根
据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主观标准,粗暴恣意地要夺走人宝贵的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司法。
在愤怒之余,我又想起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苏建和等人被判无罪,这有什麽象徵意义
?首先,这代表之前十几年来,承办的几十位法官全部都错了。显而易见的,今天高等法
院的判决不愿意见到司法受到如此的打击,而选择了一条最安全最乡愿的路走。然而,这
些承办的法官搞不清楚一件事,他们自以为在扞卫司法尊严,不过事实上,却再一次把好
不容易有改善迹象的司法推进死亡,同时,更严重的是,它还拉着三条宝贵的性命与之陪
葬。
其次,这代表我们的检警根本是草菅人命,胡乱抓人,甚至罗织罪名,官官相护,一
再说谎。事实上,苏建和的案子不是台湾的警方第一次抓错人,之前有许多冤狱的例子一
再证明,警方与检调系统很有可能会犯错。这就是为什麽我们要设计独立的法院来公平审
判的原因。然而,在今天苏建和的案子上我们看到的是,检、警、法院这三个体系狼狈为
奸,死不认错。这一群人是全台湾最没有担当的一群人,却要担负起决定人生死的大权,
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荒唐、更可怕的事吗?
为了一群司法人的面子,所以我们要杀掉这苏建和三个人。为了要让当初所犯的错不
被揭发,所以苏建和等人必须被处死刑。这就道尽了是六月二十九日高等法院的荒谬判决
的一切秘密。
我会永远记得,判决出来之後,我握着庄林勳的手,告诉他不要放弃,他回答我:「
我已经麻痹了,这十六年司法到底给了我什麽。」我也会永远记得,我与苏建和吃完中饭
後,碰到一大群无厘头的媒体记者,说上头要求他们要跟拍苏建和被判死刑之後的一天。
我觉得,社会病得真的不轻。我心想,如果真的要跟拍,这群记者们应该去拍拍那些判人
死刑的法官,看看他们是如何度过昧着良心的一天。
最後,我也会永远记得苏建和要我转告大家的一句话:「司法可以这样迫害我苏建和
没关系,但是就让苏建和是台湾最後一个受害者,到我为止就好了」。当时,我看着苏建
和,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觉得自己这麽渺小无力过。我终於了解,这三个人面对的是一只大
怪兽,一只为所欲为而且神功护体的大怪兽。它吞噬了许多人的生命与自由却不知悔改。
什麽时候这只怪兽才会知道,如果苏建和等三人判无罪,才叫做扞卫司法尊严?我知
道这个社会需要有一大群人来告诉他这件事,我希望这篇文章只是一个起头。(作者为清
华大学社会所助理教授、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委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18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