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hcp (hcp)
看板TAHR
标题[苏案]死囚平反行动大队,重新启动!
时间Tue Jul 3 16:22:01 2007
平反苏案‧终结司法专断连署书
苏建和他们三人又被判处死刑了,跟以前不同的是,这次不是二个死刑。因为法官不采信
他们强奸部份的自白,所以只用杀人部份的自白判处一个死刑。可是法官没有交代,为什
麽苏建和他们会作出强奸女性被害人的自白?整份判决书疑点重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无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但是法官在判决书第四
十三页却写着:「(浴室毛发)并非被告三人所有。足证被告清洗现场之供述实在,杀害
被害人之自白亦系真实,只是迹证被清洗而已,不能执此反证被告未犯案。」。法官根据
不存在的证据来推定犯罪事实,充斥整份判决书。
对於国际刑事监识专家李昌钰博士提出的十八项新监识,肯定现场没有多人犯案,重建的
犯罪现场可以符合王文孝案发初供「一人犯案」情节的结论,却被法官以「与王文孝、被
告三人供述砍杀被害人之说法相左,不宜贸然采信。」(第29,30页)」科学证据被自白
推翻,让一生只看证据说话的李昌钰博士感到沈重、失望,他说:「假如3个人没有杀人
只是被刑讯招供,那良心跟公理在哪里?」
基於这些理由,我们认为判决苏建和他们三人死刑是违法的。试问,如果没有违法,为什
麽宣判当天,审判长官有明法官就公开表示:「最高法院极可能发回更审。」我们不能接
受这样不负责任的司法,让苏建和他们三人十六年来在生死之间徘徊,受尽折磨。
因此,死囚平反行动大队将持续争取苏案的平反,终结司法的不公,解决法官专断的问题
,我们在此宣告下列四项诉求,请求社会各界连署支持,建立值得人民信赖的司法,平反
苏建和他们三人的清白:
一、 最高法院审理苏案应举行公开辩论,并全程进行电视转播。合议庭的组成应
客观公正,之前曾经审理、曾经参与85年3月11日记者会、曾经为「苏建和等盗匪等案件
研讨结论」背书的法官们,应主动回避,以确保审判不受偏见影响。且未来所有死刑案件
的审判,都应比照办理。
二、 法官应向证据低头,当自白与证据不符时,应严守无罪推定原则。最高法院
应该撤销单纯依赖自白推定的犯罪事实,谕知苏建和他们三人无罪。
三、 为终结刑求,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警讯笔录应强制律师在场,未聘请律师之被
告,国家应代为聘请律师。
四、 为终结法官专断,应建立法官淘汰与评监制度,以确保裁判品质。
要了解苏建和案更多资料,请参阅:
http://www.hsichih-trio.url.tw/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186.252